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文化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历史网 >> 文化 >> 国学文化 >> 正文
陈平原:如何建立中国大…
张世英的新 “天人合一…
作为中华民族文化形象 …
老子的和谐与自然无为思…
老子的和谐思想与自然无…
老子的和谐思想与自然无…
老子的和谐思想与自然无…
“科举文献整理与研究:…
东西长安街牌楼重现陶然…
曹操高陵新释证——西高…
最新热门    
 
控制与自治之间:国家与社会互动视野下的明清乡村秩序

时间:2012-11-29 11:55:21  来源:不详
 

    毫无疑问,明清时期的国家与乡村关系,不能简单视为“控制”与“自治”的二元对立。而从国家与社会互动视角出发,我们就不应停留在所谓“强国家、弱社会”或者“弱国家、强社会”这种静态和结构性的概述层面,而应该从不同区域、不同场景出发,通过“事件—过程”的分析方法,探讨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关系在特定情景下是如何运作和体现的。

 

    就国家权力而言,尽管一般认为明清是中国专制中央集权得到高度发展的时期,但这也许只是官僚政治的一种表面现象,无论是明朝废除宰相、还是清朝设立军机处,更多的还是体现在皇权对于官僚行政权力监控的强化。就乡村社会而言,自宋至明清,随着“士”的地方化和宗族的庶民化,在地方精英的经营与宗族组织的管理下,民间社会自我管理的能力越来越强大,举凡架桥修路、养老育婴、施粥赈灾、修渠灌溉等等,更多地由民间力量来承担。也就是说,中国历代中央集权主要体现在县级以上的官僚政治中,县以下的基层社会却是另一番景象:在以增长缓慢的农业税收为主体支撑的财政体系下,传统国家无法将正规官僚制度的触角延伸到村落社会中去,只能是有选择地介入和渗透。

 

    可以说,在国家权力与乡村社会之间,并非是一种“你进我退”的对抗状态,晚清绅权、族权以及各类民间力量对于乡村管理的强化是和地方公共事务不断增多相适应的,它们更多是填补了传统国家因受政治资源限制而留下的权力空白。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当我们讨论国家权力的时候,必须认识到它是有区别和分层的,比如皇权与官僚行政权之间、中央官员和地方官员之间。而民间社会同样社会关系错综复杂:士绅阶层中的上层与下层之间、科举正途与捐纳及军功异途之间,地方商人、农民、渔户、军户、船户等不同身份和职业之间。因此我们发现在地方社会出现纠纷之时,不同利益集团也会通过各自地缘、血缘、业缘等资源,去寻找不同国家权力(包括地方官、京官、皇帝等)和社会资源的支持。而从区域的整体史的视野出发,各种权力的运作其实是共同作用于地域社会之中。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11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