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去倒几手,反正一张字画无论拍多贵,拍卖公司都收3000元的手续费,随便你叫价,假拍几轮下来,制造出越来越天价的“市面成交价格”。
第三种是为藏品制造“好出身”。比如金先生的梅瓶“拍”出去后,不仅上了拍卖公司的图录,还被各大知名媒体报道,将来如果想把这个梅瓶出售,图录、成交记录、媒体报道都齐全了,再加上一个完美的收藏故事,这就是一件“流传有绪”的真品,将来无论是再次上拍还是卖给私人,都有了价格基础。
第四种是洗钱,比如某人有1000万元灰色收入要“洗白”,他可以拿一件不值钱的藏品上拍,让朋友用这1000万元买下这件藏品,三倒两转,1000万元便成了自己的“合法所得”。
第五种是行贿,公权力拥有者把自己的藏品拿去上拍,想行贿的人自然踊跃捧场,当“送财童子”。
既然知道交给拍卖公司的是“纯手续费”,手续费高低由卖家的起拍价定,为什么卖家还愿意给高?吴树说,拍卖公司就是看准卖家希望定高起拍价。“根据规定,只要达到起拍价,有人举牌,这件东西就一定要成交,否则算卖方违约。卖方的心理价位往往较高,想多赚一点,那么手续费也就水涨船高。”如果是真正拍卖出去了,买家、卖家还要分别给拍卖公司10%以上的佣金。
记者了解到,所有的假拍,都会被记入官方的艺术品拍卖成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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