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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人说话家数考辨

时间:2009-7-24 13:58:24  来源:不详
、字谜、戾谜、社谜,本是隐语,有道谜……,走智……,正猜,……,下套……,贴套……,横下……,问因……,调爽……。杭之猜谜者,且言之一二,如有归和尚及马定斋,记问博恰,厥名传久矣。
  所谓“说话家数”问题,所依据的主要材料,也即如上所举。其他,抄本《说郛》卷三收《古杭梦游录》虽也载及“说话有四家”,无非是《都城纪胜》的删略抄录,就文献意义而言,并没有太大的价值。
  从以上引录资料看,最先提出“说话四家”的《都城纪胜》,于“一者小说”后,并未进一步列出二者、三者、四者为何,继之却是“说公案”、“说铁骑儿”、“说经”、“说参请”、“讲史书”诸项,又开列“合生”、“商谜”两家于其后,如果说它们都与“说小说”分庭抗礼,那么说话就不止为四家,而应是八家。承袭其说的《梦粱录》,或许已经意识到耐得翁在表述上的混乱,其“小说讲经史”,实际上也就是以小说、讲经、讲史三家立目;它虽也称说话有四家,却干脆略去其“一者”,并在开列各家后,列举其艺人名号。然而,依照这种体例看,吴自牧列出的说话家数仍然不是四家,仅有小说、说经说参请说浑经、讲史书三家,如果再添上未列艺人名号的合生、商谜,则是五家。正由于两条资料在表述上缺乏周密的逻辑性,记载上比较随意,甚至模棱两可,含糊其辞,加之刊印舛讹,致使后世研究者因不同的解读,在对“四家”究竟包括了哪四家的具体指认上,有了各执一词的看法。


  说话家数标志着宋元说话艺术的成熟,反映了其作为一种伎艺的繁盛状况,进一步作出明确的探讨,意义匪浅。在我看来,要解决宋元说话家数问题,首当其冲要澄两个问题:
    一、明确“说话”的定义及内涵。
  “说话”一词,包含“说”、“话”两项内容,这一点并无异议。但“话”,却非如人们惯常理解的那样为“故事”,而应该是“脚本”(案:这里所谓“话本”,是就宋人称法而言,明以后“话本”的蕴涵,已与宋人有了差别,因不在本文讨论范围内,不赘)。这在资料中可以得到证明。《都城纪胜•瓦舍众伎》中说:“弄悬丝傀儡、仗头傀儡、水傀儡、肉傀儡。凡傀儡敷演烟粉灵怪故事、铁骑公案之类。其话本或如杂剧,或如崖词,大抵多虚少实,如巨灵神朱姬大仙之类是也。影戏,凡影戏乃京师人初以素纸雕镞,后用彩色装皮为之,其话本与讲史书者颇同,公忠者雕以正貌,奸邪者与之丑貌,盖亦寓褒贬于市俗之眼戏也。”又《梦粱录•百戏伎艺》中说:“凡傀儡,敷演烟粉、灵怪、铁骑、公案、史书历代君臣将相故事话本,或讲史,或作杂剧,或如崖词。”不同的伎艺都有人为其编写话本,《都城纪胜•瓦舍众伎》说:“教坊大使,在京师时,有孟角球,曾撰杂剧本子;又有葛守成撰四十大曲词。……诸宫调本京师孔三传编撰。”就连净发社梳剃行,也有专门的话本,如现存于续印《永乐大典》卷一四一二五的《净发须知》(参邓子勉《〈净发须知〉、净发社及其他》,《中国典籍与文化》1998年2期),卷下即明标“大元新话”。话本分上、中、下三卷,字数达一万三千四百余言。瓦舍众伎虽各有话本,但利用的形式却有不同。如杂剧、傀儡等诉诸表演,据话本演出;说话则为诉诸于口舌,用嘴讲说,“试开戛玉敲金口,说与东西南北人”,“讲论只凭三寸舌,秤评天下浅和深”(罗烨《新编醉翁谈录》卷一《舌耕叙引》)。如王国维《宋元戏曲史》第三章《宋之小说杂戏》中说:“小说但以口演,傀儡影戏,则为其形象矣。”
  “说话”与其他伎艺的第一个区别,也即它的主要特征之一,正在于“说”,说、谈、讲、论、言,皆此义也。不仅散说,也包括唱曲。前者主要指讲史平话,后者则有谓之银字儿的说小说等等。而说话,意即讲说话本,据脚本说唱敷演,更直白点讲,便是说书。如孙楷第《说话考》中说:“宋灌圃耐得翁《都城纪胜》,吴自牧《梦粱录》,记当时伎艺有‘说话’。以故事敷演说唱,即后来之‘说书’。曰‘说话’,曰‘说书’,古今名称不同,其事一也。”(《沧州集》卷一,中华书局1965年版)说话与其他伎艺第二个区别,则是艺人们以说话为谋生手段,非同消息、说药等科,虽也演说,其目的在梳剃、卖药,说唱乃为了招揽顾客,利于促销。
    二、说话是否仅有四家?
  对所谓说话四家,研究者也每生疑窦,甚至对有否四家,也提出过质疑,如胡士莹《话本小说概论》第四章《说话的家数》中指出:“总观以上诸说,四家之内意见一致的是小说、讲史和说经三家,其余的如说参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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