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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保护(1)

时间:2011-07-14 11:13:26  来源:不详
,我们的保护也不能将其“冷冻”起来,而必须正视社会文化环境变化,才能使其活态传承。否则,非遗保护就要走入死胡同。我们应当看到,不是社会文化环境要去适应非物质文化遗产,使其得以传承,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适应不断变化着的社会文化环境而得以传承。毫无疑问,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存活于历史真空中的,它同文学[注: 文学,是指以语言文字为工具形象化地反映客观现实的艺术,包括戏剧、诗歌、小说、散文等,以不同的形式(称作体裁)表现内心情感和再现一定时期和一定地域的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一样,终归要受到时代及社会政治[注: 上层建筑领域中各种权力主体维护自身利益的特定行为以及由此结成的特定关系。它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时期产生的一种重要社会现象。]生活的影响[注: 影响(之一)yǐngxiǎng【work in concert with;support by coordinated action】∶呼应;策应内外影响,同恶相成。]。“时运交移,质文代变”,“歌谣文理,与世推移”。“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刘勰《文心雕龙?时序》)。虽然这是讲文学变化规律的,但它同样适宜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变化。随着时代的推移和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从内容到形式也会随之变化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区别,就在于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对定格于特定历史时空点上物化形态的即器物层面的静态保护,要求不走形、不走样的原汁原味地保护,即使维修,也要修旧如旧。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对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世代相传的非物化形态的即精神(技艺)层面文化的动态保护,不是机械地、被动地封存式保护,而是活态传承。活态就是动态。“动”相对于“静”,“动”就须改变原来的位置脱离静止的状态。“活”相对于“死”,要使其“活”,就得“动”,动就得变化。流水[注: 谱本:也是最早见于朱权的《神奇秘谱》。但是现时弹《流水》的都是用的张孔山的《流水》。张孔山的《流水》,仅见于一个刻本的《天闻阁琴谱》(1867),]才能不腐,户枢才能不蠹。经常运动着的东西,才能长久不坏。那么,既要提倡活态传承,又不让其变化创新,从逻辑上是讲不通的。要使原生态的非遗在新的历史环境下活态传承,这种原生态必须是动态的,不断地变化着的。否则,只能导入“鱼干”式的静态保护。

目前我们对许多濒危的非遗项目采取了“输血式”的保护,这在现阶段是十分必要的,但从长远看只能是权宜之计。一些濒危的非遗项目可以花钱将其保护下来,但如果不能活态传承便只能是“死灵魂”,最终只能像“鱼干”一样进入非遗历史博物馆。何况我国幅员辽阔,非物质文化遗存丰厚,不可能都能得到输血式的保护。特别是对许多未列入保护名录的非遗项目来说,必须培养其自身的造血功能,使其在不断变化着的社会文化环境中得到适应性调适,从而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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