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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元培的“晚节”不保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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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6:29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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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十五日的《北京通信》,详述胡适博士曾经亲自看过几个监狱,‘很亲爱的’告诉这位记者,说‘据他的慎重调查,实在不能得最轻微的证据,……他们很容易和犯人谈话,有一次胡适博士还能够用英国话和他们会谈。监狱的情形,他(胡适博士 干注)说,是不能满意的,但是,虽然他们很自由的(哦,很自由的 干注)诉说待遇的恶劣侮辱,然而关于严刑拷打,他们却连一点儿暗示也没有。……’ 鲁迅学习的是德语和日语,对于英语并不精通,平常也不看英文报刊,他所说的“外国人办的《字林西报》”所“揭载”的“二月十五日的《北京通信》”,其实是1933年2月21日刊登在《字林西报》上的《胡适为政治犯问题发表谈话》,也就是瞿秋白在《胡适博士的词令》中采用断章取义的方式引用过的“二月二十一日该报”。当时的鲁迅,正与瞿秋白合用何家干的笔名写文章,这段文字中的引文,很有可能是出自瞿秋白的手笔。 在中华书局出版的《胡适来往书信选》中,收录有这段文字的标准译文,抄录如下:“就他审慎调查所得的情况,无法得出曾经使用过这些酷刑的丝毫证据。民权保障同盟最近曾组织了一个由胡适博士、杨铨先生和成平先生组成的三人委员会,于一月三十一日前往陆军反省院和其他两所监狱进行了视察。他们可以随便地同犯人交谈,并且还同其中的一两个犯人用英语谈了话。他承认监狱的情况是不能令人满意的,但是尽管犯人们毫无拘束地诉说着种种苛刻的待遇和侮辱,却没有一个人提到任何酷刑,连暗示都没有。他们诉说的主要问题是带脚镣,屋小人多,饭食恶劣,缺乏取暖设备,以及禁止阅读报纸。” 就是这样一段文字,经过鲁迅及瞿秋白断章取义的歪曲改写,把原文中胡适、杨铨、王卓然、成舍我几个人与中共地下党员刘质文(即刘尊棋)等人用英语交谈的既有事实,变成了胡适个人的故意说谎,由此得出的必然是“欲加其罪,何患无辞”的“莫须有”罪名:“他于是向外国人‘公开检举’了民权保障同盟,‘黑暗’倒在这一面。” 到了1935年2月7日,鲁迅在致曹靖华信中,以小说化的虚构手法,半真半假地描述自己被“左联”内部的田汉一派人恶意利用的经过:“有人把我的一封信,在《社会月报》上发表了,同报上又登有杨邨人的文章,于是又有一个朋友(即田君,兄见过的),化名绍伯,说我已与杨邨人合作,是调和派。被人诘问,他说这文章不是他做的。但经我公开的诘责时,他只得承认是自己所作。不过他说:这篇文章,是故意冤枉我的,为的是想我愤怒起来,去攻击杨邨人,不料竟回转来攻击他,真出于意料之外云云。这种战法,我真是想不到。……从去年下半年,我总觉得有几个人倒和‘第三种人’一气,恶意的在拿我做玩具。我终于莫名其妙,所以从今年起,我决计避开一点,我实在忍耐不住了。” 田汉等人“恶意”利用鲁迅的“战法”,与化名李肇音的人恶意利用胡适的“战法”完全一致。自己不愿意被恶意利用的鲁迅,在深明民权保障同盟幕后真相的情况下,却偏要与瞿秋白站在一起,加给胡适“莫须有”的政治罪名,大概只能用周作人的“几乎丧失理性”来予以解释。 四、周氏兄弟与蔡元培 行文至此,有必要介绍一下周氏兄弟与蔡元培之间的私人恩怨。 1927年6月12日,鲁迅在致章廷谦信中写道:“我很感谢你和介石向孑公去争,以致此公将必请我们入研究院。然而我有何物可研究呢?古史乎,鼻已‘辨’了;文学乎,胡适之已‘革命’了,所余者,只有‘可恶’而已。可恶之研究,必为孑公所大不乐闻者也。其实,我和此公,气味不投者也。民元以后,他所赏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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