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收藏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论文 >> 正文
试论19世纪中期清朝军队
金朝赐姓考述
《金瓶梅》研究百年回顾
《*》研究百年回顾
最新热门    
 
《金朝军制》平议——兼评王曾瑜先生的辽金史研究

时间:2009-7-24 13:55:43  来源:不详
长一级编制,这一证据也很勉强。金朝的侍卫亲军定制仅二百人,设护卫十人长、五十人长、百人长,与猛安谋克军的编制不可类比。总之,如果猛安谋克军确有五人长、十人长两级编制的话,在金代文献中是不可能看不出来的。
  本书第六章第二节《乣军等之变乱》,认为乣军就是由乣人组成的军队,其成份是女真人之外的游牧民族。我想作者关于金朝乣人和乣军的概念恐怕是不够准确的。辽金元的乣军是一个极富争议的问题,很难有一定之说,但金朝的乣军不同于辽朝的乣军,这一点大概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一般认为,金朝的“乣”大致是指归附金人的北方各游牧民族,然而从金元文献来看,金朝的乣军可能主要是由契丹人组成的。元人所作的《圣武亲征录》在记载金末乣军之乱时,径称乣军为契丹军,就是一个最好的证明。
  又本书第七章《签军和募兵》中,引用了宋使楼钥的这样一条记载:“宿胙城县,途中遇老父云:‘女婿戍边,十年不归,苦于久役,今又送衣装与之。’或云:新制,大定十年为始,凡物力五十贯者招一军,不及五十贯者率数户共之,下至一、二千者亦不免;每一军费八十缗,纳钱于官,以供此费。”[7]作者以此说明金朝签军(即征兵制)给人民带来的经济负担之重。这样理解是否正确呢?金朝前期确实是以签军制为主流,大定八年(1168年),世宗与参知政事魏子平就继续实行签军制还是改行募兵制的问题进行过一次讨论,“上问曰:‘戍卒逋亡物故,今按物力高者补之,可乎?’对曰:‘富家子弟呆懦不可用,守戍岁时求索无厌,家产随坏。若按物力多寡赋之,募材勇骑射之士,不足则调兵家子弟补之,庶几官收实用,人无失职之患。’上从之”。[8]根据《金史》的这一记载,世宗采纳了魏子平的建议,决定以募兵制代替签军制。上引楼钥的记载,是他在大定九年(1169年)十二月随贺正旦使汪大猷出使金朝途中从金人口中听到的消息。根据这种说法,从大定十年开始实行的“新制”,是按每户物力钱的多寡征收免役钱,凡物力钱达到50贯者即纳80缗免役钱,“纳钱于官,以供此费”,即以此免役钱供募兵之用。这条史料正好印证了《金史》关于世宗朝已改签军制为募兵制的记载,把它描述的内容理解为签军制是不对的。

  王曾瑜先生是宋史学界实证史学的一员健将,他的学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史料娴熟。宋代以后历史(辽夏金除外)与先宋历史有一个很大的不同之处,这就是文献史料的极大丰富。如果说研究汉史的学者史料娴熟是本份的话,那么宋史研究者若能达到史料娴熟的地步就是天才。单就史料的掌握这一点来说,王曾瑜先生可能是超过了前辈学者的。第二,方面很广。在宋元明清史各代的领域内,研究者的分工是越来越细了,很难再有包打天下式的学者。比较之下,王曾瑜先生的研究领域是相当宽泛的。就宋史而言,举凡政治史、经济史、社会史、典章制度史等等,他都有一定研究;此外,他还涉足于辽金史。宋史学界兼及辽金史者自是不乏其人,不过从涉及的问题来看,一般都是与宋史有关的,亦即属于宋辽关系史或宋金关系史的内容,其出发点依旧是宋史,像王曾瑜先生这样能够完全脱离开宋史去研究辽金史的学者是并不多见的。
  王曾瑜先生曾多次谈到他对辽金史研究的见解,他极力主张辽金史研究者应兼治宋史,以改变就《辽史》论辽史、就《金史》论金史的状况。对此我是深有同感的。本世纪的辽金史研究之所以始终处于不太景气的境况,其根本症结就在于史料太少。近百年来,各个断代史几乎都有新史料的重大发现,先史有甲骨文、金文,秦汉史有简牍文书,魏晋南北朝史新近也有吴简出土,隋唐史有敦煌吐鲁番文书,宋史有《宋会要辑稿》的问世,西夏史有黑水城文书,元史有域外文献,清史有数量惊人的档案资料;惟独明史和辽金史没有重大的新发现。明史研究一直比较沉闷,可能与此有关;辽金史研究的困窘则更能说明问题。陈寅恪先生在《敦煌劫馀录序》中说:“一时代之学术,必有其新材料与新问题。取用此材料,以研求问题,则为此时代学术之新潮流。”辽金史的最大缺憾,就是因为没有发现新材料,无缘形成一个时代的学术新潮流。
  那么,辽金史研究的出路何在?我以为,它的出路在上下、左右,研究辽金史必须从上下、左右两个方面去寻求突破。所谓“左右”,主要是解决史料不足的难题。辽金史研究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