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这种辨证施治的实践精神,孔子的一些核心思想往往切中当时中国的病根,创造性地突出和强调一批关键词,将之注入历史过程的潜流之中,发挥着对社会病灶进行疏导和疗治的功能,推动社会由乱归治,不同程度地获得了重新健全发展的文化力量。其中,包括仁、礼这类儒学关键理念,概莫能外。
首先,我们来考察“仁”的理念。“仁”是儒家的核心理念,向来没有疑义。在强调“仁”的重要价值时,孔子把“仁”看得比生命还重要,认为“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这就把“仁”升华为一种坚强不屈的意志,他的弟子将此化为一种气节,如曾子说:“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
可见“仁”是孔门道脉相传的一条脉络。这条道脉的关键性,使我想起一位英国女作家的话:“在伟大的俄国作家身上,我们都可以发现圣人的特征,如果同情他人的苦难、热爱他人、努力达到某种配得上最严格的精神要求的目标,这些特点构成圣人的品质的话。他们身上的圣人气质,使我们为自己的世俗卑琐而羞愧,使我们那么多小说变成了虚饰和儿戏。”
有意思的是,孔子重“仁”,却没有给仁下一个明确的界定。所以导致《论语·子罕篇》一开头就说:“子罕言利,与命,与仁。”这实在使得历代颇有些解经者大惑不解:一部《论语》20篇中,有16篇用了109个仁字,怎么还将仁列入“罕言”之列呢?这主要要弄清楚“言”字的意义。言、语两个字意义相通,但对比着讲的时候,意义又存在着微妙的差别。《论语》中孔子虽然反复谈论仁,但那多是回答弟子和他人的提问,以及进行论辩的话,自己作为一个命题首先发端,并且正面做出界定,就非常少见,因此只能说是“罕言”。这从哲学思辨的角度看来,难免会造成“仁”这个概念的边界模糊;但它也潜伏着一个好处,使仁的内涵和历史适应性留有不少弹性,以及可解释的余地。当仁解释为“把人当人来对待”,而且与“爱人”,与“泛爱众而亲仁”联系起来的时候,它就可以超越时代的阻隔,进入现代社会的道德价值体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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