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国际法已经对条约概念做出了相当详尽的定义,就其外延和内涵也有专门的说明,但要明白无误地断定近代史上的哪些文件是条约,哪些文件不是条约,仍然很困难。因为有些文件本身模糊两可,难以定性。如何为这些文件做出科学的判断,是能否搞清不平等条约数目的前提之一。研究过程中,我尽可能去查证条约缔结双方的身份,看其是否代表国家或获得国家授权,如果不符合这一点,就应当将其排除于条约之外。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1896年清政府与华俄道胜银行[注: 华俄道胜银行大楼(现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位置——中山东一路15号 时间——1910年建成 建筑风格——法国古典主义建筑风格 简介 位于上海市外滩中山东一路15号,]订立的《合办东省铁路公司合同章程》。通过该章程,俄国攫取了巨大的侵略利权,可是该章程的订立一方是华俄道胜银行,一个名义上的信贷机构,这就为判断该章程的性质增加了迷惑性。虽然华俄道胜银行是由俄国政府控制的一个政治经济混合机构,但它毕竟是一个公司法人,不管它的背后有多么强大的国家背景,考虑到该公司的法人性质,我们不能把它划归到中外条约里面。因此它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条约,我们或许可以把它称为一个准条约。
如何确定“不平等”这个法学意义上的概念,也是一个难题。法学上的平等,指的是程序和条文上的平等,理想概念中绝对的平等是不存在的。在国际法中,平等的意义与国内法有所不同。国家是国际法的主体,国际法所谓的平等指的是主权平等,但是这种平等原则并不意味着国家在事实上是一律平等的。国家之间因国土面积的大小不同,导致了政治经济权利的强弱有别,这个事实是不能忽视的。即使在现实生活里,人们有时也会感到“不平等”的确难以衡量,不同的人,不同的角度,得出的结果往往大相径庭。“不平等”是一个复杂的命题,因此本书所讨论的不平等标准并不限于国际法的解释,其他社会科学的定义也在考虑之列。
王铁崖编的《中外旧约章汇编》是一套汇集1689至1949年中国与外国签订的条约与章程等重要历史文献的大型权威资料集。它是作者在综合百家版本的基础上,广泛参考各种中外文档案的基础上编纂而成的,其权威性至今不可超越。它所收录的1182个文件,并不全属条约的范畴,也无法依据它的收录来进行不平等条约数量统计。不少研究者简单地把《中外旧约章汇编》所收录的1182个文件统统作为条约来看待,这显然是有违王铁崖编辑该约章汇编的本意。王铁崖在编辑说明中明确指出,汇编的范围不限于与外国订立的条约和协定,还包括与外国企业、公司等订立的各种章程、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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