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人类共同价值的,就弘扬之;不符合,就抛弃之。这就是我主张的取舍标准。
一个方法:抽象继承
也许得把儒学 “放进洗衣机,再加漂白粉”。
有标准,还要有方法。标准,讲“继承什么”;方法,讲“怎样继承”。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继承?
照单全收是不行的,拿来就用是不行的,不加改造也是不行的。因为孔孟的所有思想,所有概念,都有时代的背景和历史的语境。比如“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就是在宗法制度的背景下说的。依照宗法制度,所有的贵族,包括天子之王族,诸侯之公族,大夫之氏族,都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嫡长子传嫡长子,世代相传,万世一系,是为“嫡系”,也叫“大宗”。大宗之子,世代为君,或为国君,或为家君。他们的儿子,就是“君子”,即“君主之子”。不是嫡长子的次子和庶子,分出去成为“小宗”。分到最后,最小的小宗,已经做不成贵族,只能做庶民,这就是“小人”,即“小宗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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