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何谓古籍,何谓古籍整理,何谓古籍整理作品著作权,何谓演绎作品,何谓古籍点校,何谓古籍校勘,何谓古籍数字化,何谓“实质性相似”,何谓复制,何谓抄袭,如何确定侵权的依据等等,这些都是在著作权纠纷中非常模糊、容易出现分歧的地方,以致于在司法实践中,相同性质的案件,不同法官对相同证据材料出于各自不同的理解,做出完全相反的结论,严重影响到传统文化推广和传播工作的开展。法学专家戴建志经过长期思考和研究,写了这篇学术论文,较好的回答了上述问题。该文法理清晰,剖析深邃,专业娴熟,论述精准。全篇深入浅出,从学理和法理两个层面探讨了著作权的核心和边界,有利于解决长期以来困扰法学界的古籍整理著作权纠纷。全文长达万言以上,我们分两期推出。
这里所说的古籍整理,是指通过古籍不同版本之间的点校,或利用其他古籍通校,写出校勘记、施与标点和分段,实现古籍阅读现代版的智力活动。古籍整理可以产生著作权,这已经不需要做过多阐述。但是,实际生活中有这样一个问题被提出来了:著作权行使可以延至经过整理的古籍本身吗?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古籍整理和著作权法两方面知识。
一、古籍是一种特殊的文字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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