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在北京[注: 北京有着三千余年的建城史和八百五十余年的建都史,最初见于记载的名字为“蓟”。民国时期,称北平。新中国成立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举办的全国少数民族[注: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指得是多民族国家中人数最多的民族以外的民族。新中国成立后,通过识别并经中央政府确认的民族共有56个。]非物质文化遗产[注: 文化遗产,中文在概念上分为“有形文化遗产”和“无形文化遗产”。“有形文化遗产”即传统意义上的“文化遗产”,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简称《世界遗产公约》),]项目调演中,在贵州专场“侗歌声声”演出时,据贵州省某位主管领导介绍,在做好各项保护措施的同时,该省还拟举办全国范围的“侗歌大赛”,让其他民族也来唱侗歌。
侗族大歌已于2006年入选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9年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其合唱技艺、文化内涵举世公认。侗歌当然好听,但侗歌首先是侗族人的侗歌,据侗歌的国家级传承人吴品仙介绍,周围“能唱的不少,唱得好不好就不知道了。”侗族同胞尚且如此,不通侗语、不知侗俗的外人能唱成什么样子?
据介绍,“现在村里长得漂亮点的,都组成了侗歌队,有的还到世界各地去巡演。”随着国际交流的增多,“非遗”项目到国外演出的机会也多起来,某某艺术出国演出“引起轰动”的消息时常见诸报端。那么“轰动”之后又如何呢?
上世纪90年代有一陈姓导演,从部分昆剧团挖走了不少人才,打造了一出《牡丹亭》,专在海外巡演,一度风光无限,但之后就难以为继,不得不解散,优秀的笛师甚至沦落到去赌场发牌,名利双收者仅导演一人而已。文化交流是必要的,但“非遗”的根还是要扎在本国、本地,不是所有的“非遗”都能超越民族和地域的界限落地生根的。
如果只是力图推广,还不足以伤害文化遗产本身;但目前还有一种“推广”,只一味追求“看的人多”“拉近与观众的距离”,给这些文化遗产添油加醋,甚至脱胎换骨,那影响[注: 影响(之一)yǐngxiǎng【work in concert with;support by coordinated action】∶呼应;策应内外影响,同恶相成。]就是毁灭性的。现在不少表演类的“非遗”项目媚俗倾向就很严重,像曲艺里乱加歌舞,戏曲中不懂规矩盲目创新的所谓“新编剧”、乱加灯光布景等,都是例子。在受到质疑时,不少人还振振有辞,说“老玩意儿没人看”“不吸引现代[注: 时间名词欧美所指的时间跨度为:公元后1936年(1936 AD) - 公元后1968年(1968 AD)[现代汉语规范字典] 现今这个时代;我国历史分期上特指1919年五四运动到现今这个时期;有时也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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