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荐制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世袭制的局限,但也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弊病。第一是个人的接触和了解范围毕竟有限,但为了对自己的推荐负责,他只能在这范围内提出。草民百姓的自荐一般很难通过各级地方官的筛选,能够上达天听的真是凤毛麟角。第二是缺乏统一的标准,推荐者只能根据自己的感觉。而推荐者本人的水准、判断能力和选择标准相差悬殊,其结果也可想而知。
正因为如此,科举制显示出巨大的优越性。首先是打破了世袭制和等级制的垄断,除了少数受限制的家庭出身者外,无论贫富贵贱,都有参加考试的资格。其次是标准一致,各级考试都有统一的程序、形式和内容,即使主考官免不了个人好恶,也已受到很大制约。再者,随着科举制越来越受到重视,制度日趋严密。其中不少做法实际沿用至今,甚至比今天的规则严密得多。尽管科举制难免也有缺点,但在当时条件下,还能找到什么更好的办法呢?
科举的“三宗罪”
科举制最受诟病的,一是遗漏了不少人才,二是考试内容毫无实际意义,三是耗读书人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对这些需要具体分析,全面认识。说到遗漏人才,我们的确可以举出一些历史上的杰出人物往往在科举中落第。但科举的目的是为选拔官员,并非选拔社会的各类人才。有些人虽有其他方面的才能,却未必适合当官员,考不上科举倒是很正常的。
如李白,无疑是旷世奇才、天才诗人。但从他对韩荆州的谄媚和受永王之召的轻率看,他肯定不适合当官。所以他考不上科举既不是坏事,也不能证明科举埋没人才,倒是成就了一代诗人。反之,由科举入仕的人中虽不乏庸庸碌碌之辈,但对中国历史起重大作用的人物大多也在其中。至于其中出现奸佞,与科举制没有什么关系,因为选择标准中本来就只凭考试成绩,对未来的奸佞是无法识别的。第二点也是任何考试所无法避免的,因为考试只是一种手段,目的在于对考生打分排序,所以必须有一套通用的程式,便于不同的考官之间有比较共同的标准,八股文正是这些需求的产物。
科举制本来就是中国的文化和社会价值取向的产物,决定读书人对科举态度的是传统文化和价值取向,而不是科举制,不能本末倒置,以果为因。在科举实行之前,读书人在干什么?难道在从事科研、管理、文艺创作或生产劳动吗?
退出历史势所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