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文化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文化 >> 古代文学 >> 正文
上博《诗论》“大敛材”…
用《诗论》分析《诗经》…
也说上博《诗论》“怀尔…
由上博《诗论》简论“文…
上博简《诗论》与《诗》…
孔子论《诗》与《孔子诗…
论毛、郑《诗》学“正变…
论《诗经》意义生成的文…
从儒家意识形态话语建构…
简论“诗亡”与“《春秋…
最新热门    
 
先秦《诗》学观与《诗》学系统

时间:2009-8-8 16:55:16  来源:不详
忧之远”;或论其所表现出的政治风貌,如谓《小雅》“其周德之衰”,谓《大雅》“其文王之德”,谓《颂》“盛德之所同”。这些评说,皆立足于《诗》(当然还包括乐)所蕴含的政治意义与道德精神,从思想道德、先王风化的角度阐释《诗》与《诗》乐所蕴含的政治意义与社会作用。这种结合社会政治、道德教化来解说《诗》义与《诗》乐的思想方法,为《诗》的政治化,进而以《诗》作为教化工具奠定了思想基础。

这种种现象都说明,春秋后期,偏离“《诗》载史”思想倾向的、用引申义赋《诗》的现象更加普遍;《诗》不再仅仅作为历史载体,而且还具有表情达志等社会作用的新观念更加盛行。此种用《诗》方法和对《诗》的作用的认识,发展到春秋末孔子解《诗》论《诗》时,终于确立了“以《诗》为教”的《诗》学观。

三、孔子“以《诗》为教”《诗》学观的确立

孔子《诗》学观的确立有一曲折过程。《左传》载孔子引《诗》6处计7首,均与《左》、《国》所载春秋人以《诗》为史实或格言的引《诗》方法无大差异。如《宣公九年》载孔子引《大雅·板》诗句评泄冶谏陈灵公,《昭公五年》载孔子引《大雅·抑》诗句赞昭子“不赏私劳”,《昭公七年》载孔子引《小雅·南山有台》诗句赞孟僖子“能补过”堪为榜样,《昭公十三年》载孔子引《小雅·鹿鸣》诗句赞子产,皆以所引《诗》句作为评说人物的依据,可见孔子是将这些诗句作为广为流传的历史公理来看待;《昭公二十年》载孔子评子产宽猛相济以治民,在引《大雅·民劳》“民亦劳止……以绥四方”后曰“施之以宽也”、引“毋从诡随……惨不畏明”后曰“纠之以猛也”、引“柔远能迩,以定我王”后曰“平之以和也”、在引《商颂·长发》“不竞不……百禄是遒”后曰“和之至也”,均未像后世那样作“怨刺”之解,呈现出将诗句所述作为历史事实的思想观念;《昭公二十八年》载孔子赞魏献子时引《大雅·文王》“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后解曰“忠也”,当视诗句所述文王训诫语为格言才有是评。这些引《诗》解《诗》的观念和方法,与《论语·八佾》所载孔子以《周颂·雍》“相维辟公,天子穆穆”来比照三桓“以《雍》彻”为僭越的解《诗》方法和《诗》学观念相同。它们说明着孔子确曾有过“以《诗》为史”的《诗》学观阶段。这也是孔子以为《诗》有“博物作用”、“外交作用” ② 的思想学术原因。但后来随着孔子学术思想的逐渐政治化,即其“礼治”思想的确立 ③ ,孔子的《诗》学观发生了变化,开始强调《诗》的社会政治作用,谓“《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论语·阳货》);开始强调《诗》的道德教化功能,谓“《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基于这种《诗》学思想,孔子才称赞子贡联系道德修养来解《卫风·淇奥》“如切如磋”云云(《论语·学而》),才盛赞子夏联系“礼”来解说《卫风·硕人》“巧笑倩兮”云云的引申义(《论语·八佾》)。

孔子《诗》学观的前后变化,亦反映在 他的引《诗》实践中。随着“郭店竹简”和“上博竹书”等出土简帛的深入研究,《礼记》的先秦史料价值越来越受重视。《礼记》载孔子引《诗》50则中,除《檀弓下》载孔子评“晋之觇宋者”、《表记》载孔子论“事君欲谏不欲陈”、载孔子论“后稷之祀”这3处引《诗》表现出“以《诗》为史”的思想观念外,其余47处或联系礼乐教化、或结合道德修身、或针对社会治理去引用《诗》句,都表现着“以《诗》作为教化工具”的思想观念,可谓孔子《诗》学观前后变化的佐证。

孔子《诗》学观发生变化的时间尚可寻绎。《左传·昭公七年》载孟僖子死时让孟懿子和南宫敬叔向孔子学礼仪以利于以后出使外交。春秋时,引《诗》赋《诗》奏《诗》乐是外交礼仪的重要内容。孟僖子死于鲁昭公二十四年(公元前518年),时孔子34岁。其前后孔子当以学《诗》后“使于四方能专对”为目的之一来教生授徒,孟僖子才有是举。这是可考证孔子具有“以《诗》为史”《诗》学观的最早记载。由《左传》作者引《诗》52条可见,《左传》作者具有“以《诗》为史”的《诗》学观(详下)。而《左传》不载鲁昭公二十八年(公元前514年)之后的孔子引《诗》说《诗》言论,这或许是因孔子《诗》学观于是年后发生变化所致。由《史记·仲尼弟子列传》所载弟子与孔子年岁差异推算,《论语》载孔子与子贡联系道德进化解《淇奥》,与子夏联系礼乐教化解《硕人》,均发生在鲁昭公二十八年(时孔子38岁)后 ④ 。由此可见,孔子从“以《诗》为史”《诗》学观到“以《诗》为教”《诗》学观的变化时间,当发生在鲁昭公二十四年(公元前518年)至鲁昭公二十八年(公元前514年),即孔子34岁至38岁之间。

四、两种《诗》学观的承传(上)

但孔子的《诗》学观在当时并不盛行,春秋后期广为流行的仍是“以《诗》为史”的《诗》学观,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

其一,春秋后期人引《诗》依旧把《诗》句所述作为格言或史实,依旧强调《诗》的“谏政”功能。如《左传·襄公七年》晋穆子举荐人时,连引《召南·行露》、《小雅·节南山》、《小雅·小明》诸《诗》句,将它们或作格言、或作公理以作为论人论事的标准;又如《左传·昭公十年》载晋陈桓子将所引《大雅·文王》诗句作为历史事实以比照自己的作为;复如《左传·襄公十四年》载师旷答晋侯问时仍强调“瞽为诗”的“谏政”功能。总起来看,此时期引《诗》方法与前两期引《诗》方法无多大变化,仍继承着“以《诗》为史”的《诗》学观。

其二,春秋后期在歌《诗》时还保留着过去的品级规定性。《左传·襄公四年》载晋侯享鲁之穆叔时,奏《肆夏》之三,歌《文王》之三,穆叔均不拜;而歌“《鹿鸣》之三”,穆叔却“三拜”。其自己解释原因为:《肆夏》是天子享元侯之乐,《文王》系两君相见之乐,故不拜;而《鹿鸣》是“君所以嘉寡君”,《四牡》是“君所以劳使臣”,《皇皇者华》是“君教使臣曰‘必咨于周’”,故下拜。《左传·襄公十六年》载晋侯会诸侯于温,强调“歌《诗》必类”,并因齐高厚之《诗》“不类”而谓其“有异志”欲“讨”之 ⑤ 。这种遵从某场合使用某《诗》的历史规则,并承认这种规则的合理性的观念,应是此时期“以《诗》为史”《诗》学观的一种表现。战国时期,两种《诗》学观都在延续。一般认为,《左传》的作者是战国前期人 ⑥ ,上博竹书《诗论》有6处引“孔子 曰” ⑦ ,显系孔子后之人所作。考察它们及战国诸子与《诗》的关系,可见战国人的《诗》学观。

《左传》作者引《诗》52条,其中解说诗篇意旨4处,解诗句13处,其余均为引《诗》作证、作结以论人论事。由这引《诗》论人论事的30余处记载可见,《左传》“以《诗》为史”的《诗》学观十分明显。它视《诗》句所述为史实以作论据,如《文公二年》载“君子”(即《左传》作者)引《鲁颂·宫》“皇皇后帝,皇祖后稷”和《邶风·泉水》“问我诸姑,遂及伯姊”为史实,以证鲁之“跻僖公”为“非礼”;它更多的是视《诗》句为历史上曾流传的格言以作论据或结论,如《僖公二十四年》载“君子”引《曹风·候人》“彼其之子,不称其服”和《小雅·小明》“自诒伊戚”来论子臧之服“不称”而招祸。这都说明《左传》作者具有“以《诗》为史”的《诗》学观。因此,《左传》作者在解说《诗》篇时不像孔子及汉代“四家诗”那样提倡礼乐教化说。如《左传·隐公三年》载“君子”论忠信时谓“《风》有《采蘩》、《采蘩》,《雅》有《行苇》、《泂酌》,昭忠信也”,前者取诗中采野菜以“荐鬼神”但诚心仍在之义,后者取诗中用劣器以“羞王公”但忠心不改之义,均与汉四家诗说如“夫人不失职”以祭、“大夫妻循法度”以祭、“周家忠厚”以养老、“召康公戒成王”等尚礼制、重教化之说(见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有异。这些,可见《左传》作者继承的是“以《诗》为史”的《诗》学观。

马承源先生从上海博物馆购藏的战国楚竹书中整理出29支论《诗》竹简 ⑧ 。其内容有三,一为综说《诗》及《讼(颂)》、《大夏(大雅)》、《少夏(小雅)》、《邦风(国风)》,二为解说具体诗篇(有时是篇中警句)意旨,三为对所引诗句的评说。

就综论《颂》、《雅》、《风》各类诗篇,竹书作者曰“《讼》平德也,多言後”(2简) ⑨ ,谓“成功者何如?曰讼是也”(5简);谓“《大夏》盛德”;谓《小雅》“多言难而悁怼者也,衰矣,少矣”。可见竹书综论《诗》,重视《大夏》对周先王功业的歌颂,重视《讼》对文王、武王功业的歌颂,重视《少夏》对周后世之王道德功业的批评,重视《邦风》对民间生活和上下关系的反映。由此看来,竹书作者是把《诗》作为历史史料来看待,作为一部反映周先王基业、文武功业、后代君王少功以及民间风俗政事的历史风俗画卷来对待。也就是说,竹书综论《诗》的特点在于“以《诗》为史”。

马承源先生整理的29支论《诗》简中,解《诗》有三种情况。(一)解整篇诗义者,涉及《清庙》、《生民》、《荡》、《鹿鸣》、《天保》、《小雅·杕杜》、《雨无正》、《节南山》、《关雎》、《木瓜》10处。其所重者为《诗》篇内容,并非刻意挖掘它的引申意义,更较少关涉《诗》篇产生的社会作用;它虽然也有关于先王道德的叙说,但不涉及由此道德所生发出的对后世的教化意义,没有道德说教。(二)解说《诗》句者,涉及《清庙》、《烈文》、《昊天有成命》、《文王》、《皇矣》、《大明》6篇。其所评《诗》句,看重的是《诗》句本身所反映的历史状况,而非此一历史状况所能引申和发挥的政治作用;虽有对先王道德的赞美,但并不刻意挖掘此种道德所能生发出的对后世的教化意义。(三)表面上看似解《诗》篇而实际上是对《诗》中某些句子的解说。这类论说涉及到今本《诗经》存诗41首、逸诗7首。其解说方法与上同 ⑩ 。

《史记》某些篇章反映了战国时期某些人的引《诗》情况。《商君列传》载赵良曾引《鄘风·相鼠》和逸诗“得人者兴,失人者崩”,作为格言来谏商鞅。《春申君列传》 载黄歇上秦昭王书中曾引《大雅·荡》和《小雅·巧言》作为格言来谏秦昭王。

总之,战国时期,《左传》作者、上博竹书《诗论》作者以及赵良、黄歇等人延续的是“以《诗》为史”的《诗》学观。 四、两种《诗》学观的承传(下)将《诗》引用在自己的论说和著述中的是先秦诸子。

学界一般认为墨翟活动在战国初年。《墨子》载论《诗》5处,其中2处言作《诗》(均见《三辩》)、1处言诵《诗》等(《公孟》)、1处言孔子善《诗》(《公孟》),今且不论;另1处谓“夏商之《诗》《书》曰”“有命论”系“暴王作之”,具有“《诗》载史”的观念。《墨子》载引《诗》12处,9处将《诗》所述作为史实,如《尚同中》两引《小雅·皇皇者华》、《兼爱下》引《大雅·大东》、《尚贤中》引《大雅·桑柔》、《尚同中》引《周颂·载见》及《周颂》逸诗等;而另外3处将《诗》句作为格言,如《兼爱下》引《大雅·抑》、《所染》及《非攻中》引逸诗。这些都表现着墨家继承的是“以《诗》为史”的《诗》学观。更能说明问题的是,就连那些渲染文王承受天命的《诗》句,墨子也当作史实看,如《明鬼下》引《大雅·文王》、《天志中》引《大雅·皇矣》、《天志下》引《大夏·皇矣》。这13处论《诗》引《诗》,说明墨家继承了“以《诗》为史”的《诗》学观。

《孟子》载论《诗》6处、引《诗》35处。引《诗》中除去转述孔子引《诗》3处、齐宣王引《诗》l处、王良引《诗》1处不计外,孟子及弟子引《诗》30处中,以《诗》作为格言14次(《梁惠王上》1次、《梁惠王下》2次、《公孙丑上》1次、《滕文公上》1次、《滕文公下》1次、《离娄上》5次、《万章上》2次、《尽心上》1次),作为史实9次(《梁惠王上》1次、《梁惠王下》3次、《滕文公上》3次、《离娄上》1次、《万章上》1次),以《诗》论政教礼义6次(《梁惠王下》1次、《公孙丑上》1次、《万章下》1次、《告子上》1次、《尽心上》1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