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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历史必修第二单元讲与练三

时间:2009-10-18 17:51:43  来源:孙春明
 

第7课  古罗马的政制与法律

学习目标
1.了解屋大维、戴克里先、查士丁尼等影响罗马发展主要人物及政治活动;
2.了解《十二铜表法》、《查士丁尼法典》的主要内容,分析和评价罗马法的历史作用。

 [知识导航]
一、知识要点
(一)从共和制到帝制的演变
1.罗马共和制的建立
(1)时代:公元前6世纪末
(2)形式:贵族共和制
2.共和制的维护机构
(1)执政官:最高官职,共两名,一切政令均须两人同意方可执行
(2)元老院:国家决策机构,贵族组成,实行政事共商、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3)公民大会:平民可参加,负责选举公职人员和通过元老院的提案
(4)保民官:平民选举,监督政府行为
3.罗马帝制的确立
(1)原因:A对外扩张,疆域广阔,成为地中海的霸主  B各地经济大发展  C阶级矛盾激化  D共和制落后于形势,无法镇压奴隶和平民的反抗,无法有效防卫疆土
(2)帝制建立的过程
马略改革:为军事独裁奠定基础
屋大维:正式确立个人独裁,建立“元首制”
戴克里先:实行公开的君主统治

(二)罗马法
1.罗马法的主要内容
(1)《十二铜表法》(公元前5世纪中期)
原因:共和制度的推动;平民的强烈要求和长期斗争
内容:庞杂,包括民法、刑法和诉讼程序,基本上是习惯法的汇编
本质:维护贵族利益。但也是平民的胜利(原因?按律量刑,贵族不能再随意解释)
地位:罗马法的渊源
(2)《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内容:包括《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查士丁尼学说汇纂》、《查士丁尼新敕》,统称为《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意义:标志着罗马法的完备
作用:稳固帝国统治,有利于向外扩张
2.罗马法的历史地位和影响
(1)地位:是世界史上内容最丰富、体系最完善、对后世影响最广泛的古代法律
(2)影响:当时:维系和巩固了罗马帝国的统治,如陪审、辩护、一事不再理等制度和原则影响至今
二、重难点分析
(一)重点分析:罗马法的展主要内容
1.罗马法,即古代罗马奴隶制社会的法律,一般是指罗马奴隶制社会逐步形成时期的法律,特别是从公元前5世纪罗马最古老的成文法——《十二铜表法》开始,至公元6世纪的,查士丁尼民法大全》止。
2.《十二铜表法》:出现于公元前5世纪中期,是罗马最古老的成文法。在此以前,立法和司法权力基本上由贵族垄断,而且法律也主要是不成文的习惯法,这就更便于贵族的专横。《十二铜表法》是由贵族和平民以过去的习惯法为基础共同制定的成文法。这一法律的制定提高了平民的权利。
《十二铜表法》原文早已散失。但从后来罗马法学家的著作中可以看出,这一法律内容相当广泛,公法与私法、实体法与程序法、刑法与民法、同态复仇与罚金、氏族继承与遗嘱等等相互交错。它不仅规定了残酷的奴隶制,而且还规定了极为严酷的债务奴役制。
3.《查士丁尼民法大全》:包括如下四个部分——《查士丁尼法典》(其内容是历代罗马皇帝颁布的法令,汇集了罗马帝国仍生效的法律,并加以审订删改)、《查士丁尼法学总论》(供当时学习法律之用的基本教材)、《查士丁尼学说汇纂》(其内容是历代法学家的学说)、《查士丁尼新敕》(是查士丁尼所颁布的法律),至中世纪时被统称为《查士丁尼民法大全》。后世所讲的罗马法往往就是指《民法大全》,它也是研究罗马法的主要史料
(二)难点分析:罗马法的历史地位和影响
以《民法大全》为代表的罗马法在世界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也对罗马帝国的统治起了维系的作用。
首先,其内容最丰富,包括了历代罗马皇帝颁布的法令、历代法学家的学说及法学教材。
其次,体系最完善,包括公法与私法、刑法与民法、实体法与程序法等
第三,对后世影响最广泛。罗马法具有资本主义发展初期所需要的许多因素,为促进资本主义制度的形成、巩固和发展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推动了资产阶级国家统一法制的进程。法国大革命后,拿破仑颁布的《法国民法典》,就是以罗马法为蓝本起草的。此外,现代许多国家的陪审制度、律师制度和某些诉讼原则均直接来源于罗马法。
第四,罗马法的指定和实施维系和稳固了帝国的统治。它为统治集团的权力提供了法律依据,稳定了社会秩序;它维护奴隶制度,巩固了帝国的社会基础;顺应了经济的发展和变化,对私有财产加以保护,有效地笼络了上层阶级。

 

基础性练习
1.罗马共和国时期,国家的决策机构是
A.执政官    B.元老院    C.公民大会    D.民众法庭
2.罗马在戴克里先时代
A.建立贵族共和政体    B.建立个人的军事独裁
C.建立“元首”制度    D.实行公开的君主统治
3.《十二铜表法》的实质是
A.习惯法的汇编          B.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典
C.维护贵族的利益        D.罗马法的渊源
4.《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中,包括了历代罗马皇帝颁布的敕令的是
A《查士丁尼法典》       B《查士丁尼法学总论》
C《查士丁尼学说汇纂》   D《查士丁尼新敕》


拓展性练习
5.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屋大维 (Octavianus,Gaius),
公元前27年建立“元首制”,实际上是罗马第一个
皇帝。罗马元老院授予他奥古斯都(意为神圣、伟
大)尊号。在他统治期间,罗马世界进入和平与繁
荣的黄金时代。

回答:
(1)罗马从共和制一步步走向帝制的原因有哪些?这是不是一种倒退,为什么?
 

 

(2)为什么说屋大维“实际上是罗马第一个皇帝”?

 

6.阅读有关古罗马法和中国古代法律的论述:
材料一   法是一种自然的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衡量正义与非正义的标准……自然法是整个法律科学的思想基础和各种具体法规的指导原则,它高于一切人定法和人为权力。
                                    ——(古罗马)西塞罗
材料二  中国历代有卷帙浩繁,分支众多的法律,法有“六典”,刑有“八议”都是对特权与等级的保护。……法律不公开化,先秦时有人要铸法于鼎,孔子就反对,他主张“君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上智下愚”,其愚民政策一贯千载,积习日久,积重难返……中国法的界定十分模糊,倒是皇帝圣旨、朝廷法令、祖宗遗训更具威力。因为法自君出,皇帝“钦定”法律,皇权置于法律之上,法律对皇权约束作用微乎其微。法律遇到开明皇帝有些用,一遇昏庸暴君,无法无天,所谓“人亡政息”。……这遗风流传至今即权大于法,有法不依,拟法不严,徇情枉法。
                                     ——史仲文《中国人走出死胡同》
材料3、中国《大清法典》规定:(1)从县官衙门、府、省到京城直至皇帝的各级法庭,对罪犯可依轻重判五刑(笞、杖、徒、流、死)。判案要呈报上级审核,不服可以上诉。(2)忤逆不孝是十恶不赦的罪,儿子打了一下父母犯杀头罪;父母因儿子不肖将其欧打致死,罚杖一百棍。(3)妻子打丈夫应罚杖一百棍,而丈夫打妻子,只有在把她打成重伤并有人起诉时才受罚。……中国法律从属孔儒道德,而且主要是刑法,为了惩治缺乏教养人专用的行政裁决法,内容几乎全是公法,私法靠民间宗法邻里协调……百姓原告与被告都要按规定形式打板子,双方都须向衙役使钱,无法律公职、无律师和陪审团。
                                    ——(美)费正清《美国与中国》
依材料和所获知识,请回答:
(1)西塞罗的“自然法治原则”较人治政治有什么积极意义?既然法律本质上都是统治阶级的服务工具,又为什么要强调其积极性?

 

 

 

(2)中国古代法律有什么特点?从《大清法典》为例,你认为中国法律实质是什么?实践操作的是什么法律?为什么?

 

第7课  古罗马的政制与法律参考答案

1.A 2.D 3.C  4.A
5.(1)原因:对外扩张,疆域广阔,成为地中海的霸主;各地经济大发展;阶级矛盾激化;共和制落后于形势,无法镇压奴隶和平民的反抗,无法有效防卫疆土
不是倒退。因为罗马国家帝制的逐步确立是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罗马政治、经济的发展。如屋大维建立元首制后,就确立了较完整的统治秩序,战争减少,罗马帝国进入了近200年的相对稳定时期,历史上称为“罗马和平”。
(2)因为在元首制下,元老院受元首控制,元首集军政、司法、宗教等大权为一身,所以说元首制实际上是披着共和外衣的君主制。
6.(1)西塞罗的“自然法治原则”较人治政治是一个进步。因为人治的本性即使再明智也难免带有主观好恶和情感的偏差,而法律是正义和理智的天平。法律的一个突出价值在于用公正的成文程序来维持社会秩序。而人治等于将国家命运寄托在经常变幻的感情之上,而非严实可靠的理智之上。
法律本质上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固然是统治阶级工具。但法治将社会矛盾和斗争限制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对维系社会关系的稳定有积极意义。
(2)中国古代法律的原则是维护“三纲五常”等级秩序,是道德秩序的一种手段,是政府皇权的表现形式,仅是政府裁决的一种行政职能。法自君出,其实质是人治。从《大清法典》可以看出,是非裁判的标准不是法律。而是“三纲五常”伦理。在实践中,古代中国主要是刑罚,使百姓慑服而循规蹈矩,服从纲常礼教的管束。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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