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拍来的呀,不过,卖家是我,买家还是我。”他取出一个大信封,里面“铁证如山”:一本该拍卖公司印刷的春拍图录,翻开赫然就有这只梅瓶;一张写着“4万元手续费收讫”的拍卖公司收据;一个参拍号;一张拍牌。
金先生的梅瓶,是在该拍卖公司一场春季大拍上“出货”的。跟着这只梅瓶,还有一只汝窑水洗等总共7件物品。“梅瓶是在潘家园买的中仿,大概花了500元,‘成交价’880万元;汝窑水洗是低仿,买来花了50元,‘成交价’300万元,7件全部‘拍’出,不过卖家是我,买家还是我。一番折腾,拿了7张证书,成本是拍卖公司4万元的手续费。”
据悉,当时和金先生一起把东西拿去上拍的卖家朋友,一共有9个人。每个人都上拍好几件藏品,绝大部分是不值钱的“新”东西,少数几件真品,也是品相不好的残次货。按照起拍价3%-5%向拍卖公司支付手续费,金先生给出4万元,总起拍价是100万元,“这4万元包括图录费、保管费、佣金,等等,钱交了之后,拍卖公司就很‘自觉’地送给卖家一个参拍资格。虽然说按照行业规定,卖家是不可以参拍,但是又有谁去执法[注: 执法,亦称法律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zhifa]?所以,或者找人、或者亲自上阵,在卖场上举牌为自己的拍品当‘托儿’,已经是行内公开的秘密。”
金先生9人组,总共拿到9张牌,当时在拍场上可谓“叱咤风云”。大家端坐在各个角落,每到9人组的藏品起拍,自然举牌汹涌,但也许是货品实在太不“开门”(注:“开门”是古玩行话,通俗讲就是“一眼货”,一看就是真货),近100件拍品竟然全部给自己人“举”回来了。“你别以为我们惨,我在场上观摩了一下,上百人的场子里,像我们这样有眼神交流的‘组合’,至少有4堆!”
假拍解读: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
既然是假拍,卖家为什么还宁可白丢手续费给拍卖公司?“中国文物黑皮书”三部曲作者、文化学者吴树向羊城晚报记者介绍了假拍的几种情况。
第一种是以假充真,希望能把仿品买给“水鱼”的卖家,有时候真能碰上“二把刀”(注:“二把刀”是指古玩知识不足、技术[注: 不论何种文化,技术都是异曲同工的词汇。它可以指物质,如机器、硬件或器皿,但它也可以包含更广的架构,如系统、组织方法和技巧。]不高的人),赚个盘满钵满,如果卖不出去,卖家就索性自拍自举,拿到拍卖证书,造成“流传有绪”的假象,积累下次拍卖成“真”的基础。
第二种是当代书画真品,目的是为了捧高某人书画的价格,就像炒金银股票,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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