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妃竹互为形神。
清代画家郑板桥[注: 板桥 为一地名,在我国河南省、安徽省、甘肃省以及湖北省和湖南省等地都有同名乡镇,由于受自然条件影响,以及当地政策规划不同,在发展建设方面,各个乡镇存在差别。],“专画兰竹,五十余年不画他物”。他以竹为人生最佳居友。他说:“十笏茅斋,一方天井,修竹数竿,石笋数尺,其地无多,其费亦无多也。而风中雨中有声,日中月中有影,诗中酒中有情,闲中闷中有伴,非唯我爱竹石,即竹石亦爱我也。”(《板桥题画·竹石》郑板桥许多题画诗表现了他对竹子的独特感识和寄托。“湘娥夜抱湘云哭,杜宇鹧鸪泪相逐。丛篁密筿遍抽新,碎剪春愁满江绿。赤龙卖尽潇湘水,衡山夜烧连天紫。洞庭湖渴莽尘沙,惟有竹枝干不死。竹梢露滴苍梧[注: 作品概况 作品名称:苍梧 创作年代:唐代 作者:胡曾 作品体裁:七言绝句 作品原文 有虞龙驾不西还[1], 空委箫韶洞壑间[2]。]君,竹根竹节盘秋坟。巫娥乱入襄王梦,不值一钱为贱云。”(《为黄陵庙女道士画竹》)这首诗也以“娥皇女英泪渍斑竹”为典,但写出的却不是黛玉式的苦泪香痕,而是是郑板桥本人的持节[注: 持节是以竹为竿,上缀以旄牛尾,是使者所持的信物(即凭证)。古代使臣奉命出行,必执符节以为凭证。-chijie]倔拗。因此,在他的笔下,无论与秋兰相伴,还是立身于峗崖,竹均以其瘦劲孤高之形,展豪气凌云之志。
《诗经》有言“有物有则”,唐代孔颖达诠释说:“有物有则,即是情性之事物者;身外之物,有象于己则者;己之所有法,象外物。”(《毛诗注疏·诗谱序》)孔颖达的解释,简而言之,“有物有则”是指人的情感精神与自然事物如两面镜子一样互相印照比拟。文人墨客爱竹写竹画竹吟竹,与竹共同歌舞呻吟,不仅是对竹之为竹的“物性”有深刻精妙的认知和领悟,而且是他们将自己的性情念想,甚至于[注: 甚至于 拼音: 解释: 1.犹甚而至于。-shenzhiyu]家国历史情怀,都投射到一竿翠竹的枝节叶梢上了。“故板桥画竹,不特为竹写神,亦为竹写生。瘦劲孤高,是其神也;豪气凌云,是(其)生也;依于石而不囿于石,是其节也;落于色相而不滞于梗概,是其品也。竹其有知,必能谓余为解人;石也有灵,亦当为余首肯。”(《郑板桥全集·补遗》)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