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1月下旬开始,陈美延不断地拨打电话,从省政府到民政厅,到建设厅,再到管理局。感恩戴德之余,不断地寄出《陈寅恪集》聊表谢意,不断地寄出感谢信,不断地陪着小心试探、跟进。庆幸的是,民政厅的当家人在文化厅任过职,中文系毕业,十分熟悉陈家的事情,碰到这样一位懂行的文化人,怎能不令人鼓舞?
岂知一个多月后,变故再起。对方态度忽然有了转变,称陈氏姐妹提出的“江西省人民政府落款在前、陈氏姐妹落款在后”的署名方式不具可行性,理由是陈寅恪既不是英雄,也不算烈士,从来没有这样的先例(陈氏姐妹的一点“私心”,无非是鉴于杭州祖墓多次被毁,希望借助于政府的“威名”加强保护而已)。至于下一步如何办,民政厅让陈家直接与庐山管理局联系。
新年过后,黄永玉自意大利来穗,听闻此事出现波折,老人似乎不算太吃惊,对此事仍颇有信心。他极力反对在墓碑上题署“江西省人民政府立”之类,认为太俗:“陈先生不需借政府来立名,反倒是政府要借陈先生来扬名。”此次见面约定数事:墓碑请黄永玉题写,暂不打搅江西方面;待“两会”后由黄请毛副主席出面,陈氏姐妹同赴江西,毛副主席坐镇,安葬骨灰、建立纪念馆等事一举而成;安葬事毕,黄亲自来穗为陈寅恪塑一铜像,永留庐山。
2002年4月,黄永玉亲自出马,陪同毛致用下江西。二人在南昌与省委书记、省长交换了意见,由省里指派专人具体负责,安葬工程终于重新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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