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精舍典范
“以德育人”是儒家一贯倡导的教育理念。孔子提出“仁者,人也”,儒家把道德品性看做人的本质。嵩阳书院传承了孔孟的道统,到清代,耿介总结出“立志、存养、穷理、力行、虚心、有恒”等六项讲学原则(《嵩阳书院志》)。讲学内容重经学、理义,大旨以《孝经》、《小学》、《四书》、《五经》、《性理大全》及《通鉴纲目》等书为纲。
清代嵩阳书院山长耿介,把道德教育看成是比科举应试更重要的大事。他认为,理学是根本,科举是枝叶,前者是“体”,后者是“用”。他在教学与学术研究实践中,注重讲明义理,躬行实践,提倡个人自学、集中讲解和质疑问难相结合,建立“讲会”制度。嵩阳书院既重视道德教育,也实施道德实践。根据《嵩阳书院志》记载,为纪念孔子、二程、朱熹等前代圣贤,分别修建了先圣祠和先贤祠,还修建了纪念宋代儒家名臣司马光、杨时、李纲等人的诸贤祠,以及纪念对嵩阳书院兴复和讲学作出贡献的儒学大师的崇儒祠。按照《祀典》规定,每年于仲春仲秋季节,由书院山长率领全体师生举行祭祀,激发学生对先师圣贤的爱慕敬仰之情,以便在实践中效仿,形成一种有效的道德实践教学模式。
总之,嵩阳书院作为古代书院的典范,被列为中国四大书院之一,是早在南宋时期已经形成的定论和共识,这是基于嵩阳书院作为二程学说传播地在中国儒学发展史上特殊地位的定位,也是基于其在我国思想、文化、道德、教育发展史上所起巨大作用的综合考量。
责任编辑:
林杏子
上一页 [1] [2] [3] [4] [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