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历史教案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文化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文化 >> 国学文化 >> 正文
新疆最大出版物交易中心…
易中天:不主张讲国学这…
“京剧界男高音”关栋天…
易中天和魏明伦翻脸是“…
易中天妙语说禅宗 劝学…
赵长天:《萌芽》正筹建…
庆祝厦大建校89年 易中…
评易中天的“弱肉弱食”…
易中天谈余秋雨捐款:把…
秦怡最幸福的280天:三…
最新热门    
 
易中天:我们从儒家那里继承什么,又该怎样继承

时间:2011-01-31 11:06:06  来源:不详
  只有经过现代文明的打磨和洗礼,儒家思想才能放射出璀璨的光芒。

 

  其实,儒家思想当中,有麻烦的不仅“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比如“亲亲相隐”(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就同样麻烦。

 

  毫无疑问,孔子的这个主张,很人性也很人道。因为父子、夫妻、兄弟、朋友、师生之间互相告发,其实是很野蛮的,更不用说抓起来严刑逼供了。因此,现代法学的主流意见,便认为近亲属可以“知情不报”。他们在法庭上,也有权提供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没有义务提供不利证据,甚至可以不出庭。这就是“免证特权”,已为许多现代国家的法律所采纳。可见,亲亲相隐,有着合理的内核,而且是符合人类共同价值的。

 

  可惜,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比方说,如果父亲是汉奸,儿子是八路呢?如果这父亲还带了日本鬼子来烧杀掠抢,甚至轮奸了儿媳妇呢?再比方说,纪检委的干部,手上掌握了儿子贪腐的材料,要不要交出去?不交,就违背了“执法如山”的组织原则。交,则违背了“亲亲相隐”的道德原则。请问,他又该怎么办?

 

  也只有一个办法,即明确“亲亲相隐”是权利,不是义务。是义务,当八路的儿子就不能杀死做汉奸的父亲,当领导的父亲也不能举报有贪腐嫌疑的儿子。是权利,就可以选择。他可以“知情不报”,这是行使“免证特权”;也可以“大义灭亲”,这是放弃“亲亲相隐”。但不论行使和放弃,都是公民的权利,也是他的自由,而且是不可或缺的自由。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10 © www.lsqn.cn www.lsqn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