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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学者表示非遗法给予非遗高度评价和崇高地位(1)

时间:2011-03-14 13:25:14  来源:不详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该法以155票赞成、2票反对获高票通过,并将于201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3月1日,文化部在北京举行贯彻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专家座谈会,资华筠、刘魁立、乌丙安、周小璞、田青、刘锡诚、王安葵、常祥霖、傅起凤、吕品田、祁庆富、朝戈金、郝苏民、李新风、刘托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学者、非物质文化保护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及有关部委代表数十人出席了此次座谈会。文化部部长蔡武在会上就动员全社会深刻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出台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学习领会《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主要精神、深入贯彻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全面推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作了讲话。文化部副部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王文章主持了此次座谈会。 
  这部法律具有中国特色,总结了实践中的经验,凝聚了很多人这么些年来实践的内容,成为我们民族的共同的意志和愿望。
  资华筠(中国艺术研究院终身研究员、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出台意义重大,这意味着非遗保护走过了一个阶段,从2003年推出非遗保护工程到现在,非遗法是这一阶段的重要标志,实际上是一个里程碑。我们这么大的一个国家,56个民族的这么丰厚的文化遗产,为世界各国望尘莫及,而且保护工作这么复杂,能够出台这么一部简繁适度、具有经典意义的法律有巨大的意义。这部法律具有中国特色,总结了实践中的经验,是很鲜活的,不是僵化的,不是照搬的,不是教条的,这部法律凝聚了很多人这么些年来的实践的内容,是鲜活东西的凝聚和升华。
  对于我们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出台是一个节日,我听到这个法通过后都快哭了,从我的感情上都快哭了。这部法律开始制订的时候比较艰难,大家来呼吁、来探索,怎么符合中国的规律,怎么能唤起人心,怎么样能发动群众,怎么能成为我们民族的共同的意志和愿望。
  这部法律具有中国特色。我们参考了其他国家的法律,我们这部法律有非常符合我们国情的特色,能够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代表着中国举国体制的力量,凝聚了全民族的民心,凝聚了大家热爱这个事业的、致力于文化保护的心愿。
  我有几点建议。第一是文化部应该加快制定相应的执行条例,否则的话如何执行就会落空;第二是形式内涵,有文化渊源,在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上,源头性保护很重要,而不是保护一些变异的东西;第三是区域性保护的法,以及文化生态保护区立法的条例,如何在实践中更好地结合。另外就是传承的问题,怎么能够形成一种比较有效的和可持续发展的机制。还有经费问题,经费不落实等于白搭。还有部际的平衡,借助这个法,有关部委在实施过程中要统一在这个法的规定下更加地协调,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吧。
  非遗法的出台掀开了历史的新篇章,这是一次在文化领域里的拨乱反正,是社会平衡协调发展的过程中的一个产物。
  刘魁立(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通过公布的时候,大家都很激动,大家长期以来付出了非常多的心血,同时也体现出中国这片土地上人们的激情,以及对于立法的一种呼唤。非遗法的出台掀开了历史的新篇章。我认为这是一次在文化领域里的拨乱反正,这是科学发展观、或者说是社会平衡协调发展的过程中的一个产物。
  非遗法虽然是一部行政法,但它的影响,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人民生活中的价值和地位。我觉得,这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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