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者有其房”,是人们的生活理想。这个问题的直接表现是,购房的消费者和卖房的地产商的问题。但并非这么简单,仅仅限于买卖双方而已,其实还涉及到供应土地的地方政府和制定政策的中央政府,更何况还另有投机客和炒家。所以,这个问题相当复杂。为了解决问题,除了立法严禁投机客和炒家以外,希望有关各方都能各尽其责,做出应有的贡献。
仅就消费者而言,沒有住房,想买住房,这要求,完全合情合理。有条件,就买。沒有条件,能创造条件,包括向银行按揭、向亲朋借贷等,也可以买。但如果目前还不具备条件,则不妨暂时租房住,订个计划,等条件具备了,再买。
所谓“住者有其房”,是指住者,要有自己的住房,也就是住房是属于自己所有的。但是除此以外,大概也是泛指有房可租吧,尤其有经济适用的廉价房可租吧。
租房住,并非只是今天的特殊现象,历史上早就有过。我走笔到这里,不禁联想到蔡元培(1868-1940)和胡适(1891-1962)两位先贤租房住的故事,特简介如下,与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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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元培先生出生于1868年1月11日,至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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