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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朝军制》平议——兼评王曾瑜先生的辽金史研究

时间:2009-7-24 13:55:43  来源:不详
的史料范围应该扩大到五代十国、两宋、西夏、蒙元、高丽、日本,尤其是宋、元文献,史料发掘的馀地还很大。所谓“上下”,主要是解决研究方法的问题。比如研究辽金汉制,不妨着眼于唐宋;研究契丹、女真制度,不妨从东胡系民族或满清历史中去寻求答案。近年所见李锡厚先生的《论驱口》(《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2期)、《头下与辽金“二税户”》(《文史》第38辑),以及青年学者任爱君的《契丹四楼源流说》(《历史研究》1996年第6期)等文,都是这样的一种路子。
  这里谈到的上下、左右之法,也体现在王曾瑜先生的辽金史研究中。《金朝军制》一书可以说比较典型地代表了从“左右”(主要是宋代)搜讨史料的模式,而他的另一篇论文《辽朝官员的实职和虚衔初探》(《文史》第34辑,1992年。以下简称《初探》)则主要是从“上下”来求索辽代制度。辽代官制向以复杂和混乱著称,由于辽朝实行二元政治制度,遂有北、南面官制之分,再加上其官制中有许多名实不符、似是而非的东西,更增加了研究的难度。如《冯从顺墓志》有云:“其历官自西头供奉(官),至颁给副使,颁给、武德、皇城等使,两任知内承宣事,中、上两京内省使,延州观察使,敦睦宫汉儿、渤海都部署,归义军节度、管内观察处置等使,上京户部使。”[9]在冯从顺的这段仕履记载中,既有实职(如敦睦宫汉儿、渤海都部署,上京户部使),也有虚衔(如延州观察使、归义军节度管内观察处置等使),但却都统称为“官”,而不是像宋朝那样有寄禄官和差遣的区分,辽朝官制的混乱状况由此可见一斑。元人修《辽史》时已经对辽代制度不甚了了,勉强拼凑成篇的《辽史·百官志》,错误百出,真假难辨,又给后人平添了一重新的障碍。在这种情况下,研究辽朝官制势必另辟蹊径。
  王曾瑜先生的基本思路是,以唐宋官制为骨架,以辽代史料为例证,将辽朝官员的职、衔系统加以复原。由于辽朝的南面官制主要是承袭唐、五代遗制,间亦采用宋朝官制,故在辽朝官制的基本框架没有留下记载的情况下,参考唐宋官制不失为一个可行的办法。《初探》一文用这种办法分别复原了辽朝官制中的阶官(即唐宋的散官)、勋官、散官(即唐宋的检校官)、爵制、食邑制、功臣号、宪衔(地方官或武将的虚衔)、官(包括实职和虚衔)等系统。[10]前面说过,辽朝官员的实职和虚衔都称为“官”,在制度上是不加区别的,遂使今人很难分辨辽朝官员的职和衔。《初探》一文的作者从《宋会要辑稿》中找到一份有关辽官虚衔的详细记录,这段史料记载了北宋宣和间收复燕云十六州时辽朝降宋官员分别按文资和武资改换宋朝寄禄官的规定,这就为我们正确区分辽官中的实职和虚衔提供了比较可靠的依据。我以为,《初探》一文是以唐宋制度研究辽金汉制的一个成功尝试。
  王曾瑜先生对宋、辽、金三朝的兵制似乎都怀有浓厚的兴趣,除了《宋朝兵制初探》、《金朝军制》两部专著外,他还在《试论辽朝军队的征集和编组系统》(《中华文史论丛》1986年第4辑)一文中对辽朝兵制做过初步的探索。此文主要讨论的是辽朝的武装力量体制问题,不过由于辽朝兵制所具有的独特性,研究这个问题时就很难从唐宋制度中有所借鉴了。关于辽朝军队的分类,《辽史·百官志》说:“辽宫帐、部族、京州、属国,各自为军。”而《辽史·兵卫志》又将辽军分为御帐亲军、宫卫骑军、大首领部族军、众部族军、五京乡丁、属国军、边境戍兵七类。王文试图从辽朝军队的征集和编组系统来考察辽军的分类情况。他认为,辽军的征集系统确实可以区分为宫帐、部族、京州和属国四者;而从其编组系统来看,其中一部分虽也是按宫帐、部族等系统编成的,但另一部分却又是跨系统编组的。因此他的结论是,辽朝军队可能并不存在严格的军种分类。实话说,这篇文章没有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辽朝兵制的复杂程度不亚于官制,在资料十分缺乏的情况下,要想理清它的头绪,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最后我想谈到的,是王曾瑜先生在《历史研究》1993年第6期上发表的《金朝户口分类制度和阶级结构》一文。自80年代以来,王先生对宋代社会的阶级阶层结构进行了相当系统的研究,其研究成果已结集为《宋朝阶级结构》一书出版。此文可以视为这项研究课题的馀绪。关于金朝的户口类别,《金史·食货志序》中是这样说的:“其为户有数等,有课役户、不课役户、本户、杂户、正户、监户、官户、奴婢户、二税户。”王曾瑜先生在他的文章中全盘接受了这种说法,认为金代社会确实存在着上述九个法定的户口类别,而这是我所不能同意的。
  我认为,在上面提到的九种户名中,只有课役户、不课役户、监户、官户才是金代户籍制度下的法定户类,至于其它五种户名,需要在此略加解释。
  二税户。二税户是从辽代沿袭下来的一个概念。辽代的二税户有两种含义,一种是指头下军州的二税户,一种是指寺院二税户;头下军州制度至金朝已不复存在,故金人所称二税户乃专指寺院所属民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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