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随时录》二,第202页);九月初七日,官文在奏折中则称:“常恩驰往督队,被贼矛伤左腿。”(《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档案史料》第十七册,557页)十月初七日,官文奏称:“盐道常恩收集兵勇只有五百余名,奴才已调来德安留办善后事宜。”(《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档案史料》第十七册,620页)同日,《随时录》作者则称奉官文命,赴德安“办理安抚事宜”(《随时录》二,第394页)。咸丰七年正月二十五日,胡林翼以作战不利为由,奏请将盐道常恩、松藩镇总兵德恩“摘去顶戴,以示惩戒”(《胡林翼集》一,230页);二月十四日,《随时录》作者在致德恩的信中称:“昨奉中丞行知,以兄与阁下剿捕不利,择去顶戴。”(《随时录》三,第552页)通过以上诸多严丝合缝的印证,似可推断,《随时录》作者实为常恩。
以笔者所见,除《随时录》外,与常恩相关的史料极少,仅知其道光间曾仕宦贵州,先后担任安顺府、黎平府知府,与胡林翼有过前后任的经历。从咸丰五年初赴荆州筹饷始,由于同为旗人,且具备一定地方行政[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经验,常恩很快获得官文信任。其后二人关系日趋亲近。作为官文的亲信,常恩为何会被参劾革职?如前所述,咸丰七年初,清军在襄阳一带与民军作战失利,以致宜昌、保康、兴山等地接连失守,胡林翼随即上疏参劾,称失利原因在于常恩“纵贼入山”。但在常恩看来,此役失利是因湘军唐训方部“乃以不服水土为辞,停车老河口,彩觞作寿”,胡林翼“竟不究其贻误,转复多方回护,而将众过均归于恩”,(《随时录》三,811页)。事实上,唐训方在湘军中一向以取巧避战著称,咸丰六年二月,胡林翼即在书信中指斥其“今年已颓唐,昨日又不肯出(战),……甘告奋勇乃饰词耳”(《胡林翼集》二,137页),可见常恩称唐训方作寿避战并非无根之谈。另一方面,早在贵州为官时,常恩即因“刻薄交代”与胡林翼结下夙怨。常恩被革除官职,唐训方反而加功受赏,胡林翼对于常、唐两人截然不同的处理,似有维护湘系本位利益、挟私报复之嫌。
那么,官文对此事又持什么立场呢?据《随时录》所载,官文虽极为同情常恩的遭遇:“(常恩)遭此屈抑,令人万分焦急”,但却不愿与胡林翼公开激化矛盾,“须先与中丞(胡林翼)在皇上前打官司,方能救其万一,成何事体,招天下人笑柄”(《随时录》三,809页)。其后官文与胡林翼几经磋商,希望将常恩“开复原官,仍以臬司记名简放”,但胡林翼态度强硬,“不肯会奏”,官文只得退让,直至咸丰七年六月,常恩奉旨:“赏给四品顶带回京”,未能开复原官(《随时录》三,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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