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的科学研究。一次,一只怀孕的毛冠鹿误闯到村里,我眼看着村民们兴奋地追赶着,直到母鹿体力不支,口吐白沫倒在地上。正当我踌躇着是否上前劝阻时,淳朴的村民由衷地对我说:你真有福气,一来就有肉吃!这件事对我的震动很大:保护自然,离不开当地百姓的支持,若无法让百姓受益,保护是缺乏说服力的。
30多年来,中国建立了越来越多的自然保护区,保护各种不同类型的生态区域和生物多样性,却因为禁止在保护区内狩猎和采集,与“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传统发生冲突,引起保护区周边社区的对立情绪,偷猎与反偷猎变得异常复杂。中国科学院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做过很多调查,如大连老铁山的迁徙候鸟保护区、贵州荔波的茂兰喀斯特森林保护区,等等,都在传统的狩猎文化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之间产生了巨大摩擦。于是,从简单的打击盗猎,到为保护区周边社区寻找替代生计,既减少对野生生物资源的压力,又给社区创造经济发展、小康生活的途径,再到思考如何在保护文化多样性与保护生物多样性之间建立有机联系,政府、非政府组织、科学家、保护区和媒体等等,这些年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相当进展也获得了成功经验。
(三)
问题是,狩猎文化的传承还有必要吗?狩猎文化还有明天吗?
今天,在中国的绝大部分地区,已经不需要依靠狩猎解决食物来源,但是狩猎“意识”,不论南方北方,东部西部,或多或少,各式各样,总还太多存在着。
在黑龙江北大荒,“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的年代并不遥远,看到雪地上留下的野生动物脚印,闲人们的第一反应是“下个套子,兴许能套只兔子”。京津地区,八旗子弟的“提笼架鸟”被认为是“文化遗产”,政协委员多次呼吁,可鸟市怎么也取缔不了,给捕捉、贩卖野鸟留下了可钻的空子。在广西乡下,遇到那些家鸡的祖先红原鸡,不提羽色,不看高矮,乡民开口就是“两斤”。不论走到哪儿,说起“野味”,永远让很多人津津乐道。这种非温饱需求的口腹之欲,使打猎转入地下,屡禁不止。
下面这个故事,是1998年在莫力达瓦的巴彦乡巴彦街村,听村长媳妇敖清红讲的:
几年前的一个冬天,内蒙古电视台来找我叔叔,要拍摄鹰猎的专题片。我们家是鄂温克族,叔叔是本地的鹰猎高手,继承了老辈一代一代传下来的技艺。鹰猎就是在秋天猛禽迁徙的时候,张网捕捉合适于捕猎的猛禽,经过严格训练,在冬季带到野外逮兔子什么的。到春天农忙开始,南下的猛禽迁回来时,再把猎鹰放归自然去繁衍。
当时叔叔已经60多岁,那年冬天特别冷,他按电视台的要求,介绍所有训鹰细节,还在零下30摄氏度的低温里,到旷野上架鹰狩猎,前后跑了一个多月。电视台的人走了,我们一家天天打听电视播出的消息,准备专程陪老人去乡里看电视,那时村里还没有电视机。但是直到叔叔去世,也没有看到这个片子。
打猎已经被禁止,鹰猎的专题片怎么会在电视台播出呢?这个凝结了敖清红叔叔一生心血和鄂温克民族智慧的片子成为资料,保存在哪里,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重新面世,没人知道。其实电视台已经晚了一步,“海东青”已经成了传说。这种东北地区民间盛传并见于史籍的最出色猎鹰,至今没人考证得出到底是哪种猛禽。
然而,真正的鹰猎失传了,可捕鹰的手段却变成猛禽标本黑市的帮凶。下一个故事是在北京听来的,讲述人是个猛禽爱好者,竟意外见到一个猛禽“地狱”:
从北京去太原的火车,天黑后停在一个山里小站。如果不是朋友带路,谁也不知道这个村子有一些房子不住人,里面架着树干,上面蹲着瞎了眼睛等死的鹰们。它们是秋天从北方南下越冬的猛禽,飞经太行山麓时会被一些拴着的鸽子引诱,落入粘网。它们的下场是被制成标本,安上假眼,进入黑市。如果你在哪个老板的客厅、哪个公司的大堂看到张开翅膀的猛禽摆设,要知道,它们是被戳瞎眼睛生生饿死后才成这副“威武”模样的!
讲故事的时间已经过去10年,取缔标本黑市的行动也有过几次,不知那个山村的偷猎者有没有改行。但是,有市场就有捕杀,鸟市的存在始终是个黑洞——野生鸟类混搭在人工繁殖的鸟中一起卖,犄角旮旯还藏着卖乌龟、蝾螈等动物。最过分的是鸟贩子到野外网鸟卖给想放生的佛教信徒。信徒买了放,鸟贩子重新逮了卖,放了逮,逮了卖,“放生”最终成为“放死”,鸟贩子却从中获利。
经济发展了,生活富余了,狩猎竟演变成这个样子!李志兴在珲春调查,发现偷猎为真正的猎人所不齿,漫山遍野胡乱下套是他们看不起的。如今的偷猎只是杀戮与饕餮,传统狩猎中的文化精髓,却没有继承。
在贵州荔波茂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政府力图通过开展生态旅游来给乡民增加收入,因此减少采集,禁止狩猎,保护已经岌岌可危的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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