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位欲。”蔡元培在为官生[注: 明清荫监之一。指科举制度中,以官荫而得入国子监读书者。明初因袭前人任子之制,文官一品至七品皆得荫一子以世其禄。成化三年(1467)定制,在京三品以上方得请荫,或即与职事,或送监读书。]涯中常常“难进易退”,并根据以上分析,得出结论明确说:“蔡先生是近代[注: 近代,是指中英鸦片战争开始(1840年)到五四运动(1919年)这中间的一段时间(1919年到1949年为现代,1949年以后为当代).-jindai]确合乎君子的标准的一个人。”
三
蔡元培不仅自己具有君子人格,作为教育家,他十分重视人格教育。他把培养“健全人格”,作为学校教育的目的。为此,他要求做到“处处要使学生自动”,他批评“通常学校的教习,每说我要学生圆就圆,要学生方就方,这便大误”。他提倡“最好使学生自学,教育者不宜硬以自己的思想,压倒学生身上”。他又说:“知教育者,与其守成法,毋宁尚自然;与其求划一,毋宁展个性。”蔡元培力主通过“崇尚自然”、“发展个性”、“自学为主”的自由民主的教育理念来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
蔡元培还将“健全人格”、“完全人格”的培养,推广到国民教育,认为国民的真假爱国主义[注: 爱国主义是指个人或集体对自身所属国家的一种积极和认同的态度和行为。爱国主义包含了这样的态度:对祖国的成就和文化感到自豪;强烈希望保留祖国的特色和文化基础;对祖国其他同胞的认同感。]取决于国民有无完全人格。他说:“盖国民而无完全人格,欲国家之隆盛,非但不可得,且有衰亡之虑焉。造成完全人格,使国家隆盛而不衰亡,真所谓爱国矣。”并强调男女国民,都应具有“完全人格”,而不应有所区别:“完全人格,男女一也。”所以,蔡元培把“养成共和国健全人格”作为国民教育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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