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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后文革时期中国近代史学研究状况的反思

时间:2009-7-24 13:58:16  来源:不详
 实证性研究+理论的推导,看来是现今史学研究中所必须的,但后者很不够,很忌讳,结合历史的不可还原性,则可知道后者的必要性。我们需要倡导逻辑推导,根据资料有时做出合乎逻辑的推理,不单是允许的,而且很有必要。历史真相是以判断的方式呈现的,而判断依赖于前提、假设。历史学的许多意义蕴孕于假设、推论之中,尽管历史不能重演。
  福格尔在1964年出版《铁路与美国经济增长》一书,假定1890年美国没有铁路,结果引起铁路作用大争论。
  如若我们做出中国没有奴隶制社会这样的假设,则魏晋以前的历史就必须重新解释。
  近代中国可不可以在落后的情况下依靠资源禀赋极差、发展主要靠自我剥削的内向型积累方式进行的超大型经济体打赢一场局部战争,取得暂时的胜利?我们能不能在胜利的欢庆中冷静下来,向失败者学习?
  治史者有时需要胆量,试想:在传统的价值判断、忠奸模式下,谁还敢设想鸦片战争中国一定失败呢?
  意大利哲学家克罗齐说:"一切真历史都是当代史",那么,历史学可以凭借努力直接影响社会么?
  如果民意是落伍的,我们是不是还要求顺从呢?或引导?近代中国没有给引导留下时间。
  历史可不可以假说(如波纹扩大式)?科学的历史中能否容纳哲学的玄思?
  历史可不可以臆测?尽管我们反对凭空臆测。毕竟,否定凭空臆测并不意味着否定臆测啊!
  史无定法,择宜而行。
  3、宏观--创新
  历史研究取径有二:一是近距离微观,二是远距离、长时段宏观。历史研究要注意观察的距离。
  对宏观、微观任何一方进行高估、低估都是不可取的,二者的相结合乃不争的事实,争论这样的问题,是可笑的,也是一种浪费。
  但是,纵横寰宇内,像汤因比、韦伯那样着意于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宏观整体描述的哲人型史学巨匠太少了,多的是剥茧抽丝、精雕细刻、管窥蠡测的小工。弗兰克(andre gunder frank)著有《白银资本》("re orient"),致力于批判欧洲中心论的理论框架,肯定亚洲的活力,强调宏观、共时性。
  从解释学的意义看,学界需要新式解释框架--长程历史观式。年鉴学派需要借鉴之处,首要在于研究方法--长程史学研究。在私人叙事(private narrative)--宏大叙事(grand narrative)之间,我们更缺乏的是后者,因为目前学界是宏观<中观<微观。
  倡导宏观的立足点依然在于创新,创新就是矫枉,即在过去自否定中找对,在肯定中找错,其主渠道是怀疑论的方法论。就像胡适那样不疑处有疑,而非像杜威那样有疑处不疑。独立思想是学术之基础,而怀疑精神乃独立思想的内在动力,但这也正是我们所缺乏的,所以必须加倍努力,既要疑古,又要疑今,培养创新意识和怀疑精神,以便对历史进行"却话巴山夜雨时"式的逆向考察。
  就真理的颗粒--史料而言,创新则在于来源的多元化,如电影、文学等。陈寅恪指出:"一时代之学术,必有其新材料与新问题。取用此材料,以研求问题,则为此时代学术之新潮流。……此古今学术史之通义,非彼闭门造车之徒,所能同喻者也。"[9]过去我们所关注的政治性文献中的主观见解,多类似于文学资料中的虚构。
  当然,史料多元化要小心,都德《最后一课》给人的印象是亚尔萨斯和洛林人都讲法语,参照恩格斯在《暴力在历史中的作用》[10]一文中所论,可知:是当地上层说法语,下层说德语。
  对史料要有三问:第一,是否吃透、消化了?第二,是否断章取义?第三,所征引史料是否足够证明问题?
  此外,还需注意史料的可靠性问题。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中《上清帝第五书》:"迟之期月,事变之患,旦夕可致",应为"迟之期月,事变或来,瓦解之患,旦夕可致"。
  丰富的史料,可以帮助我们进行实证--诠释,消除空疏的学风,难怪有一些学者要高喊:拿证据来。
  方法创新方面,可不可以将模糊史学与计量史学交叉、灵活运用?可不可以将自然科学的方法引入到思想史的研究当中去?如何引入?等等。
  再就是观点创新。历史是一条流淌的河,但我们的看法却很呆板。如商会的性质,史学界有官办、半官方机构、民间商人社团、官督商办社团、商办法人团体等;对商会性质所产生的争议主要起因于视角上的差异:历史作用--官办、半官办机构,国家和社会互动--官督商办,法律--商办法人社团,动态--官方色彩与民办色彩的地位互换;其实,商会性质是不断流变的,即由官办、半官办向商办转向,这需要动态审视,而非仅仅线性分析;从理性法律视角去分析而忽略了商会所处的非法制社会特征,得出的结论将不会客观;忽视了地区差异,在缺乏对中西部商会研究的情况下,骤然对商会性质下定义,进行界定是否草率?是否忽略了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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