1629页。同诏又见《唐大诏令集》卷一○六,学林出版社,502页,其中文字有出入,待核。
[48]《文苑英华》卷四八三,策问第五道,中华书局,1982年,2463页。据《登科记考》卷三徐松考证:“按《文苑英华》载此为贤良方正策,是时制举策只三道,进士则五道,《英华》误也,今改正。”80页。
[49]《唐会要》卷七五《贡举》上《帖经条例》,1631页。又见《通典》卷一五,356页。
[50]《大唐六典》卷四礼部侍郎条,三秦出版社,1991年,83页。
[51]《唐会要》卷七六《贡举》中《进士》,1634页。
[52]《旧唐书》卷一一九《杨绾传》,3430页。时间则据《新唐书》卷四四《选举志》上,1166页。
[53]《通典》卷一七《选举》五,422页。
[54]《通典》卷一七《选举》五,423页。
[55]吴宗国《唐代科举制度研究》第七章《进士科考试科目和录取标准的变化》,辽宁大学出版社,1992年,159-160页。
[56]同上书,163页。
[57]《册府元龟》卷六四五《贡举部·科目》,中华书局,1982年,7728页。
[58]《文苑英华》卷四八二,2459页。又参《登科记考》卷三,91页。
[59]《文苑英华》卷四七九,2443页。又参《登科记考》卷三,104页。
[60]《文苑英华》卷四七九,2443-44页。
[61]《唐会要》卷七六《贡举》中《制科举》,1648页。
[62]《唐会要》卷七六《贡举》中,1655页。
[63]《登科记考》卷五,154页。
[64]《唐会要》卷七六《贡举》中《制科举》,当年有李升期、康子元、达奚珣及第,1643页。
[65]《登科记考》卷八,264页。
[66]《旧唐书》卷一八九下《儒学传》下,4978页。
[67]《登科记考》卷十一,421页。
[68]《唐会要》卷七六《贡举》中,1655页。
[69]《唐代科举制度研究》第三章《唐代科举制度之一:常科》,31页。
[70]按此处有疑问,若问大义百条,则通七合格显然不合情理。这有两种可能,或者试十通七,或者试百通七十,二者必有一误。
[71]《唐会要》卷七七《贡举》下,1657-58页。又见《册府元龟》卷六四一,7683页。
[72]《新唐书》卷一八三《朱朴传》,5385页。
[73]《元和郡县图志阙卷逸文》卷一,载《元和郡县图志》,中华书局,1995年,1055页。
[74]《唐会要》卷七七《贡举》下《科目杂录》,1658页。《册府元龟》卷六四一略同,7686页。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