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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6:35  来源:不详
命导致的。韩先生上文所引 “手工磨”(原文当为“手推磨”)“机器磨”(原文当为“蒸汽磨”)的话只是马克思用来说明不同的生产力导致不同的生产关的例证。所以这句话的上文是“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谋生的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4]这并不证明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由生产力发展到工业革命阶段才产生的。实际上,我们略微翻一下马克思留下的文献,就可以发现他实际上认为资本主义远远早于工业革命产生。比如,他谈到分工时说:“工场手工业分工的一个产物,就是物质生产过程的智力作为他人的财产和统治工人的力量同工人相对立。这个分离过程在简单协作中开始,在工场手工业中得到发展,在大工业中完成。在简单协作中,资本家在单个工人面前代表社会劳动的统一和意志,工场手工业使工人畸形发展,变成局部工人,大工业则把科学作为一种独立的生产能力与劳动分离开来,并迫使科学为资本服务。”[5]也就是说,马克思认为在工业革命前资本主义经历两个发展阶段:简单协作阶段和工场手工业阶段。这两个阶段也就是世界经济史上经常谈到的欧洲资本主义萌芽的手工工场阶段。对于手工工场阶段,马克思本人曾谈到:“以分工为基础的协作,在工场手工业上取得了自己的典型形态。这种协作,作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具有特征的形式,在真正的工场手工业时期占居统治地位。这个时期大约从16世纪中叶到18世纪最后30年。”[6]在这个阶段,从马克思的表述可以清楚看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存在且向前演进的,只不过是到了工业革命时期才成熟。因此,韩先生用工业革命阶段的生产力水平来定义资本主义的产生并不符合马克思的原意。实际上,如一些世界经济史著作所描述的,从十四、十五世纪开始,欧洲生产力得到较快的提高,尤其是农业生产力的进步(如轮作、二圃制、三圃制的实行、重型铁犁的广泛使用等)相当明显,这促使封建庄园经济发生变化,商品市场逐渐发展,并使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在一些地区(如意大利北部的威尼斯、热那亚、罗伦萨、米兰等)出现。这种生产力的提高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相互促进,直到十八世纪才导致工业革命的产生。因此,以工业革命来解释资本主义的产生既不符合马克思的认识,也不符合一般世界经济史的史实。

    实际上,在马克思主义的一般理解中,他从没将资本主义理解为可以分别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来定义。在他的理论中,他一直将资本主义理解为包括一定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社会有机整体,他一直将资本关系理解力为一定生产力发展的结果。比如,他说:“资本关系的形成从一开始就表示,资本关系只有在社会的经济发展即社会生产关系和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的历史阶段上才能出现。它从一开始就表现为历史上一定的经济关系,表现为属于经济发展即社会生产的一定的历史时期的关系。”[7]其他生产关系和社会形态也是如此。因此,一定水准的生产力决定一定的生产关系,而这种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也具有反作用。如果一定的生产力水平没有达到,是不可能产生与它相联系的生产关系以及建立在这一关系之上或这一关系体现出的阶级关系,也就不可能出现和这种生产力及生产关系相联系的社会形态。而这种理解在马恩的论述中也有大量支持的证据,比如恩格斯《共产党宣言》的1883年德文版序言中说:“每一历史时代的经济生产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的基础”[8]。又如马克思说:“人们按照自己的物质生产的发展建立相应的社会关系,正是这些人又按照自己的社会关系创造了相应的原理、观念和范畴。”[9]

    当然,有人可以不同意甚至激烈批评这种理解,也可以指出它的各种不足和弱点。但对于这种理解的客观存在及建立在它之上的概念使用我们无疑是应该明白的。从韩先生的表述可以看出,他对马克思主义历史认知范式的理解有所了解,但他将这种范式“拆散”后使用,放弃生产力的维度而仅仅利用生产关系的维度,从而使马克思的社会形态学说“破碎不堪”,这种破碎的历史认知范式的利用当然会导致认知结果中的逻辑问题和事实偏差,而且他也没有对于这种“拆散”进行充分论证。具体说来,如果按照韩先生的理解:“中国古代社会各王朝前期,农民从国家分得土地,既可理解为农民直接受雇于国家;亦可理解为农民都拥有私有土地,是自我雇用,只需要向国家交税,不受地主、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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