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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剑雄:以事实为依据评价历史人物

时间:2009-10-18 17:19:12  来源:葛剑雄
 

葛剑雄:以事实为依据评价历史人物

复旦大学教授

   
对历史人物的评价可以体现不同的价值观念,例如对同一个人的同样一件事,不同观念、立场、信仰、感情或利害关系的人可以有不问的判断,不同时代也会有不同的评判标准,这是非常正常的。但无论如何,大家评价的事实基础应该是一致的。不能因为价值观念的不同,就对历史事实进行隐瞒、虚构、夸大、歪曲、篡改。更不能在毫无事实根据的情况下,仅仅凭概念、猜测、推理来评价历史人物,或者将莫须有的罪名强加于人。
        
姑举一例:南朝宋大明二年(458年),沛郡相县人唐赐酒后腹痛痫危,并吐出十几条虫,他临终时嘱咐妻儿,在他死后一定要剖腹检查,看腹中究竟有什么。唐赐死后,妻子张氏与儿子将他腹部剖开,发现里面的器官都已糜烂。此事传出后,有的官员认为张氏与儿子灭绝人伦,大逆不道,应处极刑;也有的官员认为他们是遵照丈夫与父亲的遗嘱行事,而并非出于恶意,应该无罪,但最终两人还是被杀。用今天的眼光看,唐赐的态度是科学的,他不甘心自己不明不白地死去,死丁也要查个究竟。张氏与他儿子敢于按照他的遗嘱,对亲人的尸体进行解剖,在一千多年前也是难能可贵的,因此医史研究者将他们称之为中国解剖史的先驱,给予高度评价,应该说,从此事发生到今天.无沦是当时哪位官员,还是今天的研究者。对事实的真相并无异议,只是在同一时代就有不同的评价,不同时代更有不问评价。
        
另一个例子是所谓“张献忠屠蜀”。要评价张献忠当然首先应该查清事实,张献忠究竟有没有在四川杀人,杀了多少.是不是将四川人都杀光了。对张献忠评价的另一背景,涉及对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的评价。以往将张当作造反的盗贼,解放后肯定张为农民起义领袖,但不能因为有了后一个评价就不许讨论前一个问题,更不能因此就轻易肯定张没有杀人。经过研究,多数人肯定张的确杀人较多,而且包括无辜民众,但并没有将四川人杀光,而且明朝清朝官府也在四川杀人,所以清初四川人口锐碱不能完全归咎于张献忠。

 

如果肯定这一事实,对此事及张献忠的全部评价还是可以有不同意见:或认为张杀人与盗匪无异,罪不可恕;或以为张杀人总不对,即使是正义的起义;或以为杀人是不得已,不如此不足以取胜;或以为张杀得对,杀得好,杀得还不够。但如果因为要充分肯定张献忠,拔高农民起义,就不许讨论张是否杀过人,甚至因此就全盘否定历史事实,或者先给别人扣上立场反动的帽子,那就不是历史研究了。那么有没有客观的历史事实呢?当然有,否则历史研究的根据是什么?任何人、任何历史事实都是过去曾经存在的客观事实。无论后人如何复原,如何解释,历史人物和历史事实本身是无法改变的。
        
历史学者对历史人物和历史事实的复原出现差别,无非出于两种可能,一是该人该事留下的信息太少,或者自相矛盾,或者有重大遗漏,或者对同样的记载作出了不同的推理或判断;,一是有人出于某种目的,故意对有关的史料作了随心所欲的解释,或者故意不承认其中一部分事实。
        
前者往往是不可避免的,尤其是在信息有限,不确定因素太多,或者因时间和空间距离太远以至我们毫无判断的把握时,往往无法在两种或多种可能性中作出决断,尽管自己认为有一定理由却无法说服别人,或者虽然不同意对方的意见却找不到予以否定的充分依据。这种现象是完全正常的,一般来说,在这种情况下对所涉及的历史人物的评价就应留有余地,因为谁也不能作出确定无疑的结论。

后者却是不正常的,也是严肃的历史学者所不能容忍的态度。因为这样做,实际已与伪造、造谣、撒谎无异,无论他们的目的多么正当,都是不可取的。这就是说,历史学者在主观上不能歪曲事实,更不能伪造事实,尽管在客观上可能对同样的史料作出不同的判断,因而会产:生不同的具体结论。这就涉及到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历史研究有没有阶级性,是否应该为不同阶级的政治服务?
        
我已多次说明我的观点:作为一门科学,历史学与其他人文科学、社会科学一样,电与自然科学一样,是没有什么阶级性的。但历史学的研究成果,与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一样,可以为不同的阶级、阶层、群体、民族、国家、政治集团、利益集团或个人服务,当然也可以为不同的政治、经济、文化服务,甚至可以为军事目的或犯罪行为服务。正因为如此,在运用具体的历史研究成果时,不同的群体或个人,或在不同的时间或场合,可以有所取舍,有所侧重。为了国家、民族或群体的利益,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对某项历史研究的成果保密。但历史研究者不应受到种种限制,应该有完全的自由,不能根据国家利益或政治需要预设某种结果或某项结论,也不能将历史研究降低到只是为了论证某种理论的正确性或某种行为的正当性。片面强调历史学的阶级性、政治性,是混淆了历史研究与运用历史研究成果的界线,也使历史研究可悲地沦为政治工具或实现某种目的的手段。
        

 

正因为如此,在评价一千历史人物时,查清他(她)的有关事实是不可或缺的前提。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只要历史学者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是能够对事实取得共识的。出于政治目的或现实需要,各国政府都会在一定阶段对一些涉及国家利益的档案、资料加以保密,甚至会伪造一些内容,或者故意泄漏某些真相,但一般都会在若干年后解密。作为历史研究,应该与现实保持一定的距离,特别要注意在基本资料齐备后才能进行。

如随着苏联和第三国际档案的解密、有利害关系的人物的去世和时间的推移,现在研究陈独秀,就有条件澄清事实,清除原来强加在他身上的不实之词,对他作出全面、准确、客观的评价才有基础。比如,现在有明确证据,陈独秀在总书记任上作出的不少决定,是执行共产国际的指示,那就应该根据这样的事实来评价陈独秀应负的责任。又如,陈独秀的确赞成托洛茨基的理论和主张,但并没有因此而反对抗日战争,更没有任何卖国行为,刊登在新华日记》的消息(称陈氏接受日本间谍资助)是伪造的。明确了这些,评价他与托洛茨基和托派理论的关系与对抗日战争的态度才有可能实事求是。如果对有关的历史事实有疑问,尽管可以提出,并作进一步研究,但不能不顾事实,坚持旧说。当然,面对同样的事实,完全可能作不同的评价,这是另一回事。现在往往将对历史人物的评价提出不同意见一概称之为翻案,其实两者是有区别的,因为有的不同意见是辨析事实,有的是对事实没有异议前提下的不同评价,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所谓翻案,实际也有不同情况,因为有的历史人物并未经过什么严格意义上的定案,只是长期沿用了某种陈说,现在不过给他定案;或的确定了案,但依据的事实根据不足,或事实有误,当然应该重新定案。1959年郭沫若提出为曹操翻案,先师谭其骧就指出:  “说是替某人翻案,无论正翻反也好,反翻正也好,总得新的评价和旧的评价完全相反或基本上相反,才算得上翻案。”  “自古及今,果然有很多人说曹操坏,却也有不少说他好,也有人在某些方面认为他好,同时在某些方面又认为他坏的。既然过去人们对曹操的评价不全是否定的,也有肯定的,那么我们今天要肯定曹操,怎能说是替他恢复名誉,替他翻案呢?”(《论曹操》,原载1959年3月31日《文汇报》)。因此,动辄以“翻案”的方式来评价历史人物,往往是出于某种非学术的目的,而不是一种严肃认真的治学态度。

但现在有些人听到对某个历史人物与旧说不同的评价,不是看这种评价有没有事实根据,而是首先根据某种政治标准或道德观念来衡量,只要认为不符合,就以卫道士自居,一概予以否定和批判,甚至戴上一顶大帽子。这种态度尽管毫无道理,却往往因“政治方向正确”,或者符合某些人的道德观念而得到“主流”的肯定。不同意见却连进一步发表的机会也没有。于是某些历史人物成了不可触动或不可改变的神圣偶象,某些人又成了永世不得翻身的千古罪人。
           

 

我写过一篇文章,谈冯道身处乱世的两难选择,认为对冯道应该作全面分析。马上有人义正辞严地在某报头版发表评论,称我这是为早已钉在历史耻辱柱上的汉奸翻案。也有人将冯道联系到洪承畴、汪精卫,我的文章自然成了美化汉奸卖国贼。但是谁给冯道定过案呢?一位是《新五代史》的作者、北宋的欧阳修,一位是《中国通史》的作者、当代史学家范文澜;对他们的论点,我在文章中已经作了具体分析和驳斥。我检索了以往70年的史学论文,没有找到专门研究冯道的论著,没有发现有人提出什么新的论据,史学界也没有专门作过讨论。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能作新的评价?难道欧阳修和范文澜的观点就不能动摇吗?而且所有的批评丝毫不触及历史事实,也没有说明为什么冯道必定等于洪承畴或汪精卫。这类批评只能起一个作用,让你闻风丧胆,俯首投降,否则必定蒙上与汉奸为伍的恶名。所以与其说是学术批评,或自由争鸣,还不如说是政治警告、道德审判。
           
这种做法来源于专制集权制度对学术和思想的控制,是非定于一尊,凡是最高统治者、官方或主流文化确定的标准,只能遵守,不能有丝毫违背。对历史人物,凡有过定评的,一律不许再有改变,肯定者始终戴着桂冠,否定者永世不得翻身。谁想对被肯定者重新评价,或提出不同看法,就等于向官方或主流挑战,就有影射当道、逆潮流而动、反革命、反党、反人民之嫌,而谁要想对被否定者说一句好话,自然会被当作为坏人(汉奸、卖国贼、叛徒)翻案,肯定是别有用心。
           
习惯于这种思维方式的人,每当出现对历史人物的不同评价时,不是看别人的理由和事实根据,而是马上凭革命警惕性想到:某人为什么在此时要为此人翻(或评功摆好)?有什么政治背景?会有什么破坏作用?凭他们的丰富联想,结果可想而知。如果他们觉得你的文章杀伤力强,对旧说威胁太大,就会祭起政治、路线、思想的法宝加以威胁,再不行就借助行政手段,干脆一禁了事。
           
一位原来研究文学的老教授写了一系列有关太平天国的文章,以事实为依据提出了不少以往人们忽略或不敢提出的问题。文章所依据的事实并非来自稀见史料,一般来说不出一套《太平天国史料汇编》的范围,对太平天国研究者来说是耳熟能详的。无论是他引用的史实有误,或者他的推论过程不对,都不妨一一指出,读者自能分辨。可惜我们没有见到这样的文章,偶然见到的不指名批评也只有空泛而厉害的帽子,类似政治威胁,以后就是这本重评太平天国的小册子逐渐消失了,或许是不再出版发行?了。只是我不明白,竭力维护洪秀全“革命形象”的人,为什么不具体解释一下,例如洪秀全进南京后 11年间的腐朽奢靡生活、他不理朝政却发布了大量训练管理妻妾的“圣谕”、他确定的比清朝还严格的等级制度和更残酷的刑罚,究竟是否事实?如果是,又应如何解释?是革命的需要,还是农民起义不可避免的局限性?
           
另一方面,对他们认为应该充分肯定的人,又往往在事实的基础上无限拔高,甚至可以在毫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使历史人物具备现代思想观念,或按照现实需要来重新塑造历史人物。例如对明末的地理学家徐霞客,总有人要将他与爱国主义联系起来,但却举不出他如何爱国的事例,只能硬性推导??他爱旅游说明他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既然热爱祖国的河山,当然就是爱国。其实,徐霞客恰恰是因为科场不利,才绝意功名,加上他家资丰厚,无衣食之累,才能带上仆人长期离家远游。当时明朝外有女真威胁,内部政局混乱,山雨欲来,国将不国,徐霞客的行为哪一点能与爱国联系起来?正是不问政治,不爱这个国,才使徐霞客成为杰出的地理学家。
           
总之,事实是评价历史人物的基础,实事求是的研究是正确评价的前提,正确的结果才能真正为政治和现实服务。
   
(作者系上海市政协常委、上海市历史学会副会长、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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