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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汉学家的“以礼代理”——兼论对理的诠释(2)

时间:2011-06-29 11:31:25  来源:不详

与凌廷堪、焦循有所不同,戴震[注: 戴震(1724—1777),字东原,安徽屯溪人。他既是乾嘉考据学久负盛名的“皖派宗师”,又是在儒学内部最早批判“以理杀人”的思想家。]言礼也言理,尽管其中一个重要的特征(正面论理则是另一个特征,后面有论述)是通过反对宋明理学的形式表现出来,但他毕竟是言了。他批评宋明理学的理,说:“《诗》曰:民之质矣,日用饮食。《记》曰: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圣人治天下,体民之情,遂民之欲,而王道备。人知老、庄、释氏异于圣人,闻其无欲之说,犹未之信也;于宋儒,则信以为同于圣人;理欲之分,人人能言之。古今之治人者,视古贤圣体民之情,遂民之欲,多出于鄙细隐曲,不措诸意,不足为怪;而及其责以理也,不难举旷世之高节,著于义而罪之,尊者以理责卑,长者以理责幼,贵者以理责贱,虽失,谓之顺;卑者、幼者、贱者以理争之,虽得,谓之逆。于是下之人不能以天下之同情、天下所同欲达之于上;上以理责其下,而在下之罪,人人不胜指数。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呜呼,杂乎老、释之言以为言,甚祸甚于申、韩如是也。六经、孔、孟之书,岂尝以理为如有物焉,外乎人之性之发为情欲者,而强制之也哉!”[17]这是从理欲关系角度反对宋明理学家所言之理。经书言理大都[注: 元大都,或称大都,突厥语称为“汗八里”(Khanbaliq,即“可汗之城”,帝都之意。)。自元世祖忽必烈至元四年(1267年)至元顺帝至正二十八年(1368年),为元朝京师。]与欲相关,基于人的生理需要而言理,言理则使欲望限制在满足人们基本需求的范围内,而不是像一些理学家离开欲而空谈理,此理灭绝[注: 指地球上曾经出现过的物种现在不再存在。地球上自从35亿年前出现生命以来,已有过5亿种生物,如今绝大多数早已消逝。物种灭绝作为地球上生命进化的一种自然现象,]人的基本欲望,变成所谓的高高在上的天理,而且此理的话语权又掌握在统治者[注: 统治者 tong zhi zhe 〖the ruler〗 所谓统治者,是一个独立主权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他统治的领域具备一个国家的性质,他在同时和后世均被广泛认可。]、尊者、长者手中,他们把这个理当成赤裸裸的天条,作为衡量或指责别人行为的手段,以此来压制人们的情欲,扼杀人们的本性,这个理当真成为卑者、幼者、贱者的精神桎梏。在戴震看来,以此论理显然是违背人性的,同时也与经书原义不相符合。

戴震还进一步写道:“后儒不知情之至于纤微无憾,是谓理。而其所谓理者,同于酷吏之所谓法。酷吏以法杀人,后儒以理杀人。浸浸乎舍法而论理。死矣!更无可救矣!……后儒冥心求理,其绳以理严于商、韩之法,故学成而民情不知,天下自此多迂儒,及其责民也,民莫能辨。彼方自以为理得,而天下受其害者众也!”[18]这里的后儒指宋明理学,由于他们脱离情欲言理,此理则如同酷吏所使用的刑法,因此说“酷吏以法杀人,后儒以理杀人。”与以法杀人相比,以理杀人更加残酷,更有欺骗性,因为法是赤裸裸的,它只限制人们的行为,而披上虚伪外衣的理则蚕食了人们的心灵,以软刀人人却不知。戴震对宋明理学言理的危害性、欺骗性给予无情的揭露,具有近代[注: 近代,是指中英鸦片战争开始(1840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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