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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解读:将重点保护代表性传承人

时间:2011-06-03 12:02:04  来源:不详
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计1488名。但是他们大都[注: 元大都,或称大都,突厥语称为“汗八里”(Khanbaliq,即“可汗之城”,帝都之意。)。自元世祖忽必烈至元四年(1267年)至元顺帝至正二十八年(1368年),为元朝京师。]年事已高,并且很多年轻人对传统文化的兴趣不高,造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后继乏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于保护文化的多样性非常重要。但是,它与文物保护法有一个根本性的区别,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主要是保护传承人,是以人为核心,这一点是最关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陈骏委员认为。

据悉,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分组审议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时,一些常委会委员就认为,应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传承人的审定和保护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也制定了鼓励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的具体措施,包括帮助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提供必要的经费资助其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活动,支持其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以及支持其开展传承传播活动的其他措施等。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表性传承人是否可以改变?如果一个代表性传承人因身体不好、年纪大了等原因丧失传承能力时,法律明确规定,文化主管部门可以重新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

此外,本法还对代表性传承人的审定、保护以及应当履行的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传承义务的,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取消其代表性传承人资格,重新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

记者于呐洋

本报北京[注: 北京有着三千余年的建城史和八百五十余年的建都史,最初见于记载的名字为“蓟”。民国时期,称北平。新中国成立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6月1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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