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国家文物局透露,针对文物拍卖及鉴宝类电视节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他们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了相关文件,包括《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对文物鉴定类广播电视节目管理的通知》,以及《中国文物、博物馆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
拍卖:先审核再宣传
针对当前文物拍卖中存在的知假拍假、虚假宣传、超范围经营等突出问题,国家文物局将强化相关管理。
一些拍卖企业在标的审核还未通过时便印制图录、广为宣传,有意无意地误导了买家和公众。为此,在国家文物局印发、7月2日生效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标的审核意见》)中,要求企业须在所有拍卖图录显著位置刊登相关批复文件,而且拍卖图录文字中严禁使用“罕见”、“仅存”、“国宝”等诱导性词语,也不得擅自更改标的定名[注: 定名 拼音: 解释: 确定名称;命名(不用于人):这个连队被~为爱民模范连。-dingming]。
[1] [2] [3] [4] [5]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