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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什么需要法律?立法的出发点在哪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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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9-8 20:34:55 来源:风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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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言:“我强奸你,也不是你捅死我的理由??”那么依此按照,‘我乱穿马路那也不是被撞死的理由’这个逻辑推理下去。我得出这些结论,请猫眼网友指教一二,看是否有错误之处。
一,我裸奔,也不是你看我的理由。
二,我抢劫,也不是你防卫时把我致死的理由。
三,我偷你家东西因为院墙太高,但也不是我摔死的理由。照此推论,我若是这些死者的家属我可否要求对方赔偿?就像邓玉娇案,我强奸你,也不是你捅死我的理由?
但是这些例子当中,作为‘加害方’多少都还存在点‘主观故意’。可现实中交通事故中有多少驾驶员是愿意主动撞死人的?这些问题都不需要解答。
下面几个问题才是最关键的
我们为什么需要法律?立法的出发点在哪里?
一种法律是在发生事故后处理得力,处罚严厉。比如中国的‘道交法’。另一种法律是出事故之前处罚严厉,比如在香港等地区实行的道路交通法规。你认为哪个效果会更好?比如,对贪污腐败预防的非常严密的法律好还是对贪污腐败惩戒的严厉的法律好?
事实胜于雄辩,在中国,哪怕让一个司机在撞死人之后赔的倾家荡产还要坐牢,也没能遏制住每年全世界最高死亡率的交通状况继续恶化下去!这就像中国对贪污腐败的惩治不可谓不严厉。但是为什么贪污腐败没有转好反而继续恶化呢?由此看来,好的法律不在于事后惩治有多大力度,而是在预防。预防总比亡羊补牢好。
立法的出发点在哪里呢?唱高调?
这就是我要问诸位猫友的问题,假如一部法律不管你守法还是不守法,撞死人都是你全责。这样的法律是在鼓励人违法还是守法?就像你开车,无论你出没出错都是你全责,你愿意守法吗?
由此看来,法律光字面漂亮‘人道’不行,法律能带来什么作用,效果如何才是真正讲不讲‘人道’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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