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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作家写拆迁题材小说:“说真话最困难”

时间:2010-6-15 11:53:12  来源:北京晚报
这类案件,不能凭想象去编造故事,也不能把道听途说的信手拈来,那是对读者的不负责任。我也就写到一个规划局的副职腐败,因为我了解,这是从外地移植过来的一个案例。现在一提主旋律有些人就反感,尤其是官员写,人家会说王婆卖瓜,自个涂脂抹粉。其实写主旋律也很不容易,要写得真实,一字一句、一个人物、一个情节都要有根有据,立得住脚,还要让读者喜欢看,不容易的。《动迁》最早在《中国作家》上以《拆迁办主任》的标题发表,10万字,正式出版是27万字,等于重写。

  我的几部小说都是关注现实的题材,比如城管和商贩问题、农民工工资问题、农田保护问题、百姓住房问题。我希望能置身局外,站在公允和中间立场,沟通政府与市民的看法。当然,作为小说作者个人的话语权极其微弱,应当说影响力极低,或者起不到什么作用,说到家不过是个人情感的一种宣泄而已。

  为什么围绕拆迁时常发生纠纷,有的地方甚至发生极端事件、恶性事件?

  李发锁:我可能又要说被人骂的实话了。比较而言,现今的恶性事故比以前少了。上世纪九十年代,那时不少房地产开发公司本身就有自己的拆迁公司,所以自焚、自残、互残事件发生的比现在多。国务院在全国公开严肃处理了几起,当时都见诸了媒体,大家可以查一下看。应当说,近几年政府管的相对严了。为什么感觉多了?我认为媒体网络从未像现今这样发达与透明,出了事件谁也别想瞒住,会立即让全国人民都知道。我要说明的“多与少”是比较而言,历史走到今天,我们的拆迁事件就应当少,或者不应当再发生。

  由拆迁引发的矛盾事件,我认为原因是多方面的。管理、法理、伦理三个方面,都存在问题。

  第一,我们的管理体制还不完善,包括个别领导人政绩观还不那么端正,急于求成,盲目攀比。也有决策不慎办了差事或坏事。看别人创建了卫生街区和城市,看别人的广场大、马路宽、办公大楼气派,都会对自己形成压力。不是有媒体报道说,有一个乡镇政府办公楼面积同美国白宫一样大吗。

  还有就是发展的压力。说实话,我要当市长,屁股一定指挥脑袋,碰到好项目,我也得拆迁。好不容易大财团来了,几十个亿的投资,GDP、财政收入,就业全上去了。人家就要这块地,还要求零地价,给不给?虽然中央三令五申不让零地价,不过没关系,把土地费先收上来,再设法补还给你,反正不能让大项目跑了。

  说拆就拆,拆错了不怕老百姓有意见吗?当然也怕。有些地方官员的乌纱帽主要不由老百姓说了算,形式上是选举的,实际上不是。决定官员升迁的是谁?是官员的上级。老百姓说你干得不好,想罢免你,不容易。所以老百姓与上级比起来,官员更怕的是上级。

  再就是管理方式落后,跟不上发展速度的需要。现今,我们哪座大城市没有几百个工地?建设速度这么快,我们的规划、城市管理部门还是那几十个人,管理机制体制方式手段都很原始,能管理到位吗?违法的开发商都在回迁房地上盖商品楼了,我们也发现不了。

  第二,是法理上的问题。我们的拆迁条例还有修改空间,对被拆迁人保护方面比较弱,对拆迁人的行为规范还有差距。有的法条没有很好结合基层实际情况,实践中不好操作。比如九十年代条例中的“拆一还一”原则和现今的“等值交换”原则,在法理上都没有错。但在实际执行不通,老百姓的房子不值钱,就那么二三十米,新房子造价又很高,掏不起钱哪。所以,法规制定不仅要考虑法理,还要适合中国国情,不能坐在办公室里编法规。

  第三,伦理上的欠缺。有些不法开发商靠克扣老百姓发不义之财,坑民害民,该给的不给,把老百姓逼成了钉子户。当然也表现在部分人道德的不对称性,有少数以闹获利的钉子户。这些都要一件一件讲清楚,具体事件具体分析,不能笼统说钉子户有理,也不能说当钉子户没理。借机漫天要价,延缓了拆迁与建设,也是一种社会效率的损失与资源浪费。

  发展附加的代价,有些方面是不可避免的。但我们能不能通过努力,使这个代价更小一些呢?房子尽量拆的少一些,更适时一些?通过加快体制与机制建设,加强行政管理,加强立法建设,培育社会守法意识(首先是官员、开发商,也包括每一个民众),使拆迁行为更和谐呢?这是我们应当研究的问题。

  如何有效避免拆迁极端案件发生?

  李发锁:我认为,还是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开发与拆迁。在市场经济国家,法应当得到足够的尊重。对久谈不下的钉子户,首先该给的,要给到位,这是一个重要前提。但如果不该给的额外给了,就是对那些守法者,对先搬迁户的不公和挫伤。以后谁还按规矩办事?反正闹能多得钱。对这方面政府要加强依法监督,防止建设开发单位(不仅是开发商,还包括政府自身的项目)胡乱克扣,或滥发摆平钱。坚持以法管理房屋拆迁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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