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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视角下的税赋与民生(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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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5-13 11:02:53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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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似乎是完全不言财利,但事实上,孟子认为不该言利的恰恰应该是集万民财富于一身的“王”,是横征暴敛的权力集团,而对于那些父母冻馁、兄弟妻子离散的“民”来说,必须要使他们拥有恒产,拥有基本的生活资料,必须要薄税敛,让利于民,使之衣帛食肉,不饥不寒,惟其如此,才可以无敌于天下。因此,当我们说儒家是道德至上或者道德决定论的时候,是一种宏观上的总体定性和评价,所谓“子罕言利”或者“小人喻于利”,是着眼于人作为一种道德存在、超越存在的“应然”特质而立论,所拒斥和鄙夷的只是“不义而富且贵”。具体到关乎民生的问题,儒家并非不言利、否定利,而是主张让[注: 张让(?-公元189年),东汉宦官,十常侍之一,颍川(今河南禹县)人。汉桓帝、汉灵帝时,历为小黄门、中常侍、列侯等职。在职时以骄纵贪婪见称。]利于民,惠民富民;并非认为道德决定民生,而是认为民生决定道德。
(作者:关健英 单位:黑龙江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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