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孟的所有思想,所有概念,都有时代的背景和历史的语境。比如“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就是在宗法制度的背景下说的。
三纲要不得,五常就要得吗
馊了的饭菜,怎样“创造性转化”?
2010年12月2日《南方周末》刊登的《究竟怎样对待中国传统文化》,是一次重量级学者的对话。杜维明、袁伟时两位老先生,温文尔雅坐而论道,心平气和谈古论今,十足的大家风范,确实令人敬佩,也确实给人启迪。
不过恕晚辈直言,先生们的某些说法,恐怕还可以商量。比如两位先生都说,三纲要不得,五常可以有,我就觉得很可疑。民进党要跟陈水扁切割,都不容易,何况三纲跟五常?这两个,当年可没实行“AA制”,反倒俱为一体,共存共荣。它们之间,其实是纲目体用关系,即三纲为纲,五常为目;三纲为体,五常为用;三纲为皮,五常为毛。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三纲没了,五常还会有存在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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