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拓展阅读
1、老子的思想
老子有一位知识渊博,对许多问题都有奇特而独到的见解的老师,名叫常枞。一天,常枞病了,老子去看望他。他俩便有一段著名的对话------
常枞张开口问:“你看,我还有牙齿吗?”老子看看说:“没有了!”常枞吐着舌头问:“那么,还有舌头吗?”老子说:“有,有,舌头还在!”常枞问:“你懂得我的意思吗?”老子说:“懂了,就是说,坚硬的已经掉了,柔软的还在。”常枞高兴地说:“好,好!是这个意思。”于是,老子在老师的启发下,指出了“柔弱胜刚强”的思想。很多人不同意“柔弱胜刚强”,老子便举例说,水最柔弱,但可冲决一切坚强之物。他进而提出,世界万物都互相依存,又互相转化,比如,“祸”倚着“福”;“福”中藏着“祸”,美丑,高下,损益,胜败,强弱,兴衰,难易,有无等等都是如此。老子的声望传向四方,相传孔子曾从遥远的鲁国来向他求教有关“周礼等问题。中国古代两位伟大的思想家,哲学家诚恳交谈。老子对孔子的提问,总是认真回答,虽然两人政见、学说不同,但都彼此敬重。分别时,老子送孔子几句话——“有道德的君子待人要谦卑,不骄傲,不贪心,不摆架子,不妄想。”
孔子回到鲁国,对弟子们说,飞鸟会被射下,游鱼会被钓起,走兽会入罗网,只有乘风云,上天宇的龙,仍不能降服。老子就像龙呀!在当时,“天帝”被认为主宰万物,老子却大胆否认,并说“天帝不仁”。否认天帝之后,老子提出,万物的本源是“道”。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一切由道生出。道,看不见,摸不着,永远存在和运行。人们把老子当作道家学派的创始人。老子对春秋时期的战乱,争霸十分不满,主张倒退到古代“小国寡民”,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和平”局面。老子的这种政治理想当然不可能实现。因此,他决心离开这纷乱的人世,去遥远的地方隐居。传说,老子骑着一头青牛,离开都城。由于他不像孔子那样讲学授徒,带领弟子出游,所以只是单身一人向西慢行。
2、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二)第一节 汉初诸子学说的变质概说(有删节)
汉初自高帝以至景帝,一方面儒学渐向正统的路上发展,另一方面古代诸子之学的传统还存在着余绪,而在内容上显示出变质的改造。这一期间,是汉代思想的前奏阶段。经过秦皇焚书,楚项焦土,正统经学的建立并不是立刻可以成为定局的,这中间需要一个斗争和酝酿的时期。
武帝元封时代,罢黜百家,“法度”确立,合法思想与异端思想才明显地对立起来。在这划时代的代表人物,正统方面为董仲舒,而异端方面为司马迁。由这时起到宣帝的石渠阁称制临决,“惑者既失精微,而辟者又随时抑扬,违离道本,苟以哗众取宠,后进循之,是以五经乖析,儒学寖衰”(汉书艺文志)。所谓经学正表现出神学化庸俗化的特征。另一方面,异端思想虽遭受统治阶级的抑制,但它针对作为“贫困的表现”的宗教,提出了对“贫困的反抗”的反宗教思想,表现出对以宗教为芬芳的世界意识的斗争,而斗争是在“两刃相割,二论相订”(王充语)的倾向中发展起来的。
汉初百家之学,除名、墨未见代表思想的人物以外,各家还有相对的势力,尤其是道、法、阴阳、纵横家言,尚相对的显于汉廷与郡国之间。当时王国势力的强大也在客观上促进了子学的活跃。
汉代的学术复古,是从春秋搢绅先生的儒术为中心,统治阶级的思想是以春秋之学为模范,武帝所谓“具以春秋对”,即他的法度的特质。我们可以这样说,汉代在初期与末期,都借重老庄,初期试求夏古于老庄,以与儒学相抗,末期再试求复古于老庄,从代替儒学,然都没有成为支配势力。故通观汉代,儒学的经学笺注是“宣明旧艺”的代表思潮。
然而诸子百家之学到了汉代还可以分成两个倾向来说明。
第一、在子学传统衰微的时代,对于战国百家的述评,颇具有总结的作风,或者用进步的历史观点探求其师承流变,或者以综合者自居企求汇萃诸子于一炉。前者如司马谈父子的六家要指,如刘向父子的诸子要略,后者如杂家淮南鸿烈集(应当从秦代吕氏春秋作始),它“出入儒墨名法”,即史通所谓“牢笼天地,博极古今”,黄氏日抄所谓“会粹诸子,旁搜异闻,……足以骇人耳目者,无不森然罗列其间”。淮南要略说:“若刘氏之书(高诱注:淮南王自谓也),观天地之象,通古今之事,权事而立制,度形而施宜。原道之心,合三王之风,以储与扈冶。玄眇之中,精摇靡览,弃其畛洁,斟其淑静,以统天下,理万物,应变化,通殊类,非循一迹之路,守一隅之指,拘盘牵连之物,而不与世推移也。故置之寻常而不塞,布之天下而不窕。”
第二,在子学传统衰微时代,对于诸子余绪,与其说是继承,毋宁说是改变它们的思想材料,把其中一家扩大变质,作为理论斗争的武器,而遂自己的学术目的,或者托一家为重言以保留百家,或者想建立这一尊以绌别一尊,或者肿胀膨大一家之说以反对他家之说。如司马谈的六家要指崇尚道家,便是以道家虚因之术,反对汉武帝法度的一统。如宝太后好黄老之术,即有以道家试求统一百家之意图,和当时欲以儒家统一百家者相抗,史记田蚡列传说:
“宝太后好黄老之言,而魏其武安赵绾王臧等,务隆推儒术,贬道家言,是以宝太后滋不说魏其等。……乃罢逐赵绾王臧等,……魏其武安由此以侯家居。”
汉书儒林传也说:
“叔孙通作汉礼仪,……然尚有干戈平定四海,亦未遑庠序之事也。孝惠高后时,公卿皆武力功臣,孝文时颇登用,然孝文本好刑名之言,及至孝景不任儒,宝太后又好黄老术,故诸博士具官待问,未有进者。……及宝太后崩,武安君田蚡为丞相,黜黄老刑名百家之言,延文学儒者以百数。而公孙弘以治春秋为丞相封侯,天下学士靡然乡风矣。”
所以,儒道互绌是汉初统治阶级内部的一个重要斗争,这里面包括了儒道皆欲在统一百家的趋势中各显身手,一直到武帝推恩削藩,诸侯王势力下降,独尊儒术的局面相应确立,才结束了这一合法思想的争论。太史公说:“世之学老子者,则绌儒学,儒学亦绌老子,道不同,不相为谋,岂谓是耶?”学者只知秦始皇焚书与汉武帝尊儒,而不知秦汉之际还有一段定于一尊的互绌争霸阶段。
历史还不止这样的简单。在这一互绌的意识形态背后,更有统治阶级的政权的争夺。不少外戚、郡国王是以道绌儒,代表者为宝氏与淮南王,而皇室则虽以儒绌道,集其成者为武帝。宝太后罢主儒术老,儒术之士又上绌黄老之议,其间政权的争夺显然是以儒道互绌来标榜,这在史记汉书都有详记。又史记儒林列传表面上讲汉代儒林博士,而实陈上则已说出这一斗争。“儒林”之名起于汉初,史记正义引姚承说,“儒林,谓博士为儒雅之林,综理古文,宣明旧艺”,这是和百家对立的名词。上引汉书言儒道的互绌情势,即取村于史记儒林列传叙文,在鲁诗博士申公传里复说:
“天子(武帝)以(申公)为太中大夫。舍鲁邸,议明堂事。
太皇费太后好老子言,不说儒术,得赵绾王臧之过以让上,上因废明堂事,尽下赵粕王臧吏,后皆自杀,申公亦疾免以归。”
在齐诗辕固生传里,首言固与黄生辩踢武受命是否为弑,景帝似无成见。后面即说:
“窦太后好老子书,召辕固生问老子书,固曰:‘此是家人言耳。’太后怒曰:‘安得司空城旦书乎!’乃使固入圈刺豕。景帝知太后怒,而固直言无罪,乃假固利兵,下圈刺豕,……豕应手而倒。太后默然,无以复罪,罢之。……今上(武帝)初即位,复以贤良徵固。”
从这里可以知道,在汉初文景武三世,儒道争霸相当厉害,尤其通过了政权的争夺,更加惨酷,罢制废杀,互相报复。文景虽立博士,但并不甚好儒,似在道家政派气壮之时采取折衷政策,直到武帝初,和窦太后斗争,开始犹两面而倚重于儒,窦氏死后,才清算了道家,立出法度,所谓“天下靡然乡风矣”。
复次,提倡阴阳之学与道家之术以为政争的工具而与武帝对立的,在郡国王中有淮南王刘安。刘安在失败时罪名为:
“魔法行邪,怀诈伪心,以乱天下,熒惑百姓,倍畔宗庙,妄作妖言。……其书节印图,及他逆无道,事验明白。”(史记淮南列传)
然而淮南王则又大不满于武帝的祟儒术。伍被对淮南王说:“朝庭之政,君臣之义,父子之亲,夫妇之别,长幼之序,皆得其理。上之举措遵古之道,风俗纪纲未有所缺也”,淮南王听了大怒,几乎要把伍被下死罪。
这个比照,说明了思想意识的斗争是通过政治法律道德的,统治阶级的内部政治斗争决定了他们所各持的思想武器之不同,各是其正而非其邪,以为纪纲。武帝尊儒术,立法度,“时方好艺文”,而刘安则“招致宾客方术之土数千人”,大著鸿烈(鸿,大也,烈,明也,以为大明道之立也),“讲明道德,总统仁义”。一儒一道,水火不容。
按淮南鸿烈集要略明说“考验乎老庄之术,而以合得失之势”,其中不但对儒、墨、名、法、纵横各家皆有其时势背景的说明,独于道家例外,而且明示老庄可以总统百家。关于淮南王针对武帝的法度所发表的言论,将于下节详论。兹举他骂武帝的一例如下:
“本经者所以明大圣之德,通维初之道,埒略衰世古今之变,以褒先世之隆盛,而贬末世之曲政也。”(要赂)
最后,我们再看汉初的法家与儒道的离合关系。
按法家到了汉代,并非如秦从前的法家的理想,而是在狭义的“刑名”或律合之下,沿着秦制成规来保护君权,诚如顾亭林所说,“汉兴以来,承用秦法,以至今日者多矣”(日知录会稽山刻石条)。由贾谊到董仲舒,莫不痛斥秦之亡国由于苛法严刑,其实汉制袭秦,比秦更甚。汉书刑律志首骂秦人玩法,致天下众叛亲离,接着说:
“汉兴,高祖初入关,约法三章,曰: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共后,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姦,于是相国萧何攟摭(收拾)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
九章散亡,但据唐律疏议云:“其不道、不敬之目见存”,可知汉律之峻峭,比秦更甚。人民稍微不小心,就要违犯大逆不道、对上不敬的专制王法。章太炎汉律考说:
“汉律非专刑书,盖与周官礼经相鄰,自叔孙通定朝仪,而张苍为章程,通因作傍章十八篇,意者官制在通傍章,章程则在杂律淫侈踰制之部,……驿传法式宜衣厩律矣。其后应劭删定律令,以为汉仪,表称国之大事,莫尚载籍,逆臣董卓荡覆王室,典宪焚燎,靡有子遗。亦以见汉律之所包络,国典官合无所不具。”(检论)
所谓“一切著之于律”,是汉代内法外儒的法典性质,正如史书关于文帝的无敖,一方面说他“本好刑名之言”,是其里,而他方面说他“除诽谤,去肉刑”,获得儒家的“善人胜残去杀”之赞誉,是其表。汉书刑法志讲到周勃陈平维持旧律之对,复行三族之诛,就不能不叹:“风俗移易,人性相近,而习相远,信矣。夫以孝文之仁,平勃之知,犹有过刑谬论如此甚也,而况庸材溺于未流者乎!”到了武帝,尊儒术,绌百家,然而他又“好以法制驭下”(读史管见),这就是内法外儒的一套作风。
汉代的内法外儒已如上言,同时也有法术与儒术对立的争论。文帝时晁错学申商刑名,颇为文帝所奇,号称“智囊”,“法令多所更定”,因此惹起汉庭与诸侯间的不安,错因以遭斩。武帝时,张汤赵禹之属条定法令,作见知、故纵、监临、部主之法,因而汉书说“腹诽之法比,而公卿大夫,多谄谀取容”。宣帝时又有桓宽所录盐铁论,记大夫与文学的辩结,即法儒的争论实录。
总之,汉代是“蕃刑”(刑法志)与缛礼并进的,共间法儒或相互为用,或相为攻诘,而本质上则是相反相成的,法律通过经义的庸俗化,更加成为封建主的专制工具了。如晁错所说,“不如此,则天子不尊,宗庙不安”!封建制社会的法典形式在汉武帝时代已经有了显明的证据,这和古代法家的思想是不同的。酷吏人物和法术之士本质上也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