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收藏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论文 >> 正文
北魏太武朝政治史二题
北魏的内河航运
西魏北周军号散官双授制
北魏直勤考
跋北齐《可朱浑孝裕墓志
新见北齐《丰洛墓志》考
北魏村落考
《代歌》、《代记》和北
地方豪右与魏齐政治——
北魏时期的贫富分化及其
最新热门    
 
北魏北齐“职人”初探──附论魏晋的“王官司徒吏”

时间:2009-7-24 13:55:47  来源:不详
:“魏太和中,遣王人四出,减天下吏员。”这精简州郡吏员之责,并不轻松。《晋书》卷三三《石苞传》:经石苞奏请,晋武帝诏“其使司徒督察州郡播殖,将委事任成,垂拱仰办。若宜有所循行者,其增置掾属十人,听取王官更练事业者。”这次司徒督察州郡播殖的临时事宜,就从王官中简选了十名“更练事业者”临时充任掾属。
   在北朝也能够看到“王官”。从有关材料看,他们往往也是承担了特定差使的人。《魏书》卷四八《高允传》:高允病,孝文帝、文明太后颇加恤慰,“於是遣使备赐御膳珍羞,自酒米至於盐醯百有馀品,皆尽时味,及床帐、衣服、茵被、几杖,罗列於庭。王官往还,慰问相属。”此时王官承担了优慰事宜。《魏书》卷二四《张伦传》:孝明帝熙平中蠕蠕遣使来朝,朝议将遣使报之,张伦上表语有“至於王人远役,衔命虏廷,优以匹敌之尊,加之相望之宠,恐徒生虏慢,无益圣朝。”这裏提到“王人”将被委派出使敌国。又如《魏书》卷六二《高道悦传》,高道悦为太子所杀,孝文帝“甚加悲惜,赠散骑常侍、带营州刺史,并遣王人慰其妻子,又诏使者监护丧事”;《北史》卷八一《李铉传》,北齐文宣帝时李铉死,“及还葬,王人将送,儒者荣之。”[34]
  北朝王官所担任的那些职事差使,据史料所见,在另一些场合是由东省的散骑常侍、散骑侍郎等担任的。我们想二者实为一事,常侍、侍郎等“职人”即是王人或王官。“王官”之名表示其人已“列为帝臣”、受命於朝廷,而“职人”之名,恰好也正是表明其人业已受职(儘管是散职)於朝廷的;魏晋的王官司徒吏有番直的义务和候选的资格,北朝的职人也正有相近的义务和资格。由此我们就看到了制度变迁的雪泥鸿爪。就史料所见,王官的职事中担任使者之事颇多。
   附带说,王官与司徒吏二者之间,还是应该进一步加以区别的。其间区别,或许包括王官人数较少、大多地位较高;司徒吏人数众多、大多地位较低。东汉三署郎官数量少时数百人、多时二千馀人,曹魏的王官大概不会比这更多,他们在“郎官及司徒领吏二万馀人”中应该祗是少数,司徒吏在“二万馀人”中应该占到了大部分。东晋初年司徒吏一度曾达到二十馀万。《晋书》卷七一《熊远传》:“及中兴建,(元)帝欲赐诸吏投刺劝进者加位一等,百姓投刺者赐司徒吏,凡二十馀万。”司徒吏虽然要“给职使”,但却可以免除编户所负担的征役[35],还有选举的资格,所以“赐司徒吏”对投效者构成了优慰。这次“赐司徒吏“,使司徒吏比曹魏正始时的二万馀人,骤然增加了十倍。当然这祗是一时之事。
   对“司徒吏”之得名,我们还想作些推测。魏晋司徒府中的左长史,承担着重要的选举责任,例如主持中正品第事宜。“王官”作为候选者,显然是要隶名於司徒府的。从司徒吏与王官并列一点看,他们很可能也是一种官吏候选人,故《周丧察举议》有“今诸王官、司徒吏未尝在职者,其高足成,有一举便登黄散,其次中尚书郎”之言。一部分司徒吏居然有望被选任为“黄散”及中书郎、尚书郎,可见其身份不低。曾有不少论文,徵引“司徒吏”的材料以论魏晋南北朝吏户、吏役,这恐怕相当不妥。
   我怀疑,“司徒吏”就是获得了中正品第,因而隶名於司徒府、拥有了任官补吏资格者,也正是因此他们纔被名之为“司徒吏”,从而与州郡掾吏和中央职事官吏区别开来。那么,对司徒吏中有些获得了上品优状的人,在吏部选补时得以高居“黄散”、台郎,就不必感到奇怪了。魏晋实行九品官人之法,士人欲求入仕就必须“求品於乡议”,“无乡邑品第”者是不能任官补吏的。《晋书》卷四五《刘毅传》谓:“今一国之士,多者千数,或流徙異邦,或取给殊方,面犹不识,况尽其才力!而中正知与不知,其当品状,採誉於台府,纳毁於流言。”虽然汉代以“郡国”并称,但刘毅所谓“一国之士”的“国”,我以为不是指郡而是指州[36]。一州之内能得到中正品第者的数量,多者约在千人以上。曹魏时有州十三,郎官及司徒领吏二万馀人,其散在诸州者万人上下,这与“一国之士,多者千数”的说法,显然是可以沟通的。世入南北朝,郎署这个机构的候选地位被东西省散官所取代,郎官队伍在萎缩,“司徒吏”的称谓也连带不再见於史传了。
   总之,魏晋的王官和北魏北齐的职人,作为一支数量颇大的官员候补队伍,在此期文官体系中具有不容忽略的地位。从结构上看,这反映了魏晋南北朝的官吏队伍以候补者与职事官;从功能上看,候补者要承担相番直、差使,从而也构成了王朝政务的有机成分而并非无所事事。这样一种制度,向前可以上溯到汉代的郎署宿卫,向後则流衍为唐代的文武散官候选番上於吏部、兵部的制度。以往学者对此论述不多,故做此文加以初探,期望有抛砖引玉之效。

[1]例如,《魏书》卷九《肃宗孝明帝纪

 << 上一页  [11] [12] [13] [14]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