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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信法师:我在为千年后的少林寺操心(1)

时间:2011-04-23 11:19:10  来源:不详
腿肠的广告,少林寺的名誉权正受到前所未有的侵害。也正因为如此,我们决定来个主动注册,因为你不注册,就会有人去注,而接下来便会引出一个个的官司,费时又费力。

可是没想到,按照有关的法律规定,像少林寺这样的宗教主体,是无权注册商标的。要想通过注册商标来达到保护少林寺无形资产的目的,只能成立一家有限公司,“河南少林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成立的。

有了公司这个载体,就可以系统地开展对少林无形资产的保护和管理。时至今日,少林寺已经拿到了29个相关类别、43项商标的注册证书,2006年11月,“少林寺”商标还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这确实是开创了中国宗教界的一个先例,也引来了世人很多的不解和质疑:寺院成立公司是不是太商业化了?但对我们来说,过程就是这样,别无选择。

“我刚到少林寺时,僧人不到30个,整天为一日三餐忙活”

开发少林养生饮料、出版图书、拍电影电视、搞“功夫之星”的海选、到国外去开公司、建网站、搞演出、接管其他省份的寺庙等极富商业色彩的经营之道……

读MBA、把寺庙当做企业来管理……永信法师的每一个举措,都出乎人们的意料。

如果说成立公司是为了保护少林寺的品牌,大家还好理解;那么寺庙开展的一些与宗教有关的文化商业活动,就招致了更多的曲解和非议,对此,我的态度一直很坦然。

我每年有1/6的时间是在外面,看得多,见得多,势必想的也多。很多事物的发展不是我们做不到,而是我们没想到,在别人还没有想到的时候你已经开始做了,别人往往就会不理解。从这点上说,不是我太入世,而是太超前。

1982年,电影《少林寺》在全国热映,在一角钱一张票的情况下,创下了过亿的票房,这是个奇迹。而且把来少林寺参观的人从每年的几万人,增加到几百万人,这是少林文化的力量。但仅凭一部电影是不够的,电影为我们带来了人气,要使人气持续下去,就得依靠少林寺自身的发展。

成立了少林实业公司后,有人说你这样做,就不怕人家怀疑你这一切充满了商业的目的吗?再加上传说中的各种头衔,说少林寺商业味太浓了,好像一点都不为过。

我刚到少林寺时,僧人不到30个,整天为一日三餐忙活,非常困难。当上住持后,师傅交待的事一样也不敢马虎,修建寺院,储藏粮食,中兴禅宗事业,每做一件事,都要想到如何实现历代祖师的宏愿。

一座寺庙,不能自养,要靠政府、靠居士、靠佛事活动度日子,还谈什么发展?

我们这样做,过程是为了随缘方便,目的是为了宏扬佛法。至于盈利还是非盈利,我们仍然随缘。电脑、上网、手机、汽车、学外语等一切现代化的物品,我们只视做一种工具,一种方便。我们是生活在新时代的僧人,应该利用这些技术,让它们为佛教和传统文化服务。

除了这些现代化的产物外,少林寺的僧人学外语也是很早就开始的了,学习外语也是我们少林寺的一门功课。我们以学英语为主,还学日语、德语、朝鲜语、意大利语、俄语等,我们只有学好了外语,才能与国际社会开展交流,传播我们的少林文化,中国文化。

在我看来,检验这些以商业形式出现的活动是对还是错,关键看是否有利于寺院的发展和佛法的弘扬。

“我只是一个僧人,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仍然是”

美国国会的早餐祈祷会,已连续3年邀请永信法师,每次都是由参众两院的30多个国会议员签字联名发出的邀请。50多年来,因为它的影响力,历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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