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塨南游金陵,廷祚屡过问学。]“以气言理”,反对“贵理而贱气”,提出“气之外无理也。”[63]这与王夫之上述观点相一致。而他关于理如“文理条理之谓”,“若《大传》之言理,皆主形见于事物者而言”[64]的主张,则直接继承与发展了颜李之学论理的基本观点。王夫之、颜李之学有关于理的阐释与后来的汉学家遥相呼应,说明他们在思想上存在着前后承继的关系。
以上所引证明清代汉学家是言理的,但有得有失,积极方面在于,第一,就清代汉学家言理的来源来说,他们善于征引先秦文献加以证明,尤其侧重从语言文字角度诠释理,这对了解理的本义是有益的,与他们那个时代尊尚古学的风气是一致的。第二,清代汉学家是以务实的态度诠释理,把理置于经验或实证层面,使空悬之理落到实处,与人伦日用结合在一起,发挥着具体地功效,而且理人们又是可以认知的。尤其是理的具体化,并与情联系在一起,对反对以抽象的理来束缚人性的假道学,以及彰显人的个性有积极意义。消极方面在于,第一,汉学家言理缺乏创新,他们主要借助于先秦文献论理,只强调理的原始意义或语义学意义,而没有加以引伸发挥,这是不够的。因为随着时代的发展,概念或范畴会被赋予新的内涵,而且正是在不断解释中使其具有永恒的魅力。第二,他们对理学家论理的成就存有偏见,不懂得理的形而上意义,使对理的认识止步不前。理学家论理确有脱离具体事物空疏之嫌,但不能因此而否定理学注重理的抽象、形而上的意义。正是理学家使理成为本体概念,深化了对理这一范畴的认识,标志着中国古代[注: 中国古代 中国古代中国古代是指先秦至1840年鸦片战争的历史-zhongguogudai]思维水平提高到了一个新的层次。从这个意义上说汉学家对理学论理的矫枉似乎过于正了。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本文对“以礼代理”提出一些不同看法,但并不否定汉学家对礼学的研究,以及对礼的重视程度,只是想说明清代汉学家不仅言礼而且也言理,礼与理说明的是不同的问题,它们之间可以相互对话,两者并行而不相害,把礼学或对礼的研究视为汉学的中心与主轴,有失全面。一些学者之所以强调“以礼代理”,是因为这种提法最能说明当时的学风,即批判理学,使传统学术由宋学向汉学的转变。即使这种提法可以成立,那么相对于“以礼代理”来说,一些汉学家对理的重新诠释(如前文所述),对宋明理学的批评更为尖锐,打击更大。因为“以礼代理”属于外在的范畴转换,而对理的重新诠释则是内在价值取向的根本转变,这种带颠覆性的转变几乎拔掉了理学的根基,对宋学向汉学转变具有根本意义。把汉学当成清代中期学术主流,不仅在于此时研究什么,如礼学或其它,更在于它用什么方法来研究,梁启超[注: 梁启超(1873.2.23—1929.1.19),字卓如,号任公,又号饮冰室主人、饮冰子、哀时客、中国之新民、自由斋主人等。]曾把这一时期的学术称之为“研究法的运动,非主义的运动也。”[65]也就是说把汉学确定为清代中期的学术主流,在于当时的学者大都推崇汉代经学,并以训诂、考据的方法来研究经史及其它,整个学术都笼罩在通经博古的学风之下,只有这样为清代中期学术定位才是全面公允的。
[1] 《清高宗[注: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