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考据】
考证,亦称考据。是在广集史料的基础上,证明其真伪,从而为历史研究提供真确可靠史料之方法。一向被东西方的传统史学所重视。著名史学家陈垣说:“考证为史学方法之一,欲实事求是,非考证不可。彼毕生从事考证,以为尽史学之能事者固非,薄视考证以为不足道者,亦未必是也。”考证的前提是致疑精神,能疑方能致其思,能思方能究其理。考证的职责就是综合运用多闻阙疑、剖析源流的方法,把每一史料的客观因素分离出来。它通常包括核定史料的原始性、审查不同陈述的矛盾性、确定史料所反映的历史事实的实在性等依次递进的几个步骤。顾颉刚根据自己考证古史的经验认为:“校勘、训诂是第一级,我们的考证事实是第二级。”欲达到考证的预期效果,要综合运用有关学科的知识,如考古学、地理学、金石学、文字学、年代学、哲学、经济学、伦理学,甚至自然科学知识等等。关于考证的方法,历代中外史家各有所长,归纳起来,基本上有三种:本证、旁证、理证。所谓本证,亦称内证,即是利用本书内的资料,发现问题,求得证据,以达到考订史料的目的。所谓旁证,亦称他证或补证,即是用本书以外的资料作为证据,考订本书的问题。由于取证来源与证据形态的不同,这种方法又分为书证与物证两种,书证是以图书资料为证据,物证是以实物、遗迹作证据。所谓理证,即是在找不到任何证据的条件下,以学理作为判定是非的根据,达到考订史事目的的方法。
我国清代,特别是乾嘉年间,考据学发达,被誉为考据的时代。乾嘉学者如阎若璩、钱大昕、赵翼、王念孙、王引之等在考证史料方面做出了巨大成就,积累了丰富经验,形成了关于考证方法的系统知识。但是,思想显得封闭保守,缺乏理论指导,有时陷入无关宏旨的烦琐考证,这是不足之处。郭沫若曾公正地指出:“乾嘉时代,考据之学虽或趋于烦琐,有逃避现实之嫌,但罪不在学者,而在清廷政治的绝对专制。聪明才智之士既无所用其力,乃逃避于考证古籍。比较之埋头于八股文或饱食终日无所用心者,不可同日而语。欲尚论古人或研讨古史,而不从事考据,或利用清儒成绩,是舍路而不由。就稽古而言,为考据,就一般而言,为调查研究。未有不调查研究而能言之有物者。”
――姜义华 瞿林东 赵吉惠《史学导论》第124页 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8月
【二重证据法】
王国维在《古史新证》这本学术著作中提出了反映了其史学方法论的著名论点——二重证据法。他说:“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驯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二重证据法惟在今日始得为之。”也就是把地下发现的新材料,如甲骨文、金文拿来与传世文献的记载相互补正。
考察二重证据法,可以认为它包含了这样一些意思:第一,它是以地下新材料与传世文献相互补正的一种历史考证方法;第二,强调地下材料的证史价值,把鼎彝礼器、甲骨卜辞由古董变成了史料;第三,纸上的材料,即使是伪材料,“也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其中也有历史的影子,应该加以利用。
二重证据法的方法论价值根本在于它开拓了史料的来源。甲骨卜辞“有裨于经史二学”;断简空名,可以实指其地;敦煌写本是补订史实、校勘文献的依凭;封泥玺印“足以考正古代官职地理书”;陶器、货币上的文字都“足以考经证史”。
二重证据法的价值还在于它提出了检核传承文献的重要问题。传统的经史典籍作为史料记载史实的可信度,是需要检验的。如,甲骨卜辞这样的不同来源的资料证明了《史记•殷本纪》关于商代帝王世系的记载是基本可信的;有些传统文献如《五帝德》、《帝系姓》、《山海经》历来以其言不雅驯而为多数史家忽视,但地下资料说明它们也具有表示事实的一面。
——王银春著 《人类重要史学命题》第94-98页 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7月
【简牍与帛书】
中国正式图书的最早载体材料是竹和木。一般来说,以竹为载体的称简策;以木为载体的称版牍;但也有以木作简称木简的。简策多用于写法令、著作,版牍多用来写信或绘图。
简策与版牍究竟从何时开始使用?据《尚书·多士》篇周公对殷的贵族说:“惟殷先人,有册有典”,则殷商时不仅有竹简编成的册(策),还有解释作“大册”的典。可是现在既无实物作证,对简策的解释也还有不同说法,所以至多把它们认作是正式图书出现前的先驱形式。子思所写《礼记·中庸》中有“文武之政,布在方策”的话。唐朝孔颖达解释方策是“方牍简策”,宋朝宋熹解释“方,板也;策,简也”,这可以解释为一块木板称“版”,写了字的版称“牍”,一尺见方的牍称“方”,一支竹片称“简”,许多简连在一起称“策”。《中庸》所记说明周初文王、武王时已把他们的政事政令记述在以木为载体的方版上成为文牍(官方公文),同时也记载在竹简上,并把连续记事的简编联成策(册)。如果《中庸》所记可信的话,那么简策版牍在周朝初年至少已被官方所使用。
根据史书记载,战国时期的简策曾被发现过。如汉武帝时,鲁恭王在曲阜修建宫室,在拆除孔子旧宅墙壁时,发现一批简书,包括《古文尚书》、《论语》和《孝经》等,用蝌蚪文或篆文书写在竹简上,每支简上有20至25字。晋武帝太康二年(281),河南汲郡人不准在盗发魏襄(或作安厘王)墓时,得竹书数十车,大都是古代的重要史料,有《竹书纪年》、《穆天子传》等16种75篇(卷),都是秦汉以来失传的书,引起了晋朝政府的重视,把这批竹书交由著名学者苟勖等主持整理、编次,列入政府的官藏目录。后世称这批发掘出来的简书为汲冢书。南齐高帝建元元年(479),襄阳地区盗发相传是楚昭王墓的古冢,其中有竹简书,宽数分,长2尺,蝌蚪文书写。这些发现的简书都是战国或更早些时候的遗物,可惜它们只见于文献记载,而无实物作证。
20世纪50年代以来,从地下发现大量战国及秦的竹简,较重要的有三次:
一是1953年7月,在湖南长沙南门外仰天湖古墓中,发现竹简42支。最长的22厘米,墨书,篆文,每简一行,有二字至十余字不等。根据一同出土的其他文物来鉴定,这批竹简确是战国时的遗物。
二是l972年山东临沂银雀山发现的《孙子兵法》和《孙膑兵法》竹简,有5千枚之多,显然也是战国时代遗物。
三是1975年12月在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中,出土竹简千余枚,内容包括南郡守腾文书、大事记、为吏之道及律文等。据专家研究,这批竹简应是始皇三十年(前217)入土的,在53支《大事记》木简上记载了自秦昭王元年(前306)至始皇三十年共90年间的大事,均按年系事,一年不缺,有些内容可补正《史记》的记载,足见其价值。
由于这几批竹简的出土,人们可以亲眼看到战国时竹简的实物形制。这些竹简无疑是现在所能见到的最早的正式图书。从而证明二千年前中国文化的传递已有了正式的专用载体,并使之流通传播。
西汉时期继续使用竹木简牍,在古书中多有记载。汉武帝元光元年(前134)曾命令学者对政务发表意见,这些学者以书面发表意见,所谓著之于篇的“篇”字就指竹简。汉元帝时掌管京城治安的诸葛丰曾向元帝表示除恶务尽的态度,不惜牺牲生命来诛杀奸臣的头,悬挂在通衢,并“编书其罪”,这个“编”字指把各支简编连在一起。成帝时,中国第一个目录学家刘向曾比较详细地说明竹简的制作程序和整理简书的情况。这些文献记载证明西汉时简书仍是图书的主要形式。
不仅有文献记载,而且从20年代以来曾陆续发掘出汉简,如:
1901年在新疆尼雅河流域古楼兰遗址,出土汉木简19枚。
1914年在甘肃敦煌附近,发现汉木简l万余枚。
1959年在甘肃武威磨咀子6号西汉墓中,出土竹木简490枚。
1972年在山东临沂银雀山2号墓中出土了32枚竹简,它们是汉武帝元光元年的历谱,这是目前发现最早、最完整的历谱。
1972至1974年,在甘肃居延地区出土汉简近2万枚,这是中国发现汉简数量最多的一次。
简书对于中华民族文化的保存、传递和奠基诸方面曾起过重要的作用。它从周秦以来到魏晋时期一直作为主要的图书形式;但是由于制作过程繁复,携带传播笨重,收藏占用面积较大,编连容易烂脱遗失,所以与简策同时并行的还有“帛书”。
“帛”是丝织物的总名,所以“帛书”又称“缣书”、“缯书”。“帛书”与“简书”并行使用可从诸子著作中得到证明,如《墨子》中有“书之竹帛”,《韩非子》中有“先王寄理于竹帛”、《吕氏春秋》中有“著乎竹帛”等等词句,把竹帛作为并用的书写材料。1942年9月,在长沙东郊王家祖山的一座战国时的大椁里发现一件帛画,有字有画,文字主要是一些天文禁忌和神话故事,画主要用青、绛、朱三色绘成的各种神怪形象。据考古专家考订,这是二千三百余年前的遗物,可惜已被美国掠去。这张帛画只能说是一张宣传品,而不能算作图书。
西汉以来,由于帛便于携带使用,舒卷自如,所以继续与竹简并行于世。楚汉战争时,刘邦包围沛城,便在帛上书写宣传内容,射入城中以瓦解守城势力。大批的帛书实物发现是在1974年湖南长沙马王堆3号西汉墓中。当时出土的帛书计有:1、两种《老子》写本(整理时称为甲乙本)。甲本《老子》后有佚文4篇,乙本《老子》前有佚文4篇;2、《周易》一部及卷后佚书三篇;3、与《战国策》有关的书一种;4、与《左传》类似的佚书一种;5、关于天文星占的、相马的、医经方的佚书各一种;6、关于刑德的佚书3种;7、关于阴阳五行的佚书2种;8、导引图、驻军图、地图、街坊图各一幅;9.杂占书一种。这部分帛书总共有12万字,大部分用朱丝栏墨书,字体是篆、隶两种。
东汉时,简牍和帛书仍然很流行。1930年在甘肃居延地区发现的东汉木简,其中有一部东汉和帝永平五年至七年(93—95)的兵器簿,有77根木简用二道麻绳编联而成的兵物清册,简上还写有“右破胡燧兵物”字样。1950年甘肃武威的东汉陵墓中所发现的300余枚木简中有《仪礼》9篇是现存的简策型儒家经典,以2尺4寸长简书写,每简写数十字,各简间有顺序编码,这是现存古简中最长的一种。东汉时,帛书比过去更多地使用,如顺帝时有《太平青领书》170余卷是“白素、朱介、青首、朱目”的形制。这是一本帛书:白素是白色的丝绢;朱介是红色打的格子;青首是用青绸子作护首;朱目是红色题签。这部l70余卷的大书,每卷是白绸子上打红格,包着青绸子,题着红书名。简书和帛书是当时政府的主要藏书,东汉末年,董卓强迫汉献帝迁都西安时,图书损失严重,简书被烧,帛书大的联结成为车篷,小的做成口袋,可见帛书在全部图书中占有一定比例。
帛书质地轻软,书写自由,剪裁方便,能绘图制表,所以一直与简书并行使用,但由于帛书造价昂贵,不是一般人所能负担,所以它始终不能代替竹简而单独流行,即使并行,它也被作为贵重文房用品看待。后汉以来,纸开始作为书写材料时,以帛写书仍然存在,不过逐渐作为艺术品如书法、绘画之类的载体,而不是作为图书的载体了。
—来新夏著《薪传篇》第22页 中国青年出版社199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