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贺书:再谈“谢谢同学们的合作”(附葛明的答复)
说明:为了节省篇幅,正文部分是田老师的博文,葛明老师的讨论文字低两格缩小字号排印以示区别。
一句“谢谢”引发的讨论还没有结束,这是好事情,可以把话题引到更深刻的理解中。刚刚读到田贺书老师的博文《再谈“谢谢同学们的合作”》,感觉还有话说,因此不揣谫陋,继续陈述观点,也算是对一位严谨教育学者的致意。
日前《追问:为什么要“谢谢同学们的合作”》一帖主要从“合作”的角度谈了我的看法。引起了几位网友的阅读,而且跟帖响应,开始讨论,很是兴奋。下面再从“谢谢”一词的语用角度谈谈我的看法,作为补充。
谢谢:〖动〗对别人的好意表示感谢。——《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P1510
感谢:〖动〗用言语行动表示感激。——《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P444
感激:〖动〗因对方的好意或帮助而对他产生好感。——《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P444
综观上面几个词的释义,可以知道运用“谢谢”一词时应有如下语境要素:
1.其对像是对方。
2.其外部原因或者说外部条件是对方的好意或帮助。
3.其内部原因或者说外部条件是自己对对方产生好感。
4.其表现形式是言语或行动。
因此,我们会说:在过去的一年里,我特别想谢谢你。谢谢你在我生病的时候给我关心;谢谢你在我受挫的时候给我开导;谢谢你在我哭泣的时候给我安慰;谢谢你在我最无助的时候给我依靠;也谢谢你让我学会成长。真的好想亲口跟你说声谢,可是我不能,就只能借这样的方式来跟你道谢了。希望了你不会介意。
可见,当我们因对方的好意或帮助而心生感激时就会情不自禁地说一声“谢谢”,因为我们因对方的好意或帮助受益,那么,揣想两位老师“谢谢同学们的合作”的语境缺乏这一点,那么此时运用“谢谢”一词显然有不符合语法规则的嫌疑,
两位老师的“谢谢”是否缺乏语境呢?我们不妨按照田老师的思路做个分析。田老师提出的四个要素一是对象,谢谢谁?当然是学生。为什么要谢谢?田老师给出了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的要求,外因是对方的好意或帮助。有好意或帮助吗?我看有,教学是怎样的过程,教学相长,固然学生在知识能力、过程方法和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套用新课程对目标的确定)获得了成长进步,教师也在其中有专业上的进步,这不是帮助吗?内因的“自己对对方产生好感”,我想很难确定了,怎样的好感呢?如果已经认为教学相长对教师发展意义,可否认为就有一种好感存在了呢?日常生活中这样的例子也不少,我劳驾您把一件东西递给我,您交到我手里的时候我要说声谢谢,不也是同样的好感吗?
不论是①自己来自外校;②课上同学的表现令人满意;③这次课主要是展示老师的教,必然对同学的学习有所影响,有感谢,也有歉意;④教师的语言习惯;⑤出于礼貌……等等;而且,这次教学观摩会作为观摩课展示的“老师的教”原本就不仅仅是教师的教学本身,更是教师的教学如何实现课程理念——为了中华民族的复兴,为了每个学生的发展,或者应该这样说展示出来给大家观摩的应该是在课程改革背景下“课堂教学的理想”和“理想的课堂教学”。
观摩课展示的不仅仅是教师的教,教学中要求体现教师对新课程理念的理解和贯彻,这是必须做到的。这是观摩活动有意义的重要条件。
因此,其一言一行都应当是经得住推敲和分析的,不应当有任何的瑕疵(我也知道这是我们一直在追求、又始终没有实现的“乌托邦”)。
瑕疵,如果表现在教学的设计,教学的理念等方面,是必须“经得住推敲和分析”的,但如果瑕疵表现在教师的语言上,我想过于苛刻了。教师的语言应该符合怎样的标准,当然有讨论的空间,而且我认为当天的几节课教师教学语言的运用都不成功,但这的确像田老师所言的“追求”,是一种“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的自觉。教学过程中变化纷繁,要求教师在最短的时间内根据学生的反映组织出简练准确的语言,并不是一项低要求。
况且,如果是出于“教师的语言习惯”,是一种非自觉状态下的言语,那么这种言语将是真实思想的流露,因此,也就更可以看出教师的教育观念的现状,更值得作为案例去评析。
习惯来自人的自我约束和社会规范。语言则可以反映人的思想状况。因此语言习惯是可以“看出教师的教育观念的现状”的,确实值得分析,这也是案例研究中的重要方面。但这是否就意味着“谢谢”二字当中也有像田老师忧虑的那样的隐情呢?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还有,虽然“教师只是普通人”,但是,我们仍然不能因为自己是普通人的一员而降低教师对自己要求,将自己混同为一个普通人,就是说,教师是普通人不能成为教师将自己混同为普通人的理由。
强调教师的“普通”,是针对教师一度被认作“人类灵魂的工程师”,那样的高度不是对教师道德承担能力的准确概括。教师有责任宣传社会主流价值,因此对教师道德的期待是高于社会平均道德水平的,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教师表现出来的问题并不因此要得到更加严苛的指责和惩罚。我认为对教师群体或教师职业的道德期待是一回事,对教师个人的道德水平的评鉴是另一回事。以谋杀入罪的时候不能因为他是教师而被施以更严厉的刑罚,如是而已。
同样,满世界都是俗人,不是自己也只能成为俗人的理由,教师食人间烟火不是教师放弃精神追求、降低自己的道德标准、只食人间烟火的理由。教师作为一个“教人学真”的角色站在讲坛上,只有从一言一行中对学生形成潜移默化的“正面”影响,才堪当教人学真这一任务。因此,如果仅将展示观摩当成自己获得证书的途径的教师可能很难成为“教育家”,甚至“教书匠”,顶多是一个“教书的”——正在以教书为手段以实现养家糊口目的的人。
其实,我也就是因为这些才对这种说法产生忧虑。
最后我必须再三声明的是,我事实上对田老师文中的担忧持同情的态度,他为了“引导各位同仁审视自己教育教学行为”而做出的夸张我也表示理解,我们意见的分歧在于观察同一个现象的时候,我们对这一现象的成因及其可能存在的影响有着不同的估计,因此我们的看法实际上是和而不同,如果我们已经注意到的问题在教学实践中都受到了足够的重视,我们的讨论也就达到目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