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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体论”源流考(近代、现代部分)

时间:2009-7-24 13:57:40  来源:不详
清除”,但在这一思潮的较近的发展中,例如在蒯因和斯特劳森那里,所谓“本体论”问题又重新获得了活力;而现象学-存在哲学则一直以致力于建立一种新的形而上学为己任。两大潮流的日益接近乃至融合的发展趋向,被一些人描述为“本体论的复兴”。
  本文试图对上述问题作出简略的陈述和评论。

  一 经验论和唯理论哲学中的“实体”问题及其内在矛盾*

  近代哲学对本体论问题的探索不同于古希腊和中世纪哲学之处,在于它不是直接地进行这种探索,而是通过研究认识的对象问题间接地涉及这一问题。就是说,近代哲学对本体论问题的探讨是在认识论的框架中进行的。
  与“形而上学”在同等意义上使用的“存在论”一词,自亚里士多德以来一直是指关于存在或一般存在的学问。从古希腊到中世纪,除少数怀疑论派哲学外,存在论问题被以本体论的方式进行探讨时,通常采取了两种互不相同而又互有联系的形式:或者以抽象逻辑的范畴推演的方式建立某种先验原理的思辨体系;或者以追求普遍本质的方式,试图为经验世界的统一性提供先验的基础。这两种方式的关系是:前者更代表着问题的形式方面,后者更体现出问题的内容方面。形式是为内容服务的,内容是主要的。二者的统一,构成了传统本体论哲学的基本宗旨:以提供关于世界统一性的图像为己任。或者说本体论哲学所建立的都是一种关于宇宙统一图像的理论。哲学家们正是用这一套理论来说宇宙的本体结构、变化与形成过程的。当近代哲学家开始从认识论的角度思考实体问题时,本身就表明它所涉及的应该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而不再是单纯的“存在”或“实在”自身的问题。只有到这个时候,哲学才摆脱了它的原始素朴性,使传统的在思维与存在关系之外所建立的关于存在的学说转化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本身。存在,不论是在人的思维之外且不依赖于人的思维的存在,还是在人的思维之中的存在,都不能离开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孤立地加以把握。也就是说,本体论的探讨是不能离开认识论而孤立地进行的。
  但在当时,旧的形而上学观念这种历史包袱对某些理性主义哲学家来说还是相当沉重的。他们大都依然企图在思维与存在即精神与物质之外再找到一个更高的东西,并把这个东西视为标志物质与精神相统一的最高实体。他们是通过概念的思辨来论证这一点的:一个关于最完满的东西的概念本身就必然包含存在,因此最高实体必然存在。显然,这种论证依然无非是重复着中世纪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
  而另一些哲学家则在思维与存在的对立面前表现得无能为力:存在着的世界是具有广延性和坚实性的运动着的物质微粒,不具有广延性和坚实性的思维是如何认识它们的呢?常识、经验、感觉和理性发生着矛盾。无论是否认精神实体还是否认物质实体,也无论是通过把一种存在机械地归结为另一种存在或宣布二者均不可知来取消形而上学,看来都无消除感性与理性之间的矛盾。这是近代经验派哲学家和理性派哲学家在思维与存在的对立中所表现出的突出特点。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唯一的出路就是在思维与存在之间寻找同一性。
  早期的经验派哲学家是通过把感性和理性结合起来的方法解决这一矛盾的。他们认为,物质世界虽然与精神世界不同质,但物质世界可以通过人的感觉而为人所知。感觉是沟通思维与存在的桥梁。感觉的可靠为理性的可靠奠定基础,在此基础上,可以把感性知觉与理性思维统一起来,把感觉中的个别上升为理性所把握的一般。经验派哲学的第一个创始人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就认为,他的工作的目的是要在经验能力与理性能力之间建立“真正合法的婚姻”。他认为只要这两种能力密切结合,就能使思维把握住自然界的“形式”,而“熟习形式的人也就能够在极不相同的实体中抓住自然的统一性。”[1]因此从培根开始,经验派哲学家或者把实体看作是作为感觉对象的物体(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或者认为那个真正具有形而上学意义的作为支撑物(支托)的实体肯定存在,但不可知(洛克,John Locke,1632-1704),或者根本否定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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