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众多的艺术杰作中,我独独喜欢曹雪芹[注: 曹雪芹(1724—1764年2月1日),名霑,字梦阮,号雪芹、芹圃、芹溪。祖籍河北省丰润县。清初,入满洲正白旗籍。中国清代著名作家,长篇名著《红楼梦》的作者。]的《红楼梦》。初读这本杰作时还很年轻,但当时的心灵震撼至今仍记忆犹新。
《红楼梦》后来又读过几遍,我以为这是一部可遇不可得的奇书,如果曹雪芹不是生在那样一个诗书簪缨之家,如果他不遭遇家族的败落,或者他没有写作的大天[注: 概述 【大天】梵名Maha^deva。(一)大众部之始祖。音译作摩诃提婆。生于佛灭后百余年,乃中印度秣菟罗国(梵Mathura^)商人子。]分,我们就无从享受阅读这一杰作所带来的快感。《红楼梦》尚未完成,他就在贫病交加中死去,实在是中国小说史上的最大遗憾。
这部公认的杰作好在哪里呢?我觉得它最大的好,就是写出了中国人的精神实质,写出了日常生活中最难以写出的粘滞的东西。
怎么叫写出了中国人的精神实质呢?从小说来看,宝黛的爱情是悲剧,与中国传统戏剧的才子金榜题名、佳人洞房花烛的喜剧结局似乎不同,而四大家族的衰落也不符合中国式的大团圆收场,所以有人以为《红楼梦》是中国小说的异类,这也是有道理的。只是,人们忽略了中国人精神深处还有一种对命运的迷信,对未来不可知的恐慌,以及对生命虚无的迷惘。曹雪芹在《好了歌》里就将这种悲观与迷惘表达得很清楚,小说的许多情节线索也是此主题的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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