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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地方志编纂中的“地方”书写的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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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4-15 12:09:51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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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两的价格从沙逊处购地。(31)公平洋行的汉璧礼准备把为加宽南京路所需要的第235号册地的一块狭长土地出让作为公共使用,其条件如下: 重建235号册地上的房屋估计费用 10000两 租金损失 1000两 出让土地0.756亩,以每亩6 500两的价格计 4914两 合计 15914两 工部局不打算支付重建235号册地上房屋的款项,只同意支付地价。(32) 1883年12月,元芳公司给工部局董事会写信,称为了拓宽北京路,索恩愿意将第1229号册地上的一块面积为0.147亩的地皮以370两的价格卖给工部局,另外对该册地“租户”的任何补偿金均应由工部局支付。工部局接受这个建议,条件是补偿金不能太高。(33) 1884年8月,毛礼逊致函工部局董事会,他代表怡和洋行向董事会提出出让第1号册地的一小块土地,用以拓宽北京路。开价5000两,约合每亩1.3万至1.4万两之间。董事会未作决定。(34) 1887年,为把武昌路从乍浦路延伸到北四川路,工部局向第623号册地的日本人业主征地询价,日本人开价每亩1100两出售0.476亩地皮。工部局认为,如果所涉及另两位业主(朱玉奇和玛礼逊洋行)也以同样价格要求的话,单购买地皮的费用就达到3220两,这个价钱太高,于是武昌路的延伸工程就搁置了下来。(35) 1888年汉璧礼路延伸,工部局必须购买属于27位业主的16块册地上的2.2亩土地,其中1.1亩可按每亩1500两的价格买到,而另外的1.1亩土地,业主却要求按每亩4600两的价格出售,因此全部费用,包括房屋拆迁费以及15%的佣金在内,共计是8567.50两。汉璧礼路的延伸还要经过徐润的土地,徐润自愿提出无偿出让他的2.5亩土地,但他的土地被老顺记商行等户的册地所横断,而老顺记等户对他们那块面积为1.215亩的土地要价1628.55两。因而这项延伸工程的土地费用总计高达10196.05两。测量员建议,避开高要[注: 高要市-高要市,位于广东中部、西江中下游,属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和肇庆市经济发展中心区。东与珠江三角洲腹地接壤,西与粤西相联,处于经济发达的珠江三角洲和资源丰富的西江经济走廊结合部。]价业主的土地,另选一条只在徐润的土地上通过的线路。徐润愿意无偿出让所需的全部土地,其面积约为3.682亩。(36) 1890年南京路筑人行道购地,每亩约1万两。(37)从1890年到1891年,为拓宽九江路,工部局多次与公平洋行的汉璧礼商讨购地事宜。(38) 1895年河南路拓宽购地,估价每亩5000两,第188号册地的业主开价每亩8000两,出售面积0.263亩。考虑到河南路是租界最重要的道路之一,工部局接受了业主的开价。(39) 1902年,为延长爱文义路,工部局花了4608两银子,以业广公司为中介,购买泰俊杰的2.2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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