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文化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文化 >> 国学文化 >> 正文
上海图书馆将办《申报》…
公文纸本:传世文献最后…
大型历史文献丛书《广州…
“中华书局百年历程暨珍…
专家称湖南白竹山古文石…
“民国时期文献保护计划…
我国民国时期文献保护计…
傅璇琮:第一部华北地区…
“救书、救人、救学科”…
“中国地方志佛教道教文…
最新热门    
 
古文献整理中对其他版本的参照不构成侵权

时间:2012-4-26 10:13:46  来源:不详
  海淀区法院判决:驳回中华书局的全部诉讼请求。

 

  中华书局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北京一中院经审理认为:1.中华书局在建国[注: 建国有以下这些年号上的含义: 1.王莽的年号始建国的另一种写法 2.建国 (北魏) 1.始建国始建国(或作建国,元年:9年 - 末年:13年)是王莽所建新朝的第一个年号,共计5年。]后主[注: 刘禅-刘禅(shàn)(207-271),字公嗣,小名阿斗。即蜀汉后主,刘备的长子。三国时期蜀汉第二任皇帝,公元223-263年在位。]持点校整理工作形成的中华本系对二十四史和《清史稿》等相关古籍进行整理而完成的法人作品,凝聚了古籍整理人员的创造性劳动,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应受著作权法保护。2.本案中,汉王公司为法律意义上的出版者。汉王公司的被控侵权行为为在其生产销售的电子阅读器中直接复制使用国学本内容并进行销售,其行为在性质上与一般意义上的出版行为尚存差别,在法律性质上更接近于对被控侵权产品的复制、发行。汉王公司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复制品的制作者、发行者。上诉人关于汉王公司上述行为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出版行为的诉讼主张,此不予支持。3.本案中,中华本和国学本在内容上都[注: 元上都,或称上都,即开平,位于今中国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蓝旗境内,多伦县西北闪电河畔。元世祖忽必烈即位以前(1256年),命刘秉忠建王府于此。]属于对二十四史和《清史稿》进行点校的版本。二十四史和《清史稿》均属古籍,其所涉内容跨越中国整个封建文[注: 简介 建文为明朝第二个皇帝建文帝朱允炆的年号,相对于公元1399年至1402年,前后共四年。明成祖朱棣在靖难之役成功后不承认建文年号,改建文四年为洪武三十五年。]明史,各版本形成时间甚为久远。上述特点决定了古文点校工作具有极大的特殊性、复杂性和专业性。点校工作包含对古文进行断句、加标点、修正错误等内容,对文章的主体内容不能私自增改,稍有改变必须说明原因和注明出处;而加标点和断句又必须遵循一般语言表达的规律,所以点校的结果总体应基本一致,只在细微处存在区别,否则会产生理解歧义。对于一般意义上的文字作品而言,只要权利人作品与被控侵权作品所表达的内容基本一致或者达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11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