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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政治五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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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6:2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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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耆那教和锡克教都是起源于印度本土的宗教;而伊斯兰教、基督教、祆教、犹太教以及巴哈依教则被看作外来的宗教。其中,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又特别被印度教的极端势力所不容,因为它们分别是外国征服和殖民统治的产物,而且其信徒大都是原来信奉印度教的改宗者。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印度教徒与伊斯兰教徒、锡克教徒、佛教徒和基督教徒之间都发生过规模不同的暴力冲突,但最为严重的是与穆斯林之间的冲突。印度独立后实行了世俗主义的建国原则。国大党政府对分治后留在印度的穆斯林采取了比较优待的政策,这一方面是为了安抚穆斯林防止再度发生分裂;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获得穆斯林的选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穆斯林在经济、文化、教育和社会地位等方面仍然处于落后的境况,在政府机构和军队就职的人数以及在国会和邦议会的议员比例都低于其人口比例。穆斯林对政府的不满日益增加和公开化要求政治权利平等和经济公平的呼声也在不断高涨。这反过来又在印度教徒中引起强烈的反应并进一步刺激了印度教教派主义情绪的高涨。[17] 自70年代以来,印度教徒与穆斯林之间的冲突总的趋势是越来越频繁,规模越来越大,涉及的地区也越来越广。据统计,印穆之间的暴力冲突事件1975年为238起,1980年为427起,到1985年时又增至500起。教派冲突中的死亡人数也从1978年的110人增加到1980年278人。[18]早先,教派主义和教派冲突大多发生在北印度,但现在已经扩大到了南印度,而且越来越有继续蔓延的趋势。过去,教派冲突一般仅限于城市,但现在已经扩散到了广大的农村地区。据印度政府统计,1988年在全国452个县中,发生教派冲突或教派关系紧张的县有88个,到1989年时,这样的县已增加到110个。[19]暴力活动的烈度也在升级,比如,1992年在阿约迪亚寺庙被毁后爆发的全国性教派冲突中约有2000人死亡,5500人受伤,其中三分之二是穆斯林。[20] (三)种姓冲突 印度独立后,政府虽然从法律上废除了“不可接触制”,但在许多农村地区,特别是在北方邦、比哈尔邦和中央邦等印地语地带,这种陋习依然盛行。在众多的种姓中,低种姓的人口占了绝大多数。他们处于社会最底层,不仅经济地位低下,而且备受社会歧视与压迫。由于种姓对立根深蒂固,加上高等种姓对低等种姓的经济剥削,高低种姓之间的矛盾已经越来越多地表现为暴力冲突。这些暴力活动大多发生在农村地区,以比哈尔邦、北方邦和安得拉邦最为严重。在比哈尔邦,种姓之间的集体屠杀事件从1971年报道的第一起到1999年2月的最近一起,一共发生了59起,有600人被杀。其中,仅在1990年到1999年之间就有35起,死亡人数达到400左右。[21]一些高种姓集团为了对付贫困农民组织的“夺地运动”和“抢收地主庄稼”而建立了自己的私人武装。在该邦,社会治安已经恶化到极其严重的地步。随着人口对资源的压力日益增大,在未来的二、三十年中,以土地关系为核心的种姓暴力冲突可能会继续增加。 (四)社会-政治暴力的根源 印度的传统社会被普遍认为是一个比较宽容的社会,但是在由传统向现代转变的过程中,各种社会集团的利益冲突更加突出,对政治、经济权力的竞争也更加激烈,不同社会集团之间已经变得越来越不宽容。有的印度学者指出,“南亚政治和市民社会的一个极其明显的现实是暴力正在与日俱增。在殖民主义统治结束后的50年中,政治和社会的凝聚力不断减弱并逐步走向暴力的社会—政治秩序。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的关系常常表现为暴力,种族集团和社会阶级越来越诉诸暴力的手段向国家表达它们的要求。”[22] 印度社会—政治暴力冲突不断加剧的主要根源之一是其社会、经济的不平等性。在传统社会中,这种不平等是自然形成的生活格局的一部分,老一代人将其看作是神灵的旨意和命运的安排。但是随着教育的日益普及和社会政治民主化的发展,特别是选举政治下的广泛社会动员,民众的权利意识和平等意识不断增强,政治需求也大为增加,传统分配方式的合法性受到了越来越大的挑战。当政府不能满足民众日益提高的期待和要求时,社会中集聚的各种不满情绪便有可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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