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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博竹简(三)注释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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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店竹简《老子》考释札记

时间:2009-8-8 16:57:33  来源:不详
组“绝伪弃作,民复孝慈”一语对恢复“孝慈”的追求,就更加确信这种推论了。看来,这三个句子中后半句“安有”之下的概念悉为老子所肯定,而其上半句“大道废”、“六亲不和”、“邦家昏乱”显然为老子所深恶痛绝,所以上半句与下半句之间只能是转折的关系。换言之,“安”字只能解释为“何”。

另外,本章的主要意图是讨论君主和臣民的关系。所谓“信不足”,是就君主对臣民而言的。因此,“信不足”与下文的“大道废”、“六亲不和”、“邦家昏乱”云云应该是一回事。如果说君主不信任臣民,以至“邦家昏乱”,便不会有正直之臣,那是合情合理的,因为一个正直之臣是不会和一个昏君合作的。昏君身边多佞人,这已被无数次历史事实所证实,深察宫廷内幕的史官老聃怎么会连这个简单的道理也不知道呢?他怎么会说出“邦家昏乱”,“于是”“有正臣”这样的糊涂话呢?这又一次说明,“安”字只能解释为“何”。

此段帛本同简本的一个显著区别是多出“智慧出,安有大伪”一句。此语之舛迕,令人惊诧!诚然,其上半句“智慧出”同其他三句的上半句“大道废”、“六亲不和”、“邦家昏乱”一样,亦为老子所病痛,但是,其下半句“安有”之后的“大伪”,却与相同句式中的“仁义”、“孝慈”、“正臣”相违千里!可见是语必为浅人妄增。

除此语之外,帛本与简本基本相同。甲本“安”写作“案”,二字音同义亦通。学者多将帛本的“案”和“安”释为“于是”,以上文辨析观之,大谬。

帛本的粗陋抵牾,足以让研读《老子》者深感不安。于是王本干脆把“安”字统统删掉,将“仁义”、“大伪”、“孝慈”等等一律打倒。如此可起一箭双雕之效。一方面,大大消解了帛本的矛盾。另一方面,也对儒家放了一支冷箭。就这一点看,此举一定是后世道家为了反对儒家所为。在他们看来,象“大伪”和儒家所提倡的“仁义”、“孝慈”固然可以弃之而后快,但如果连同“正臣”(“贞臣”)一起抛掉,岂不有害天理!故不得不偷梁换柱,以“忠臣”代之,反正“忠”字也是儒家的重要范畴。

其六,简本丙组:“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故曰兵者……得以而用之,恬淡为上,弗美也。”此段见于今本第三十一章。

“故曰兵者”以下缺文可容六字。王本作“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甲本作“非君子之器也,11不祥之器也,不”,乙本作“非君子之器也,兵者不祥1器也,不”。所以,简文此处有两种可能,一是“非君子之器,不”,二是“不祥之器也,不”。李零先生补作前者。



[1]刘殿爵:《马王堆汉墓帛书〈老子〉初探》,《明报月刊》1982年9月。

[2] 梁启超:《论〈老子〉书作于战国之末》,见《古史辨》第四册。

关于今本的这段文字,前人多有质疑。如纪昀曰:“自‘兵者不祥之器’至‘言以丧礼处之’,似有注语杂入,但河上公注本及各本俱作经文,今仍之。”

刘师培曰:“此节王本无注,而古注及王注恒混入正文,如‘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二语必系注文,盖以‘非君子之器’释上‘不祥之器’也。本文当作‘兵者不得已而用之’,‘兵者’以下九字均系衍文。”马叙伦曰:“纪、刘之说是也。《文子·上仁篇》引曰:‘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盖《老子》本文作:‘夫唯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物或’两句,系二十四章错简;‘君子’两句,乃下文而错在上者;‘非君子之器’正释‘不祥之器’也。”

那么,如何看待各家的质疑呢?事实上,他们的疑问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兵者不祥之器”一语重复;二是,“非君子之器”是对“不祥之器”的解释。

在我看来,竹简缺文非第二种可能莫属。一方面,《文子·上仁篇》所引《老子》正作“夫唯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另一方面,“非君子之器”是对“不祥之器”的解释,也就是说,“不祥之器”是本来的经文。

因此,简文乃《老子》原始,后人将解释“兵者不祥之器”一语的“兵者非君子之器”杂入正文。对于此点,其实帛书两句都冠以“兵者”二字已露出马脚。也就是说,后一句的“兵者”实为多余,只有另作的解释才会出现这种情况。所以,后来王本干脆把更根本的“兵者不祥之器”一句提前,并把“兵者非君子之器”的“兵者”二字删掉。在这同时,将经文的“兵者不祥之器”和今本二十四章之末的“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两句杂抄于本章之首。

 

五    夺字与衍字、本字与借字、正字与误字

 

校理典籍,确定夺字与衍字、本字与借字、正字与误字,于经义的理解,干系甚大。下面就郭店《老子》所存在的有关问题,略抒己见。

首先,夺字与衍字。

简本甲组“成而弗居”,帛本作“成功而弗居也”,王本作“功成而弗居”,整理者据帛本认为“成”下脱“功”字。今按,此句与上文的“作而弗始”、“为而弗恃”句式皆一致,当为原始,“功”乃后人所增。

简本甲组“天下之物,生于有,生于无”,王本作“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从残损字数看,帛书甲乙本与王本基本一致。整理者说,简文“脱‘有’字,即上句句末‘又’字脱重文号,可据帛书乙本补。”今按,简本和今本皆可通,但意义不同。简本是就各种具体事物而言的,说它们有的生于有,有的生于无。这种看法十分朴实直观。盖在古人看来,婴儿诞生,“生于有”者也;风雨雷电,“生于无”者也。今本是就天下之物的总体而言的,说它产生于有,而有又产生于无。从简本到今本,显然是一种提升。因而,简本更古朴,实乃《老子》原本。由此看,此处未必脱“有”字,亦未必可据帛本补之。

简本甲组“贵富骄,自遗咎也”,上句王本作“富贵而骄”,帛本作“贵富而骄”,竹简整理者以为“富”下脱“而”字。今按,有无“而”字,皆通,但文义有别。“贵富骄”,指“贵”、“富”和“骄”,三者并列独立,意味着三者中的任何一个都会导致“自遗其咎”。“贵富而骄”,指“贵”、“富”而且“骄”,三者相互依赖,意味着同时具备三者才“自遗其咎”。当以前者于义为长,今本增“而”以足四字之句。另外,本句前两字简帛各本皆作“贵富”,乃《老子》原本;王本颠倒二字,乃后人妄改。

简本乙组“学者日益,为道者日损”,帛书乙本作“为学者日益,闻道者日损”,王本作“为学日益,为道日损”,王弼第二十章注引作“为学者日益,为道者日损”。李零先生说:“‘学’前疑脱‘为’字,据马甲、马乙本和王弼本补。”笔者亦曾持此说。今按,“道”乃名词,前加一动词“为”字十分允当。但“学”本身已是动词,则不必再加一动词“为”字,故简本当为《老子》原文,未必脱“为”字。

简本乙组:“人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何谓宠辱?宠为下也。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何谓宠辱”下帛本和王本皆有“若惊”二字。李零先生说:“下脱‘惊’字。”今按,下句“宠为下也”正是解释“何谓宠辱”的。这个“也”字也很重要,它意味着句意已完,也就是说,对“宠辱”的解释已经结束。此字甲本、王本并失,仅乙本存。从下文“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才是解释“宠辱若惊”的。盖“宠辱”是一个特殊的概念,故老子先解释“宠辱”,然后再解释“宠辱若惊”。故此处无“若惊”乃《老子》原本。据罗振玉说:“河上、景龙、御注、景福、敦煌丙诸本均无‘若惊’二字。”诸本乃得《老子》古貌。

其次,本字与借字。

简本甲组“罪莫厚乎甚欲”的“甚”字,整理者读为“淫”,李零先生读为“贪”。今按,此字不必改读,它与甲组“甚爱必大费”之“甚”的意思是一样的。《说文》云:“甚,尤安乐也。”段注:“尤甘也。引申凡殊尤皆曰甚。”

甲组“民莫之命而自均安”的“安”字,帛本作“焉”,王本无。整理者说,简文此字当读作“焉”。今按,此字不改读,或许于义更长。

简本乙组:“××苍,青×然,清净为天下定。”首二句整理者读作“燥胜×,清胜热”。“×”、“青”,可分别理解为“躁”、“静”之省,故当依王本和帛本分别读作“躁”和“静”。“×”、“寒”二字同义。“定”,整理者依今本读为“正”。今按,此字不必改读。今本“清静为天下正”的“正”字历来有多种解释,似皆不妥。简本此字作“定”,甚为明达。句义为,清静可以战胜社会的躁动,以使天下安定,这就象“躁胜×,静胜热”一样。

乙组“〔质〕贞如愉”的“贞”,整理者依今本读为“真”。今按,此字不必改读,“贞”乃《老子》原文,陆德明《经典释文》正作“贞”。《释名·释言语》云:“贞,定也。”故“贞”与“渝”是一对反义词,今天我们还说“坚贞不渝”。如把“贞”读作“真”,义反隐晦。“愉”,当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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