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邺下文学集团领袖论

时间:2009-8-8 16:55:00  来源:不详
    曹操以“相王之尊,雅好诗章”,确是中国文学史上杰出的文学家。在几十年的戎马生涯中,“鞍马间为文,往往横槊赋诗”。其诗全用乐府古题,抒写全新的时代感受。其四言诗苍劲有力,慷慨悲凉,已完全脱出三百篇境界,更非汉人四言可比。因而被人称为复兴四言诗的作家。可见他擅长于四言诗的创作,对五言诗体新变的贡献不大。《魏书》说他:“登高必赋,及造新诗,被之管弦,皆成乐章”,可见他的文学成就主要是在乐府歌辞的创作,无意于新体五言诗的创作。其五言诗大都有感于时事而作,如《蒿里行》、《苦寒行》等,把人的愿望和社会乱离作为基本矛盾,直接摄取现实生活景相,或叙丧乱,或伤人生艰难,或感伤时言志,沉厚郁勃,成为动荡社会生活的生动写照。仍把自己的人生价值寄托于王权政治和礼法的功利上,带有汉代文人的价值观念和心理特征,且创作多铺陈直叙,不事雕饰,浑莽质直,用汉乐府叙事诗的写法抒情,带有汉乐府五言诗语言过于散文化的特征,未能摆脱汉乐府长于叙事、短于抒情的限制,仍停留在汉乐府民歌的水平上。所以刘勰谈到建安时代,“五言腾踊”,不提曹操。沈德潜说其诗“犹是汉音”,都是有道理的。曹操是由汉到魏的过渡型诗人。

    卢照邻《幽尤子集·南阳公集序》云:“邺中新体,共许音韵天成。”,又云:“鼓吹乐府,新声起于邺中。”这“新体”即“俳谐倡乐多用之”的五言诗;这“新声”即沈德潜所说的“魏响”。它着力抒写个人的内心情怀,华美轻俊,以情动人。由乐府的多叙事转向注重抒情,由建安初期的重现实生活的铺陈写实转向个人内心世界的抒发,由直率慷慨转向含蓄清丽,曹丕是第一个关键性人物。他敢于突破诗应该庄重典雅的传统观念,不避视五言诗为“淫声”“郑曲”的偏见,直接从古诗十九首中汲取养料,“以情纬文,以文被质”,歌唱自我情怀的觉醒。原来以政治伦理功利欲与动乱社会生活所构成的人生意识,被人情意识所代替,成为诗人的创作激情的新源泉。他或向自我深心中广泛搜求,表现人生情愁,如《善哉行》、《秋胡行》;或探向别人的心怀,用揣度拟代的手法,表现其悲哀的情衷,如《寡妇诗》、《燕歌行》;或抒发酣饮不知醉的悠然自得情趣,如《芙蓉池作》,《于玄武陂作》等。在这些诗中,那种因时代动荡而产生的抒壮之声消失了,生活的时代特征淡化成朦胧的背景。即以《燕歌行》和《芙蓉池作》为例,前者以虚拟女性的口吻,抒写春闺离怨、柔肠欲断的情思;后者倾吐大乱之后痛定思痛所产生的哀乐,被人称为“建安正格”。但是,诗人并非对现实生活无动于衷,却正是他把最深心的自我融入生活景况之中,作主观的情感抒发。换言之,他在诗歌中,不是淡化生活,而是由叙事转向抒情,生命意识所引发的主题不再仅仅是政教功业欲求的“志”,而是故乡之恋、骨肉之情、朋友之谊、男女情肠、声色之欢、游猎之乐等人的美好情感。这些情感所展示的不再是“世积乱离”与“立德垂功名”的社会现状与传统价值观念的不和谐,而是由“世积乱离”引起的“风衰俗怨”内部,人情的价值与封建礼法制度的根本矛盾。所以,其作品的情感,不是一己现实遭际的哀怨,而是在现实痛苦中对人的命运进行历史反思的情绪体现,是大乱之后所产生的一种具有悲忧色彩的感情的激动,表现出悲哀清丽之美。这较之曹操等人的反映人生意识的作品,题材广泛,主题深刻,情感更饱满复杂,格调愈加悲宛凄怆。这足以说明,曹丕创作诗歌,不管是何题材,他着力渲染的只是慷慨愀怆的哀怨情致,这虽然不似表现政教功业追求的“志”富于激壮铿锵的力度,缺乏喷突劲强的气势,但诗中没有怨刺的寓言,没有伦理观念的比附,诗中的物象只是作为抒发感情的对象被绘入诗,与诗人的情感交通融贯,制构出精美超逸的艺术境界。正是由于这些新的情感内容和丰富立体的表现,冲破了礼法的桎梏,使其诗歌在创作精神上抛弃儒家诗教思想,开始由叙事到抒情、由质朴到华美的转变,进入了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新阶段。

    曹丕对诗体的革新,也表现一代文坛领袖的气魄。其诗虽多为乐府,然诗人择曲制诗时,不以乐曲的效应来增加艺术感染力,不仅选择具有悲宛情采的曲调制诗,如《燕歌行》等,而且也能够选择那些与文辞的抒情基调不和谐的乐曲,如《陌上桑》等。即是说,他依旧曲制新辞,不拘旧格,变创新体,为诗坛放一异彩,辟一奇境。他现存诗43首,四言、五言、六言、七言、杂言皆有之,五言占了一半,居各体诗之首,足见他对此时风行的新诗体的高度重视。其《杂诗》被人誉为“深远独绝,诗之上格”;《黎阳作》,句格纵横,节奏缜密;《兄弟别离辞》仅四句,颇具五绝风味,《饮马长城窟行》又颇类五言拗律,可见在五言腾踊的建安时代,子桓较之其它作家更注意五言古诗的简短化,已开唐朝五绝、五律形式之端倪;他对当时比较少见的六言诗也作了新的尝试,且成就卓著;谣谚式的七言体在汉代尚在孕育中,曹丕作了大胆地尝试,推出了被王夫之赞为“倾情、倾度、倾绝、倾声,古今无两”的杰作《燕歌行》;他那被人称作“建安正格”的《芙蓉池作》、《于玄武陂作》等游宴诗,已启开二百年后谢灵运山水诗的“叙事——写景——议论”的结构形式;《陌上桑》的三、三,七句式,在当时也是极少见的;《大墙上蒿行》那样“长句长篇”杂言歌行的创制,又遥遥为鲍照、李白的乐府歌行体开了先河。总之,曹丕给邺下文坛带来的充满生机的奇葩和闪耀的异彩的美色,誉其为新变诗歌的祖师,似不过。历史期待于文学家的只是创造,并非重复。文学自觉的建安时代更是如此。曹丕以其震古烁今的开拓才能,满足了这一历史要求。遗憾的是,倡导之中存有这样那样的不足和失误,其创作成就却没有达到时代的高峰。

    与曹操、曹丕相比,曹植更富有诗人的气质。他是我国第一个大力写作五言诗的诗人。他的热情、才华和不幸,使他有条件倾注大量精力于文学创作,从而获得了“建安之杰”的地位。他确实为五言诗的发展并走向艺术的成熟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但是他的成就也仅限于一种诗体,既无乃父那样慷慨激昂的四言名篇,也无其兄对五言之外的新体的尝试。在诗体的多样化方面,明显地逊于曹丕。他的诗,前期即邺下时期的作品充满朝气,昂扬直上,清刚健美,很有乃父之雄风,然就诗中所表现的胆识与豪气,实不如乃父;后期即黄初年间的作品,显得委屈消沉,困惑不安,情感低回,那婉转哀怨更近兄长,然就秀雅温柔而言,不如兄长,还是曹丕来得纯正些。兄弟二人的作品虽然都极其华美,然曹丕长于景物的渲染,景语多于情语;曹植则长于心灵的独白,情语多于景语,因此,曹丕重意境的描绘,曹植善表象的塑造。曹植对邺下文学的突出贡献,不是表现在开拓新度上,而是表现在作品的艺术技巧上。他的诗一方面具有质朴的汉乐府的基础,保留着许多民歌中的生动活泼的表现手法,同时又能够摈古竞今,博采新词,刻意锤炼,变汉赋的体物与乐府的叙事为抒情,变质朴为华美,进一步发扬光大了由曹丕所开拓的情多慷慨而词采华丽的建安诗风。其《公宴》、《白马篇》、《美女篇》、《名都篇》等,可视为代表作。这些诗,兼饶文采,辞极赡丽。两者常常密切交融,既巧用比兴,抒写真情,又讲究词藻声韵,宛如几百年后的近体诗。这些诗,刻划景物精细形似,无论是写山光水色,飞鸟潜鱼,所谓“貌其形而得其似”,在形态上描绘得逼真如画,具有鲜明的立体感和多层次结构,已由写意画发展成为形神结合的景物图,恰到好处地展示出邺下诗歌的声色并丽的特点。这些诗多方铺叙,把多种景象纳入诗境,达到绘声绘色,形容备至,从外部形貌中即可感受到诗人的内心激动。正是由于诗人在这些方面孜孜以求,把体物与缘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使抒情诗进一步走上情景交融的道路,完美了五言诗的抒情格局,彻底完成了古典诗歌从“质木无文”转向“辞采华茂”的历程,登上了“建安之杰”的时代高峰。所以成书倬云:“魏诗至子建始盛,武帝雄才而失之祖,子桓雅秀而伤于弱;风雅当家,诗人本色,断推此君。”(《多岁堂古诗序》)

    台湾学者邓中龙先生在《六朝诗的演变》中说:“汉朝人种的果树,到曹子建这个时代结果了,而曹子建就适逢其会地吃到了果子。”他把曹子建的诗歌艺术成就,视为汉乐府和文人五言诗“果树”的成熟,这意见无疑不错。但我觉得还应该补充一点,这“果树”不仅有汉代的,其中也有曹丕所种下的“果树”。或者说,曹植所说的“果汁”也含有曹丕所流出的汗水。那些奉命同题之作即反映了这一事实,那些被人称道的杂诗、游宴、赠答、山水等各种体类的诗,也正是在曹丕所开拓的文学新天地成长起来的,曹植乃是邺下文学的才气纵横的大力实践者。

      三

    文学的变革无疑受到社会生活及社会观念的制约。一代文学新风的涌起不仅要有社会本身提出的要求,而且也离不开新的文学观念的推动。作为邺下文学领袖,对社会所关注的文学价值与特征等问题必然有明确的论述,并以此推动新诗风的发扬光大,从理论上开启魏晋文学的自觉时代。

    就曹操本人而论,他无愧为一个杰出的文学家。《魏书》说他“登高必赋,及造新诗,被之管弦,皆成乐章”,说明他对文学的爱好与擅长。但他毕竟是一个政治家、军事家,不可能摆脱繁忙的军政事务,在文学事业上投入很多的精力。他对文学事业的观念是比较淡薄的,对政治的关心远远胜过文学。曹操自建安十三年平定北方后,为了巩固发展曹氏政权,采取了很多措施。但在文学事业上,却没有什么举措,对文学创作也没有发表什么意见。曹操仅存的文论记载见于刘勰的《文心雕龙》:“魏武称作敕戒,当指事而语,勿得依违”(《诏策》);“曹公称为表,……勿得浮华”(《章表》);“昔魏武论赋,嫌于积韵,而善于资代”(《章句》)。这些大都是论述体裁的,且又一鳞半爪,谈不上是系统的文学理论见解。

    曹丕对文学的价值、特征等问题提出了崭新的看法。在其《典论·论文》中第一次肯定了文学的功能和价值,他说:“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曹丕把文学提到与立德立功并论的高度,这就空前地提高文学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他这样视文学跨越人生、超凌世俗的作用,彻底动摇了文学对政治经学的附庸性,使文学在理论上得以独立,这必然促进文学事业的繁荣与发展。在同一篇文章中,曹丕还将文体分为四科八类:“夫文本同而末异。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此四科不同,故能之者偏也,唯通才能备其体。”这是针对先秦以来文章体裁不断丰富和发展,在理论上做出的概括。两汉,经学章句被看成是文章的正宗,而诗赋一类的文学作品处于附庸地位,曹丕首次从理论上为当时以诗赋为代表的文学争得了存在和发展的地位,这势必激发邺下文人的创作热情。同时,他又提出“诗赋欲丽”的新见解,这表明曹丕已自觉地意识到文学形式的华美特征。“丽”作为一个审美范畴,诚属汉人的普遍观念。然而这一审美观念发展到建安时代,更多地表现于文藻奇丽,词采艳丽和意境新丽,已有别于大赋和汉乐府中“崇丽”、“博丽”、“富丽”、“靡丽”之风貌,而具有新的内蕴。这在我国文论史上是对儒家文论的大胆突破。鲁迅先生十分赞许这一点:“他说诗赋不必寓教训,反对当时那些寓训勉于诗赋的见解,用近代的文学眼光看来,曹丕的一个时代可说是‘文学的自觉时代’,或如近代所说是为艺术而艺术的一派”,“文章的华丽好看,却是曹丕提倡的功劳。”(《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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