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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元培的“晚节”不保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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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6:29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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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年12月17日联名签署《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宣言》,进而发起组织了中国历史上专门从事民权保障的第一同盟。 周作人所说的“蔡公此刻盖在3rd Party手中”,只是局外人的一种猜测,连被宋庆龄、蔡元培、杨杏佛邀请入伙的胡适和林语堂,都是在几十年之后才逐渐了解民权保障同盟的党派背景和幕后真相的。到了杨杏佛、蔡元培、胡适等主要当事人先后去世的1965年4月9日,林语堂在台湾《新生报》发表《记蔡孑民先生》一文,认定自己参加民权保障同盟是“蒙在鼓里,给人家利用”。只可惜他始终没有明确承认:自己连同自己所纪念的蔡元培,同样是把胡适等人“蒙在鼓里,给人家利用”的历史罪人。 二、“所谓晚节之不易保守” 在蔡元培与胡适之间,周作人显然是赞同胡适的“独立”而蔑视蔡元培的“晚节之不易保守”的。为便于说明,有必要对相关背景略作介绍。 据杨杏佛的长子杨小佛回忆,1933年1月24日,杨杏佛携杨小佛经南京赶赴北平,以视察中央研究院院务名义到北平筹建民权保障同盟北平分会。1月30日,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北平分会在欧美同学会召开成立大会,胡适当选为分会主席。1月31日,杨杏佛、胡适、成舍我三人在张学良的外事秘书王卓然陪同下视察监狱,杨杏佛当场向政治犯表示自己是受宋庆龄委托前来探视的,并请王卓然向张学良将军转达宋庆龄关于大赦政治犯、释放爱国青年的要求。在此期间,杨杏佛还与中共北平地下党组织秘密接触,并为拟议中公祭李大钊的游行活动书写了挽联:“南陈已囚,空教前贤笑后生;北李犹在,哪用吾辈哭先生。”(杨小佛:《杨杏佛事略》,《人物》1982年第1期。) 1933年2月2日,杨杏佛父子乘火车离开北平。两天后的1933年2月4日,胡适收到史沫特莱从上海寄来的航空快件,内有四份英文材料:第一件是中共地下党员刘尊棋以“北平军人反省分院政治犯同启”落款的匿名信件《政治犯争求释放去打日本帝国主义》,落款时间是“一九三三年一月六日”。第二件是刘尊棋以“北平军人反省分院政治犯谨启”落款的匿名信件《北平政治犯的黑暗生活》,落款时间是“一月十日”。第三件是宋庆龄于2月1日以“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全国执行委员会”名义签发的宣传稿《无条件释放一切政治犯》。第四件是史沫特莱于2月1日写给胡适的英文信件。此前已经收到过类似匿名信件的胡适,对宋庆龄不经核实就签发公布大为不满,当天就给蔡元培和林语堂写下一封抗议信。 1933年2月5日是星期天,胡适收到《世界日报》社送来的一封信,内容是谎称“住后门米粮库四号胡宅”的李肇音,要求《世界日报》刊登“由胡适之先生交下‘河北第一监狱政治犯致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北平分会函’稿一件”。所谓的“河北第一监狱政治犯致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北平分会函”,与被关押在北平军人反省分院的政治犯刘尊棋,根据狱中党组织的指示蓄意伪造的英文匿名信件,在内容上基本雷同。被躲藏在暗箱黑幕中的李肇音恶意侵权的胡适,于当天下午收到以“民权保障同盟全国委员会”落款并有史沫特莱签名的第二封英文信件,抬头写着“北平米粮库4号胡适博士转中国民权同盟北平分会”,写信时间是1933年2月2日。信中通报说,前一天寄来的英文资料,已经于2月2日率先刊登在上海方面的英文报纸《大陆报》上。胡适阅信后给蔡元培和林语堂写下第二封抗议信,说是“如果一二私人可以擅用本会最高机关的名义,发表不负责任的匿名稿件,那么,我们北平的几个朋友,是决定不能参加这种团体的。” 面对胡适的一再抗议,上海方面一直没有给出负责任的解释,反而由杨杏佛背着蔡元培和林语堂等人,以民权保障同盟的名义口授一封进一步歪曲事实真相的英文信件,由史沫特莱交给《大陆报》发表。在这种情况下,被恶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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